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3684X/2022-00014 | 分类: |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文化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区文广旅局 | 文号: | 通文广旅〔2022〕9号 | ||
成文日期: | 2022-03-23 | 发布日期: | 2022-03-23 | 有效性: | |
名称: | 关于开展第六批通州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
关于开展第六批通州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第六批通州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的范围与条件
1.具有突出的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
2.具有在一定群体中世代传承、活态存在的特点;
3.具有鲜明特色,在当地有较大影响。
二、申报程序
在尊重项目所属地区和单位意愿的基础上,区文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对申报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进行筛选、论证,提出符合申报标准的项目,经区人民政府同意后正式发文公布。
三、申报材料
各地、各单位申报项目,必须提交下列材料:
1.项目申报书(附件1),包括项目简介、基本信息、项目说明、项目论证、项目管理、保护计划等;
2.反映项目重要价值的代表性图片、实物照片;
3.反映项目基本内容的其它音像辅助资料。
四、工作要求
1.各申报单位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论证,好中选优,切实做好申报工作。要真实反映申报项目当前的生存状况和保护工作情况;密切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科学的保护计划。
2.各级文化部门要切实从有利于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的高度落实申报项目的保护单位。
3.要充分发挥各地文化专家的作用,确保项目申报书反映的内容真实完整,表述准确简要。
4.各地、各单位要按照要求(附件2)上报项目申报材料。项目资料要以书面文本和电子文本两种方式报送;书面文本要以A4纸张大小装订成册,报送两份,电子文本报送至邮箱tzwhg@163.com。
请各地各单位将申报材料于2022年4月30日前报送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朝霞路86号文博中心3002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高飞 联系电话:0513-86524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