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镇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公告
来源: 兴仁镇 发布时间:2025-05-25 09:32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兴仁镇基层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人数4名,正式入职后根据工作需要分配岗位。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本人户籍地或常住地为兴仁镇及周边乡镇。

(二)一般应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9年6月1日以后出生),退伍军人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4年6月1日以后出生),学历放宽至高中及以上。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社会事业,工作认真负责。

(四)具有一定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人际沟通能力,能熟练使用电脑办公软件。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2.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党籍、高等教育学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4.国家或省市区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此次公开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任前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5年5月26日至2025年6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30(节假日及周末除外)。

2.报名地点:兴仁镇政府314党建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86619018。

3.报名材料:报名者需本人到现场报名,持报名表1份,本人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并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等原件及复印材料。报名人员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

4.资格审查:兴仁镇党建工作办公室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发放准考证。报考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1)设置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主要考查应聘人员对农村、时事、政治、法律、公文基础、职业道德和计算机等知识的掌握程度。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成绩在“新地之声”公众号公布。按岗位应聘人数与拟招聘人数3:1的比例,根据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面试),如进入面试的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则相应调减本次招聘计划。

2.面试

(1)设置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认知、计划、协调、应变及语言表达等综合素质和岗位匹配能力。

(2)面试对象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

(3)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3.总成绩

面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40%和60%的权重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末位出现同分,取面试高分者。

(三)体检和考察

1.在面试合格者中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对体检合格人员按相关文件规定组织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相关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四)公示与录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新地之声”公众号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2.对公示结果无异议,安排到相应岗位工作。

3.在体检、考察、公示阶段,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在面试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管理体制及相关待遇

1.薪酬收入按通州区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用工待遇实施方案执行。

2.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未按规定时间办理报到和聘用手续或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

3.被聘用人员采用劳务派遣的方式,与劳务派遣机构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3年,合同期满,自行终止。因工作需要,合同期间,考核均合格的人员可续订合同。

四、政策咨询及监督举报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德才兼备、择优聘用的原则,严肃相关纪律,严禁营私舞弊、弄虚作假,如有反映一经查实,将取消相关人员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公开招聘工作由兴仁镇党建工作办公室组织实施,镇纪委全程监督。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镇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3-86619018,监督电话:0513-86619012。

附件:南通市通州区兴仁镇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

南通市通州区兴仁镇人民政府

2025年5月25日

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