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tzqxtz/2020-00132 | 分类: | 其他\其他 意见 | ||
发布机构: | 西亭镇 | 文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2020-07-16 | 发布日期: | 2020-07-16 | 有效性: | |
名称: | 关于做好二〇二〇年度夏季征兵工作的意见 |
各村(居):
为了坚决贯彻执行征兵命令,全面贯彻落实区2020年征兵工作会议精神,确保圆满完成征兵任务,经镇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对今年征兵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基本思路和目标
坚决执行上级征兵命令,围绕提高新兵质量,提高大学生征集比例,坚持依法征兵和廉洁征兵,圆满完成区政府和区人武部赋予我镇的征兵任务。
二、组织领导
征兵领导组
组 长:唐锋
副组长:杨 磊 郭洪涛
征兵办公室
主 任:郭洪涛(兼)
成 员:朱国兵 郭红彬 刘 飞
工作班子
宣传组
组 长:王峰艳
成 员:秦亚菊 俞菲
政审组
组 长:王粤
成 员:张晓橙 单云娟 各社区民警
体检组
组 长:郭洪涛
成 员:张晓橙 朱国兵 单云娟 医务人员
法纪组
组 长:吴德水
成 员:曹雪龙 警务区民警
后勤组
组 长:张梅
成 员:张艳飞 单云娟
思想工作组
指导员:蹲村领导
组 长:各村(居)支部书记
成 员:蹲村干部、各村干部
三、政策规定
(一)征集对象相关政策规定
征集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不再招收高中以下文化青年,优先批准学历高的青年入伍,优先批准应届毕业生入伍,2020年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及正在高校就学的学生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
征集年龄男青年为2020年年满18至20周岁(即2000年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出生的),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放宽到21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放宽到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放宽到24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
政治和身体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颁发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国防部《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及有关规定执行。
(二)入伍青年优抚政策
1、去年应征入伍青年享受义务兵家属优待金24069元/年。资金由政府统筹,农村入伍青年由镇政府以“一折通”的形式分年兑现,非农业户口入伍的义务兵,由其家属年终到通州区退役军人服务站领取优待金。退役士兵经济补助金标准实行城乡一体化,其标准连同部队发放的退役金为退役时的上年度我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6倍,具体标准按照上级要求执行。全日制高等学校毕业的和在本省全日制高等学校就读的大学生应征入伍后,本人及家庭享受国家和省规定的优待同时,在其服义务兵役期间每年按以下比例发给奖励金。(一)在校专科生不低于批准入伍的县(市、区)义务兵家属优待金的百分之四十,已毕业的不低于百分之五十。(二)在校本科生不低于批准入伍的县(市、区)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的百分之五十,已毕业的不低于百分之六十,奖励金由批准入伍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发放。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除享有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外,还享受下列优惠政策:1、优先选拔使用;2、考学升学优惠;3、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学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有一年计算一年。国家放宽大学毕业生入伍提干的标准条件并增加了提干名额,认定服兵役两年可算作基层工作经历。普通本科、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按照城镇退役士兵的有关政策规定予以安置。西藏兵的优抚安置待遇按照上级规定予以执行。
2、入伍青年家庭享受军属待遇。
(三)平衡负担费政策规定
根据平衡负担原则,按照村居农业总人口数比例下达征兵任务数,根据征兵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细则进行奖惩。
(四)逃避兵役义务青年的处罚规定
凡拒绝参加镇目测体检的,初检合格后拒绝去区体检的,体检中弄虚作假造成自我淘汰的,双合格后以种种理由或要价过高拒绝入伍的,采取其他手段拒绝、逃避服兵役的。对上述五种行为坚决按《江苏省征兵工作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按照当年义务兵优待金的2到8倍进行处罚。罚款必须当年交清,否则将依照程序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第二年仍属于征集对象的,必须继续履行兵役义务,有上述行为的将依法再予处罚。
四、时间部署
1、今年征兵工作,从7月1日开始至9月底结束。
2、镇目测体检工作定于7月19日进行,人员为镇适龄青年(不含今年大学毕业生)体检站设在西亭卫生院,进站时间:上午7点。
3、大学毕生体检由区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4、9月初进行定兵,9月10日左右起运新兵。
五、任务分配:
区政府今年的征兵任务将按照大学毕业生和其他适龄应征青年入伍两种方式下达,大学毕业生入伍不低于35%,大学生入伍不低于80%,具体任务数,草庙村1人,其中大学生1人人;西亭社区1人,其中大学生1人;西禅寺村1人,其中大学生1人;亭东村1人,其中大学生1人;纱场社区1人,其中大学生1人;华芦村1人,其中大学生1人;同乐村1人,其中大学生1;八总桥村1人,其中大学生1人;李庄村1人,其中大学生1人;龙坝村1人,其中大学生1人;九总渡村1人,其中大学生1人。预备人员3人,优先在草庙村、西禅村、西亭社区、亭东村或在其它村居应征青年中挑选。
六、 工作要求
1、认清形势,加强对征兵工作的组织领导。
今年征兵形势主要以大学毕业生为主,工作难度更大,应引起我们高度重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必须要认真总结以往征兵工作的经验和教训,针对新情况、新问题,各村、居要加强领导,建立工作班子,认真研究措施和对策,周密计划,精心安排,要切实把征兵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要克服侥幸麻痹心理和怕苦畏难情绪,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层层落实岗位责任制,各村、居支部书记为征兵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征兵工作负总责。各蹲点干部要全程参与,具体指导,对所蹲点的村征兵工作负责,村委会主任,民兵营长为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征兵工作。做到蹲点干部包到村,村干部包到人,保证征兵工作的顺利开展。
2、深入发动,营造征兵工作的良好氛围。
各村居要把宣传教育工作作为做好征兵工作,保证新兵质量的一项重要内容。各村、居张贴宣传标语不得少于50条,横幅不得少于3条,支部书记要亲自召开广播会,大力营造依法应征光荣、逃避兵役可耻的舆论氛围,激发适龄青年积极报名应征的热情。同时要宣传好有关政策、法规,使兵役法规和公民依法服兵役的义务和权利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3、严肃纪律,确保征兵工作的顺利实施。
严格执行征兵纪律,是做好征兵工作的重要保证,全镇党员、干部、全体征兵工作人员,更要以身作则,模范执行征兵纪律。不准为符合征集条件的适龄青年说情打招呼,谎编原因,欺骗组织;不准党员干部和征兵工作人员为其子女编造情由,不履行兵役义务;不准利用征兵之机,以权谋私、收受钱物,搞不正当权钱交易。纪检监察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对征兵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同时加大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和组织监督的力度,确保征兵工作在严格的监督下进行。对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管涉及到什么人,都要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从而确保征兵工作的正常开展。
4、精心组织,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征兵任务。
征兵工作是一项突击性的政治任务,时效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因此各村居要精心组织,从抓好各项基础工作入手,研究完善工作措施,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做好一人一事的思想工作,在“实”字上下功夫,力求各时期的工作按要求有序组织到位,从而确保今年征兵任务的圆满完成。
南通市通州区西亭镇人民政府
2020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