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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对《区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2020年度通州区居民医疗保险筹资标准暨做好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19-11-02 15:06:53
信息来源: 区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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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及时有效地保障参保居民的医疗需求,进一步做好我区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结合我区经济发展水平,根据《南通市通州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试行)》(通政规[2017] 2号)、《南通市通州区基本照护保险实施办法(试行)》(通政发[2019]1号)等文件精神,区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明确2020年度通州区居民医疗保险等筹资标准暨做好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为使大家更好理解和掌握2020年度居民医保缴费政策,结合大家关心的问题解读如下:

一、2020年度居民医保缴费标准是多少?

2020年度,居民医保人均筹资标准1340元(含大病保险110元、照护保险个人缴纳30元),其中参保人员个人缴纳450元,各级财政补助890元。

二、2020年度居民医保参保对象有哪些?

1、 具有本区户籍且不在职工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所有城乡居民。

2、 非本区户籍且未在户籍地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本区各类学校(含幼儿园、托儿所)在校学生。

三、2020年度居民医保减免对象有哪些?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农村五保对象、享受民政部门定期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孤儿、新中国成立前无固定收入的老党员、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特困职工家庭、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重残(1~2级)人员、临时救助对象中的大重病患者、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的20世纪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的个人缴费由区财政统筹解决。

四、2020年度居民医保缴费时间?

2019年11月10日至2019年12月10日。

五、2020年度居民医保缴费方式有哪些变化?

1、居民医保征收已移交税务机关,税务机关提供了四种缴费渠道,分别为小黄机、微信、银行卡扣、银行柜面。银行包含工商银行、农业银行、江苏银行、建设银行。

2、区教育体育局组织做好全区各类学校(含幼儿园、托儿所)就读的在校学生的登记、缴费工作。

(责任编辑:陈成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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