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通州区知识产权保护明星企业项目(第一批)的通知
来源: 南通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06-26 17:06 累计次数: 字体:[ ]

南通高新区管委会,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江苏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纲要(2021-2035年)》,根据《通州区江苏省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工作方案(2022-2025年)》文件精神,为全方位推进通州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形成一批知识产权风险防范能力强,知识产权综合实力突出,具有行业影响力和示范引领作用的企业,我局拟组织开展通州区知识产权保护明星企业项目(第一批)申报认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本区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申报条件

1.具有良好的知识产权工作基础,已开展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工作,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健全,设立知识产权管理机构,知识产权专兼职管理人员不少于3人;

2.重视技术创新,上一年度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达3%以上,拥有有效专利不少于30件或有效发明专利不少于10件;

3.经营状况良好,原则上2022年度实现盈利;

4.企业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建立知识产权侵权预警、维权体系和风险防范工作机制。

三、评定程序

(一)自主申报

本项目采用推荐方式申报,由南通高新区、各镇(街道)市场监管分局作为推荐单位推荐,推荐名额见附件1。

申报单位填写申报表,同时附上有关证明材料,向推荐单位提出申报。申报材料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或项目承担资格,并将不良记录记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

(二)审核推荐

各市场监管分局负责申请业务的指导、材料受理工作,将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资料送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三)评审认定

材料受理后,我局将组织专家评审,经局党组核准、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认定单位名单。

(四)政策支持

对认定的通州区知识产权保护明星企业(第一批),每家拨付资金5万元。

四、材料清单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用承诺书(见附件2)

3.通州区知识产权保护明星企业认定申请表(见附件3)

4.企业知识产权战略规划文件、专兼职管理人员任命书、知识产权专业人员资质证明

5.知识产权贯标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6.有效注册商标、有效专利、版权清单等证明文件

7.已经实施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复印件

8.专利数据库使用证明材料

9.知识产权运营情况证明材料

10.知识产权纠纷应对证明材料;

11.2022年度单位财务报表,知识产权经费投入、研发经费投入证明材料

12.单位相关荣誉证明材料

五、工作要求

1.申请人需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主体责任,并作出信用承诺。企业申报材料用A4纸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后交至所属市场监管分局。

2.项目资金应专款专用,着重支持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开展,经认定的明星企业要及时总结企业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的经验,积极报送典型案例,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将择优进行宣传和推广,并优先支持企业其他知识产权项目申报。

3.对存在未处理的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的企业,取消申报资格。

4. 申报时间截至7月16日,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魏晨晨,联系电话:18360008184。


南通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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