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通州区2024年幼儿园儿童视力筛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4-03-29 10:49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相关医疗卫生单位、各幼儿园:

现将《通州区2024年幼儿园儿童视力筛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南通市通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南通市通州区教育体育局

南通市通州区财政局 南通市通州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4年3月28日

通州区2024年幼儿园儿童视力筛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儿童青少年近视问题的重要批示精神,按照教育部、卫生健康委等八部门印发的《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教体艺〔2018〕3号)、省卫生健康委、教育厅和财政厅《关于做好儿童眼保健和视力筛查工作的通知》(苏卫妇幼〔2020〕10号)和市卫生健康委、教育局和财政局《关于在全市建立幼儿园儿童视力健康电子档案的通知》(通卫基妇〔2019〕22号)要求,现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儿童开展视力筛查,建立幼儿园儿童视力健康电子档案,将眼部健康数据录入视力健康电子档案并及时更新,随入园、入学等实时转移。为确诊弱视的儿童提供康复训练服务,着力提升儿童眼健康服务能力,切实做好我区儿童眼保健工作。

(一)2024年为全区幼儿园所有儿童建立视力健康电子档案。

(二)0~6岁儿童眼保健和近视筛查覆盖率达98%以上。

(三)为筛查结果视力异常或可疑眼病的儿童提供个性化、针对性强的防控方案。

(四)做好全区幼儿园儿童视力不良检出率、新发率等的报告和统计分析。

(五)通过建立幼儿园儿童视力健康档案,摸清幼儿园儿童近视本底数据,了解在园儿童眼健康状况,为评价近视防控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六)免费为确诊为弱视的儿童就近提供视力康复训练。

二、实施要求

(一)筛查对象:全区各级各类幼儿园(包括公立幼儿园和民营幼儿园的托班、小班、中班和大班)在园儿童。

(二)建档要求:各幼儿园须将儿童视力筛查数据和随访信息及时录入江苏省妇幼健康信息系统(https://www.tuoyouyun.com:8585/js/),具体筛查和建档项目见《江苏省0~6岁儿童视力健康检查表》(附件2)中所列内容。

(三)筛查要求:儿童近视筛查工作须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儿童青少年近视筛查规范》。承担视力筛查和建档工作的机构应具备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筛查人员应持有相关的国家执业医师、技师或护士资格证书,并接受相关的业务培训。

三、职责分工

区卫生健康委负责全区筛查建档工作的组织协调、方案制订等工作;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作为项目管理机构,负责项目具体组织管理、辖区内业务培训、项目考核,协助负责技术指导、质量控制等工作;区人民医院参与负责技术指导、质量控制等工作。

继续确定区人民医院、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区二甲中心卫生院、区平潮中心卫生院为视力筛查机构,要安排有资质的人员到幼儿园开展视力筛查工作,并将儿童眼健康数据记录在《视力健康检查表》中,交由幼儿园保健老师录入到江苏省妇幼健康信息系统中,并做好信息统计上报工作。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远视力筛查机构,做好辖区幼儿园远视力筛查工作,并将数据记录在《视力健康检查表》中。建立儿童视力健康电子档案工作应充分融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鼓励在幼儿园设立家庭医生工作室,组织开展整体签约,以开展儿童视力筛查、建立视力健康档案为切入点,进一步拓展个性化签约服务内容,做实做好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区二甲中心卫生院、区石港中心卫生院、区刘桥中心卫生院、区平潮中心卫生院为弱视定点康复训练机构,为确诊为弱视的儿童免费提供视力康复训练。

区教体局负责协调幼儿园及儿童组织工作。各幼儿园按照要求提供视力筛查场所进行视力筛查,做好儿童及其家长的组织动员工作,并保障工作开展过程中的安全问题;各幼儿园要在医疗机构入园筛查前登录江苏省妇幼健康信息系统,录入儿童基本信息、打印《视力健康检查表》交由筛查医师记录筛查结果,在筛查结束后及时做好随访工作,准确录入筛查儿童的眼健康数据及确诊儿童信息,督促确诊儿童接受正规的治疗与康复训练,并将确诊儿童随访信息及时录入信息系统。

区残联负责协助对康复训练机构进行业务指导,为弱视儿童定点康复训练机构提供转介服务。

区财政局负责统筹安排专项经费用于视力筛查、建立幼儿园儿童视力健康电子档案及确诊弱视儿童康复训练。

四、工作保障

(一)提高思想认识。儿童青少年近视已经成为公共卫生问题。开展儿童视力筛查,建立儿童视力健康电子档案是做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的基础性工作,各幼儿园、医疗卫生机构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结合工作实际排出工作计划,扎实有序推进,确保完成年度工作目标。

(二)加大保障力度。各相关职能单位要加大人员、设备和经费保障,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儿童视力筛查及建立幼儿园儿童视力健康档案不得向幼儿园或家长收取任何费用,所需经费由区级财政予以落实。

(三)加强质量控制。区卫生健康委、区教体局联合组织对近视筛查相关人员开展专业培训,确保辖区内筛查方法规范统一、结果研判标准统一。区卫生健康委组织专家对辖区内视力筛查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和考核,开展全过程质量控制,保证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视力筛查机构在进行其他项视力筛查的同时,分层抽取2%的儿童进行视力筛查质控。区卫生健康委将会同区有关部门对各镇(街道)开展工作情况进行绩效考核(参照《2020年通州区建立幼儿园儿童视力健康电子档案资金考核管理办法》),一旦发现弄虚作假情况,将予以通报。

(四)加强宣传教育。各相关单位要认真开展健康教育,针对群众缺乏近视、弱视等视力异常防治知识,对视力异常危害健康严重性认识不足等问题,发挥健康管理、公共卫生、眼科、视光学、疾病防控、中医药相关领域专家的指导作用,积极宣传推广预防儿童近视的健康科普知识,让全区幼儿园儿童及其家长加入到保护视力的健康行动行列中来。

(五)规范诊治服务。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认真落实《近视防治指南》等诊疗规范,不断提高眼健康服务能力。根据儿童青少年视觉症状,进行科学检查,明确诊断,按照诊疗规范进行矫治。对于儿童青少年高度近视或病理性近视患者,应充分告知疾病的危害,提醒其采取预防措施避免并发症的发生,制定跟踪干预措施,免费提供视力康复训练,并将检查和矫治情况反馈给家长和幼儿园,幼儿园将信息及时更新到儿童视力健康电子档案中。

附件:

1.通州区2024年幼儿园儿童视力健康档案任务分配表

2.江苏省0~6岁儿童视力健康检查表

3.通州区儿童眼保健和近视筛查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4.通州区儿童眼保健和近视筛查工作技术指导小组人员名单

通州区2024年幼儿园儿童视力筛查工作实施方案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