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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通州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19-08-07 15:54:10
信息来源: 通州区气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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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机制,着力提高气象灾害防范、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减轻或避免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促进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可靠保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南通市通州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现将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做好气象灾害防御工作,事关群众生命安危,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事关改革发展大局。随着新一轮机构改革的实施,各部门、各单位承担的气象灾害防御职能发生了较大变化,原应急预案中的部分内容已不适应新的要求。根据区委、区政府要求,通州区气象局会同各有关单位结合实际,修订我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以提高预案的科学性和针对性。

二、制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8号)、《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务院令第570号)、《江苏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国办函〔2009〕120号)、《江苏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南通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等规范性文件,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适用于我区行政辖区内台风(含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暴雨(雪)、冷空气、大风、高温、雷暴、冰雹、大雾、霾、道路结冰等气象灾害事件的防范和应对。

因气象因素引发的水旱灾害、地质灾害、洪涝灾害等其他灾害的处置,适用相关应急预案的规定。

四、主要内容

《预案》包括总则、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监测报告和预警、应急响应、后期处置、应急保障、奖励与责任追究、附则等8部分。《预案》明确了通州区重大气象灾害的灾前、灾中、灾后处理程序,厘清了各部门在应急响应中的职责,对气象灾害风险管理提出了要求。

第一部分为总则。明确了编制目的、依据、适用范围,提出了以人为本、减少危害,预防为主、科学高效,依法防范、协调有序,分级管理、属地为主,及时预警、社会响应的工作原则。

第二部分为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明确了区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以及各乡镇气象灾害防御组织机构的职责。

第三部分为监测、报告和预警。明确了监测预报、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发布以及信息传播各有关部门的职责任务。

第四部分为应急保障。主要内容为应急准备、预案启动、信息报告、应急处置、响应级别降低和应急终止的具体流程和内容。

第五部分为后期处置。明确了灾情评估、救济救灾、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设施恢复以及灾害保险等工作中相关单位的职责。

第六部分为应急保障。提出了应急响应工作必须的队伍、资金、物资、通信及法制等方面的保障措施。

第七部分为奖励与责任追究。明确了奖励和责任追究的具体情形。

第八部分为附则。

五、主要意义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建立健全分工明确、协同高效、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的气象灾害防御机制,科学防灾,依法防灾,全民防灾,全面提升气象灾害防范和应对能力,最大限度减轻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建设强富美高新通州提供保障。

(责任编辑:顾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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