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通州区“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来源: 区政府办 发布时间:2017-06-12 00:00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镇(区、园、街道)人民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区各委办局社,区各直属单位:
  《南通市通州区“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7日


南通市通州区“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序 言
  “十三五”时期,将是通州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大有可为期,也是通州区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攻坚克难期。依据国家、省“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总体思路,按照省市区党委、政府生态文明建设具体要求,《南通市通州区“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下称《规划》)立足自身实际,在分析评估《通州区“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实施成效及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现状、发展趋势的基础上,充分衔接《南通市通州区生态文明建设规划》有关内容,提出“十三五”时期通州区生态环境保护的总体目标、指标体系、重点领域、对策措施及重点工程,用以具体指导下一个五年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本规划是《通州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体系中重要的专项规划,是未来五年统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的基本依据之一,是推动环境质量改善、响应公众对良好生态环境诉求的根本纲领,是加快推进产业创新升级、实现绿色现代化发展的指导性文件,是推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生态环境指标达成的核心抓手,是推动通州区建设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重要支撑。
  一、环境保护工作回顾与形势分析
  (一) “十二五”环境保护工作回顾。
  “十二五”期间,通州区立足国家生态区优势基础,深入落实“五位一体”战略总布局,坚持生态立区、环保优先理念,实现了生态空间的合理优化、环境质量的稳步改善、污染防治的扎实推进、监管能力的全面提升,全区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的能力不断增强,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新格局,谱写建设“美丽通州”新篇章。
  1. 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
  水环境质量逐步改善。“十二五”期间,通州区区外狼山水厂、洪港水厂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全区Ⅲ类和Ⅳ类断面占比逐步上升,Ⅴ类和劣Ⅴ类水质断面逐步消除,九圩港、通启运河、十总竖河水质有所好转,其他主要河流水环境质量较为稳定,农村地表水环境质量总体呈好转趋势。2015年,全区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75.0%。地下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
  环境空气质量保持良好。2015年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73.1%,优于省市平均水平;PM2.5年均浓度为50微克/立方米,酸雨发生率、降尘量年均值总体均呈下降趋势。
  声环境质量总体较好。“十二五”期间,区域环境噪声总体水平从“较好”(二级水平)下降至“一般”(三级水平),各类功能区声环境昼间、夜间达标率均为100%,道路交通噪声总体水平均为“好”(一级水平)。
  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十二五”期间,通州区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基本保持稳定;重点区域土壤环境质量各项监测指标均优于《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 15618-1995)二级标准,14家涉重企业周边土壤环境质量达标率100%。
  2. 污染综合防治扎实推进。
  总量减排目标完成。“十二五”期间,通州区突出结构减排重点、拓宽工程减排领域、强化管理减排措施,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均圆满完成“十二五”减排目标。
  专项整治有力有序。“十二五”期间,通州区针对钢丝绳、印染、化工、电镀、铅酸蓄电池等多个行业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全区钢丝绳企业均已实现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和明管建设,40台铅浴炉落实了酸雾达标排放污染防治措施;印染企业已完成44家污水处理提标工程,7家企业建成中水回用工程;化工企业已关闭3家,同时排查了156家危化品经营单位;电镀企业、铅酸蓄电池企业分别关闭了10家、14家。
  清水行动稳步推进。积极维护区域饮水安全,配合建设了九圩港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站,推进实施了区域供水一体化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完成了通州益民水处理有限公司迁扩建工程和溯天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并完成欣源水处理有限公司提标改造工程;截至2015年底,全区实现镇(区、园、街道)污水处理厂全覆盖,21座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合计处理能力达14.65万吨/日,27座分散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规模达948吨/日,五年累计新增污水管网309.7公里,完成雨污分流截污改造工程12.91公里。针对通扬运河、九圩港、通启运河、团结河、金沙横河、运盐河、新江海河、小天生港、通甲河等重点河流,排查污染隐患,全面封堵工业企业非法排污口;实施了通吕运河“一河两岸”整治工程,开展了沿线16家企业综合整治,保障城区主要景观河道水流畅通,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目标。
  蓝天工程落实到位。出台了《南通市通州区“蓝天工程”实施方案》和《南通市通州区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4-2017年)》等文件,建立大气联防联控机制。在全省率先实施天然气热电联产整合替代燃煤热电和锅炉方案发展计划,启动了华电通州4×200 MW级燃机热电联产项目。淘汰10蒸吨/小时及以下的锅炉139台、改造7台,建成3台10蒸吨/小时以上锅炉的脱硫或除尘设施。针对船舶修造、家具制造、印刷包装、塑料加工、电子元器件制造等重点行业开展了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整治,率先完成9家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任务。全区各类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控制达标率达到90%以上,60家内河港口企业扬尘污染基本得到遏制。淘汰黄标车3801辆,完成78家加油站油气回收改造并通过验收,搬迁和关闭小餐饮22家,并督促28家餐饮企业安装了油烟净化装置或简易净化装置、34家小餐饮单位完善了油水分离装置,秸秆禁烧实现“零火点”。
  3. 生态环境建设成效突出。
  生态红线区域保护增强。在现有的省、市级生态红线区域基础上,新增东社特殊物种保护区生态红线区域1块,全区生态红线面积占国土面积比例达到20.03%。推进生态红线保护措施落地,健全生态红线管理考核和生态补偿制度,下发了《通州区2015年度生态红线区域保护工作方案》。
  生态示范创建取得新进展。通州区通过国家级生态区考核验收,并积极开展《南通市通州区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南通高新区已建成省级生态工业园区,15个镇(区、园、街道)中已有14个获得国家级生态镇命名,1个获得省级生态镇命名。
  农村环境整治成效显著。协同推进了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成功创建省三星级康居乡村10个,二星级康居乡村82个,开展实施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行政村达61个。
  4. 环保监督管理全面强化。
  环境监测体系逐步完善。区环境监测站达到全国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东部地区三级站”标准;完成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沿海农村背景点和省控站的建设和改造,建成1个噪声自动监测站;完善例行监测与自动监测机制建设,监测能力大幅提升。
  监管执法力度持续加大。在南通地区率先成立水上环境监察所,形成水陆两栖执法能力;加大涉重金属、化工、电镀、印染等行业以及环境敏感区域的监管力度,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开展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体系建设,建立“一厂一档”档案,加强重点污染源企业管理。
  环境管理制度与风险应急不断强化。规划环评、建设项目环评、“三同时”验收、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稳步推进,滨江新区横港沙(泓北沙)规划环评、锡通科技产业园规划环评、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跟踪评价及涉重企业生产片区规划环评均通过审查。2011-2014年,全区累计完成171家工业企业排污许可证发放。开展企业环境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出台了《南通市通州区预防和处置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南通市通州区环境保护局突发环境污染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指导、督促企业完善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及风险评估,积极落实应急演练。
  环保领域公众参与力度加大。健全完善信息公开机制,严格落实费用征收公开、督查检查公开、考核结果公开等。出台了《通州区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试行)》,利用“智慧环保云平台”阳光信访系统,实现环境信访工作的效率和办结率双提升。推进实施企业环境责任保险,涉重钢丝绳企业全部参保,企业环境信用体系建设成效显著。
  (二) “十三五”面临的机遇。
  “十三五”时期,是通州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时期,是积极探索开启基本实现现代化新征程的重要时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时期。生态文明制度改革日益深入,环境保护面临诸多机遇。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契机。今后一个时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五项重要任务是“三去一降一补”,即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随着去产能的深入推进,一批装备落后、污染严重的企业将得到淘汰;伴随去库存任务的推进,将控制住房新开工面积,并提高宜居型住宅比重;去杠杆、降成本的深化推进将有力减轻企业负担,有利于企业投资改造技术和设备;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是民生事业,属于补短板的重要内容。
  生态文明与环境保护协同推进。通州区“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与生态文明建设规划两个规划接踵编制、并肩落实,能够起到相互协调、相互补充的作用,形成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的强大合力,发挥出生态改善的叠加效应。
  重点工业行业整治奠定基础。钢丝绳行业、印染行业以及化工、电镀、铅酸蓄电池等行业多个轮次的专项整治,促进全区产业结构变得“更高、更轻、更绿”,推动重点行业工业企业污染防治设施更加健全,工业企业空间布局得到一定的优化。
  环保设施建设取得积极进展。15个镇(区、园、街道)实现污水处理厂全覆盖,城镇生活垃圾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农村环境整治加快推动,农村地区生活污水、垃圾收集处理体系日趋完善,南通高新区集中供热体系初具规模,全区燃煤锅炉淘汰和清洁化改造逐步推进。
  生态环保监管执法力度加大。出台《南通市通州区环境保护“线人”管理办法》、《通州区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试行)》等重要规定,2015年全年环保立案数在南通市和苏中地区居第一位。“十二五”期间,共否决不符合环保政策相关项目200多项,环保监管执法铁腕有效。
  “多规合一”提供生态空间保护落地新路径。“多规合一”将在更高层面确保生态用地空间格局以及环境保护空间约束的落地和持续有效。
  (三) “十三五”面临的挑战。
  “十三五”时期,通州区仍处于工业化中期向工业化后期发展过渡阶段,快速城市化过程仍将继续,但是经济增速放缓,资源环境瓶颈约束不断加大,“大气十条”、“水十条”和“土十条”等提出的环境污染防治行动目标紧迫,环保工作面临巨大的压力和挑战。
  产业转型升级负重大。全区第二产业比重仍然较高,纺织、印染等传统高污染行业尚未全面实现清洁化、绿色化和循环化改造。随着经济增速的放缓,经济发展对传统优势产业的依赖度加大,不利于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工作。
  环境质量改善任务艰巨。通州区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距离营造良好生态环境的要求仍然存在一定差距,“十三五”期间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推动环境质量改善所面临的压力较大。
  环境风险防控任务重。全区内分散式布局的工业企业有待进一步集中,钢丝绳、纺织等企业数量多,入园率不高,难以统一进行监管和实施污染治理,部分地区引发社会不稳定的环境隐患增多。
  水与土地资源约束增强。区域主要河流九圩港、通吕运河工业企业沿河分布情况较为突出,且通吕运河还兼具通航作用,区域水质达标保障面临压力增大。建设用地资源日益紧缺、利用效率依然偏低,未来开发建设存在占用生态涵养用地的风险,而环境功能区划尚未划定、城市空间增长边界不明确。
  体制机制创新挑战大。中共中央、国务院《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提出了八项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我区在水环境区域生态补偿、生态红线划定等方面走在全市前列,但其他方向的制度可供参考借鉴的经验较少,建设创新难度大。
  生态人居品质依然不高。城镇化建设“外延式”发展趋势明显,“工居混杂”情况仍然存在,“美丽新通州”建设短板不容忽视。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刻认识“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协同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和绿色化,充分体现省市区党委、政府对生态文明建设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总体要求,突出环境保护作为生态文明建设主阵地、主力军的重要地位,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进一步建立绿色发展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加快实现“蓝天常在、绿水常在”目标,推动通州区生态文明建设达到江苏长江以北领先水平,在生态环境方面支撑全区“苏中率先达小康”进程,促进环境保护重点领域迈上新台阶、走出新路子,努力建设“环境美”的新通州。
  (二)基本原则。
  1. 政府主导,全民参与。
  强化政府统领、引导和监管责任,督促企业落实保护环境、治理污染的主体责任,建立以市场、企业为主体的环境治理体系。加大社会宣传、公众参与和舆论监督力度,各施其力,形成合力,逐步形成政府统领、市场驱动、企业施治、全民参与的环境治理新格局。
  2. 依法管理,综合施治。
  以实施《环境保护法》为核心,充分运用各级有关环境法规、标准和管理办法,强化规划对策的法律、政策依据支撑。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为基础,坚持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与生态 “五位一体”,加强区域协作,实现资源环境要素部门间协同管理,综合施治,全面推进经济、社会、空间、要素的绿色化。
  3. 质量核心,源头预防。
  坚持环境质量改善作为规划的核心目标,顺应人民群众的强烈期盼。强化源头预防,运用产业结构调整、生产过程绿色化、能源结构调整等手段,减少污染物排放。
  4. 落实责任,严格问责。
  综合运用监督、评估、考核、激励、定责、惩戒等一系列手段,切实落实各方环保责任,监督执行过程,评估保护成效,保障规划目标如期实现。
  (三)规划目标。
  1. 总体目标。
  围绕“苏中率先达小康、积极探索现代化”的总体发展目标,将生态环境保护全面融入“两个率先”新征程,到2020年,通州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指标达标,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生态红线区域得到保护,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城乡人居环境进一步优化,环保监督管理的体制、机制、制度逐步健全完善,人民群众生态环保意识和对环境质量的满意度进一步提升,将通州区打造成为苏中生态环境小康先行区、长三角绿色创新转型示范区、沿海生态和谐宜居新城区。
  2. 主要指标。
  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进一步削减。完成南通市下达的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重点地区总氮、总磷和挥发性有机物等七项污染物减排的约束性指标。
  主要水体水质维持良好,局部有所改善,消除丧失使用功能的水体。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100%,地表水市控以上考核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的比例达到70%,基本消除丧失使用功能(劣于V类)水体,城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地下水水质达标比例达到55%以上。
  大气环境质量得到改善。城市空气质量达二级的天数占全年比例达到74%以上,PM2.5年平均浓度比2015年下降20%,达到40微克/立方米。
  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
  生态环境质量保持良好。陆地受保护地区占国土面积比例不降低,生态红线区域保护严格执行。
  环保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到100%,村庄污水集中处理率达75%以上;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水平大幅提高,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率达到20%,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保持在100%;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稳定达到100%;放射性废源(废物)和重点监管单位危险废物全部得到安全处置。
  环境监管能力显著提高。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硬件达标,加强环境监测预警能力建设,提升环境执法监督能力,创新环境经济政策,先行先试制度建设,满足环保法对环境监管的新要求。
  机制创新与环境经济政策取得实质性进展。资源环境区域补偿、资源环境审计、排污许可与收费等制度建立试行,自然资产负债表编制完成,绿色政绩考核制定实施,绿色金融体系不断健全,资源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全面实施,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占党政实绩考核的比例达20%。


表1 南通市通州区“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主要指标



序号



类别



指标



单位



2015年


现状值



2020年


目标值



指标


属性



1



总量


控制



化学需氧量总量减排量





达到上级下达减排要求



达到上级下达减排要求



约束性



2



氨氮总量减排量





约束性



3



二氧化硫总量减排量





约束性



4



氮氧化物总量减排量





约束性



5



挥发性有机物总量减排量





/*



约束性



6



总氮年排放量削减率



%



/



约束性



7



总磷年排放量削减率



%



/



约束性



8



环境


质量



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III类的比例



%



100



100



约束性



9



地表水市控以上考核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



%



10



≥70



约束性



10



丧失使用功能(劣于V类)断面数量





/



0



约束性



11



城市空气质量良好以上天数比重



%



73.1



≥74



约束性



12



PM2.5年均浓度/比2015年下降率



微克/立方米/%



50/—



40/20



约束性



13



公众对环境质量的满意度



%



/



≥85



预期性



14



风险


防控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



/



≥90



约束性



15



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



%



/



≥90



约束性



16



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



%



100



100



预期性



17


污染治理与生态保护



陆地受保护地区占国土面积比例



%



20.03



≥20.03



约束性



18



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



%



100



100



预期性



19



村庄污水集中处理率



%



4.2



≥75



预期性



20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100



100



预期性



21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率



%



/



≥20



预期性



22



固定源排污许可证覆盖率



%



/



100



约束性



23



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率



%



/



100



约束性



24



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占党政实绩考核比例


%



9



≥20



预期性



*注:“/”表示无现状值。


  三、主要任务
  (一)推进产业结构升级,加快经济绿色发展。
  通过引导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培育绿色低碳产业发展、规范工业园区建设以及促进循环型产业体系构建,提高通州区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益,切实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
  1. 推动传统产业改造提升。
  加快推进化工、电力、纺织印染、建材、金属制品等传统产业节能环保、低碳绿色高新技术改造。逐步淘汰隔膜法烧碱等化工生产旧工艺,促进化工企业的节能降耗和减排治污能力。淘汰落后的小火电机组、低效能燃煤锅炉,加大锅炉、风机、水泵等设备节能改造;加强关键技术的引进,降低煤炭消耗,大幅降低排放强度。提高纺织印染行业生产过程节能技术改造水平,优化调整纺织印染行业产品结构,推广使用可生物降解的浆料、材料。推进重点水泥企业的节能减排技改,控制水泥等高耗能行业总量,加强建材行业固体废弃物回收利用。2016年制定印染、化工、电镀、制革、农药等“十大”重点行业专项整治方案。建立清洁生产企业清单和清洁化改造项目清单,2016年底前完成通州区丰杰印染有限公司、通州区华森印染有限公司等45家纺织印染企业实施清洁化改造。
  2. 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
  继续淘汰现有目录界定的落后产能,淘汰资源能源消耗强度大、环保不达标的落后产能。取缔全区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十小”企业。印染企业方面,2017年淘汰华森印染等落后产能1400万米,2018—2020年淘汰印染落实产能1600万米,推进南通高新区建成区内的印染企业搬迁,推进先锋街道印染园外印染企业进园入区。电镀企业方面,2016年底前关停金乐电镀厂、金沙中学电镀厂等12家电镀企业,2020年前推进钢丝绳企业入园进区,淘汰南通帝豪实业有限公司钢丝绳行业落后产能3万吨。化工企业方面,2017年,关闭通州区宏通废油胶塑有限公司、为民油脂加工厂、龙建达化工厂(南通宏伟化工有限公司)、南通福灵精细化学品公司、南通玉泉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星禾化肥有限公司、通丽防水涂料、通州舒佳印染助剂有限公司、红宇绝缘材料厂、南通大方化工有限公司等10家化工企业,完成全部设施拆除、污染物处理、职工分流、资产处置;2018—2020年,关闭经整治不能达标或其它安全、环保不符合要求的化工企业,并完成全部设施拆除、污染物处理、职工分流、资产处置。
  3. 培育壮大绿色低碳产业。
  按照转型发展、产业升级的要求,以高端纺织、电子信息为重点支柱产业,智能装备、新材料、新能源和新能源汽车为重点新兴产业,以及符合产业发展导向、有利于发挥自身优势的产业作为发展重点。大力发展纺织新材料、高性能金属和非金属新材料、电子信息新材料、新型建筑材料以及特种功能材料等。支持通州特色环保装备产品研发和生产,着力培育特色环保产业基地,推进环保服务业发展。重点培育水污染防治装备、大气污染防治装备、垃圾处理焚烧装备、环境监测仪器、环保材料和药剂等环保产品。着力打造热交换装备产业园、环保服务业集聚区,构建特色鲜明、集聚效应明显的环保产业基地。加快环保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继续做好环境信息服务,进一步优化环保设施运营服务,促进环保服务业发展。高度重视节能环保产业、绿色低碳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污染防治工作。
  4. 推进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
  开展化工、印染、建材等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计与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加大重点行业循环利用共性技术开发与应用示范,开展清洁生产对标创先活动,引导中小企业自愿开展清洁生产审核、自主实施清洁生产方案、争创“两型”企业,逐步降低行业能耗。结合全区钢丝绳产业特点、工艺装备水平、污染治理水平和环境管理需求,学习国内外钢丝绳行业的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
  加强重点行业、重点园区和工业集聚区的生态化、循环化建设。以建材、电子信息、化工、纺织印染行业为重点,大力推进循环化改造进程。大力发展农副产品深加工,延伸农业循环产业链,加快农业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建设,推进农业资源综合利用。以现代物流、商贸流通、生态旅游为重点,加快构建资源利用优、环境污染小的服务业高效发展模式。加快推进重点园区循环化改造,2018年前南通高新区全面启动国家级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创建工作,完成国家级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创建规划编制,力争2020年前通过国家级评估工作,同时完成循环化改造。
  5. 规范各类工业园区建设。
  分级、分类建设工业园区,促进产污企业集中入园。分类集聚中小型企业,吸纳新建和老旧分散的中小型企业分类集中入园,继续推进化工、钢丝绳、印染等重污染企业入园进区。园区高标准营建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实现同类型企业污染物集中处置,保障达标排放,促进资源共享与循环利用。对涉重产业园区按照退出类、提升类和控制类的管理要求实行差别化管理,并按照江苏省提出的园区“规范化要求”进行全面整治。
  (二)深入推进污染减排,持续强化总量控制。
  继续推进结构减排、工程减排和管理减排,进一步突出源头减排措施,控制增量,削减存量。在原有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总量控制指标基础上,增加全区总氮、总磷和挥发性有机物总量控制管理指标。到2020年,完成南通市对通州区的“十三五”总量减排考核指标。
  1. 严格环境准入。
  全面实行空间准入、总量准入、行业准入、民意准入、污防准入“五位一体”的环境准入制度,强化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管。根据区域主体功能定位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推进分区环境管理,实施差别化的环境准入和管理政策。深入实施项目审批与区域环境质量、产业结构调整、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污染减排绩效等挂钩的制度,继续实行以新代老、增产减污、总量削减替代等措施。
  严格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尽快出台并落实《通州区建设项目环境准入管理办法》,在南通高新区、锡通科技产业园、滨江新区、南通家纺城、石港科技产业园、空港产业园制定相应的产业负面清单。建立通州区工业项目招商生态环境准入硬标准,前期在南通高新区、锡通科技产业园、滨江新区等重点园区试行,后续在全区推广。
  2. 严控增量审批。
  推进行业性和区域性特征污染物总量控制,使污染减排与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紧密衔接。强化环境影响评价,建立健全政策环评、区域规划环评、重点产业园区规划环评与建设项目环评的审批联动机制,从决策源头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强化战略和规划环评刚性约束。对于产业政策确定的限制类项目,其新增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总量必须实施“减二增一”。
  3. 加快推进能源结构和产业结构调整。
  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新增量,重点削减非电行业煤炭消费总量。大力推广使用清洁能源、继续加快建设天然气主干管网,提高天然气使用比重,积极发展非化石类能源。
  严格限制新增污染源,提高建设项目准入门槛,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国家、省、市、区产业导向,抓紧实施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对“两高一资”项目、产能过剩项目一律暂停审批、核准。认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严格控制增加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排放量的废气排放项目以及国家产业政策指导目录明确限制的高能耗、高污染的建设项目。到2020年,完成市政府下达的2020年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
  推进南通高新区南部江苏华电通州热电有限公司热电联产二期建设,建成2×400MW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供热机组。2017年完成10公里(华电至南通家纺城段)华电热电配套管网建设;2018—2019年分别完成1.6公里、2公里华电热电配套管网建设。关停通州美亚热电有限公司,拆除全部设施,完成职工分流、资产处置。
  加快发展太阳能光伏、生物质能等非化石能源,提高可再生能源比重。大力发展清洁能源,积极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2017底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到3万千瓦。到2020年,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到5万千瓦。2017年完成湖滨华庭、万达广场等项目太阳能光热利用面积约30万平方米;2018—2020年,每年完成太阳能光热利用面积40万平方米。
  4. 强化重点行业大气污染控制。
  实施电力行业超低排放工程,按计划关停小火电机组,电厂除尘、脱硫、脱硝设施运行率达到100%。2017年,完成389台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或实施清洁能源替代任务;完成2台10蒸吨/小时以上的燃煤锅炉淘汰或实施清洁能源替代任务。2019年底前,完成35蒸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淘汰或实施清洁能源替代任务。
  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全面梳理船舶修造、家具制造、印刷包装、塑料加工、电子元器件制造、化工生产等重点行业企业,结合省、市下发的挥发性有机物年度整治计划,制定完善全区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年度实施方案,2017年全面完成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任务,建立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档案及基于环保设施废气挥发性有机物去除率的监督监测和监管制度。实施印刷、家具、化工、船舶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程,2017年完成通州华亚船舶制造有限公司等41家、2018年完成江苏桑夏太阳能产业有限公司等38家、2019年完成百威英博大富豪(江苏)啤酒有限公司等30家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任务。
  5. 严格控制水污染物排放。
  2018年前,完成益民第二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扩建规模2.5万吨/日,建成污泥脱水、深度处理工艺构筑物6座,配套相关设备及自控安装等,同时进行提标改造、增加脱氮除磷深度处理工艺。完成欣源水处理有限公司二期扩建(1.0万吨/日)与提标改造工程,增加脱氮除磷深度处理工艺,尾水排放提标至一级A;完成石港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扩建规模分别为1.5万吨/日。推进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利用,2016年底前,完成欣源水处理有限公司中水回用改造工程,日处理规模达7000吨,日产4000吨再生水回用于印染企业;2020年前完成益民水处理有限公司1万吨/日再生水利用工程,益民二分厂0.5万吨/日再生水利用工程建设。
  加快落实区域污水处理专项规划,以通启运河以南地区为重点,合理优化益民水处理有限公司和益民第二污水处理厂的收水管线和范围。完善城区污水管网,2020年前新建污水泵站21座,其中通州城区8座,镇(区、园、街道)13座,新建城镇污水管网100公里,重点推进石港科技产业园、平潮镇、二甲镇等中心镇建成区的污水管网建设。实施南通家纺城雨污分流改造工程。
  加快出台实施《南通市通州区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管理办法》和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办法,明确区财政补助政策,保障城镇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长效稳定运行,鼓励污水处理设施第三方运营。
  (三)落实三大行动计划,聚焦质量改善目标。
  强化水环境、大气环境、农村环境、土壤环境、声环境的污染防治,完善固体废物处置与利用,着力改善环境质量。
  1. 深入开展水污染防治。
  (1)整治未达标断面。
  对未达到江苏省、南通市2020年水质目标的监测断面上游进行污染排查,分析主要超标污染物及来源,治理封堵河道沿线违规排污口,截污入管、集中收集处理。到2020年,地表水市控以上考核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70%。规划期间编制竖石河银河大桥、运盐河金沙大桥、通扬运河平潮大桥3个市考断面水体达标方案。2017年,实现九圩港桥、通富大桥、川港镇北桥、勇敢大桥、孙窑大桥、小李港、英雄大桥、胜利桥、银河大桥断面水质达到考核目标。
  (2)整治城镇黑臭水体。
  完善城镇黑臭水体综合治理工作体系。组建“河长制”办公室,建立建成区黑臭水体档案,制定整治计划和年度实施方案,向社会公布黑臭水体名称、责任人及达标期限。加快对区内黑臭水体进行全面排查,并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污染源(排污口)调查、周边环境现状调查、水力条件评估等,制定“一河一策”实施方案,采取截污、清淤、活水、保洁、生态修复等措施系统治理黑臭水体,实现水面无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无违法排口、水体无异味。
  2017年,实施竖石河景观绿化工程,九总河—南郊河、中心横河东段(扬子江路—进西竖河)综合景观工程,西头总港(运盐河——古盐路)、十四总港—纵一河综合整治工程,南山湖周边水系水生态综合治理工程,八角亭河、五一河黑臭水体整治工程。2018年,实施二号横河(珠江路—新通掘路)、运盐河通州城区段综合整治工程。2019年,实施运盐河西段景观绿化工程。2020年,实施十八总港、西头总沟(育才小区内)黑臭河道综合治理,十总竖河(运盐河—北二环)综合整治工程,进西竖河—中心横河贯通综合整治工程,进西竖河北闸新建工程、进西竖河南北段与进鲜港湖贯通工程。同时,2020年前完成高新区金西横河(金西竖河—G345段)、金西竖河(通吕公路—碧华路段)、五接竖河(夏四店小区——通甲河)、通甲河(五接竖河—金正路)、南区一号横河(金民路—金安路)、金乐竖河(鹏程大道—康富路)整治工程。到2020年,基本消除城乡黑臭水体。
  (3)强化农村水环境综合整治。
  加大农村河道清淤疏浚整治力度,沿河每个村落实管护责任,建立保洁队伍,对河道实行分段管护,定时开展保洁作业,清除水面垃圾,清扫河坡护岸。积极探索通航河道的市场化运作、机械化保洁方式,营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农村水环境。规划期间每年建设生态型河道20公里,促进农村环境优化。对全区农村河道进行系统整治,梳理农村水系布局,建立河道轮浚规划。
  采取接入城镇生活污水管网、建设分散式小型污水处理设施、生态处理等方式提高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规划期间新建村庄小型生活污水处理设施42座。建立村庄地下排污管道和完善污水处理设施,禁止排放未经无害化处理的污水。加快户厕无害化卫生改造步伐,完善村庄排污体系,有条件的村庄实行雨污分流。原则上每个村庄至少配建1座水冲式公共厕所,到2020年,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达到90%以上。
  (4)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
  制定并落实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布局方案,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2017年底前完成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整治。全面清理整顿不符合规范标准的养殖场(小区)、养殖专业户,努力实现畜禽粪便综合利用。新建十总镇畜禽粪便集中处理中心,处理规模30吨/天;新建骑岸镇畜禽粪便集中处理中心,处理规模120吨/天;新建五甲镇畜禽粪便集中处理中心,处理规模40吨/天。到2017年、2020年规模化养殖场(小区)治理率分别达到80%、100%,非规模化养殖场污染得到有效控制。2017年前,关停清林奶牛场、百邦奶牛场(东社镇)、东明乳业(刘桥镇)、通吕运河养殖小区(南通高新区)、南通腾翔狼山鸡养殖场,规划期间关停禁养区内养殖场135家。
  (5)防治水产养殖污染。
  强化水产养殖业污染管控,引导生态养殖模式。科学规划养殖水域与滩涂,控制养殖规模。严格养殖投入品管理并开展专项整治,推广低毒、低残留药物的使用,依法规范、限制使用抗生素等化学药品。2016年,制定《百亩连片标准化池塘改造方案(2016~2020年)》,开展池塘标准化改造,建设尾水净化区,推广养殖尾水达标排放技术。积极申请实施中央财政渔业标准化健康养殖项目,推进渔业生产的标准化、集约化、设施化、信息化水平。
  (6)加强面源污染综合防治。
  发展有机绿色农业,针对遥望港、九圩港、竖石河、进鲜港、石港风景区等区域,加快将其划为农业面源污染流失优先控制区域,深入实施化肥减量、农药零增长行动。开展农药减量增效示范工作,优先使用物理防治和生物防治技术,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生物农药,淘汰高毒农药的使用;严格控制投入品中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污染物含量。建立农药生产和使用的废弃物回收及无害化处置体系。到2019年,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90%以上,氮肥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60%以上。加快重点灌溉河道两岸缓冲带建设,保障灌溉水质安全。
  建立废旧农膜回收利用体系,扶持废旧农膜回收加工企业,在镇(区、园、街道)建立废旧农膜回收站。加大地膜补贴力度,开展“交旧领新”或“以旧换新”,限制使用厚度小于0.008毫米的超薄地膜。到2020年,力争实现废弃农膜全面回收利用。
  (7)控制港口码头污染。
  2017年前,编制并实施港口码头装卸站污染防治方案,落实船舶修造厂污染防治措施,并对区内港口、码头建设配套污水存储暂存设施;沿江所有港口和船舶修造厂建成船舶污水、残油、油泥、油污水、船舶洗舱水、船舶垃圾接收设施,建立接收、转运、处置运行机制。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全区船舶与港口污水治理工程改造。
  (8)落实工业废水达标排放。
  削减工业废水污染源,对辖区内主要污染企业通过生产环节减量、处理过程提效及排水深度净化等措施,从废水的产生源头、处理环节、尾水排放三个方面削减污染物排放量。对兴东街道紫星村、永护村、土山村豆制品加工厂(点)进行整治,取缔非法加工点。推进南通高新区建成区及先锋街道印染园外的印染企业搬迁入园,2020年前实现印染行业单位产品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削减20%以上,水重复利用率达35%以上。严格控制重污染行业生产规模,原则上新进工业项目全部入园。
  完善工业废水处理体系,重点推进南通高新区、锡通科技产业园、石港科技产业园等工业集中区污水管网建设。推进零散工业企业废水接管,重点加快推进九圩港、通吕运河、通启运河、遥望港、通扬运河、新江海河等6条一级河道沿线工业企业废水接管。
  推进工业废水稳定达标,针对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等自行处理排放工业废水的企业,积极开展废水深度治理和中水回用;重点推进印染企业生态化改造,尤其关注冬季印染废水处理情况。对区内45家开展尾水深度处理的印染企业废水强化监管,定期开展监督性监测。
  (9)防治地下水污染。
  开展地下水环境脆弱性评价,指导与地下水有关工程的选址、选线工作。坚持地下水分级分区管理,用水总量与水位双控原则。实施镇(区、园、街道)应急备用深井规范化改造、报废深井封填工程,规范化改造应急备用深井40口。开展地下应急水源补给区环境状况调查,加强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应急能力,对全区加油站的油罐进行防渗池建设或双层罐改造,切实保障地下水水质安全。
  2. 加强区域大气污染综合防治。
  (1)深化工业废气治理。
  加强水泥等重点行业废气、烟尘、粉尘治理设施提标改造。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含南通高新区建成区、金沙街道建成区)、生态红线范围内禁止新建除热电联产以外的燃煤锅炉,其他地区不再新建10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开展船舶修造、家具制造、印刷包装、塑料加工、电子元器件制造、化工生产等重点行业排查,结合省、市下发的挥发性有机物年度整治计划,制定并实施全区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年度实施方案。重点关注益民水处理有限公司、溯天污水处理厂、欣源水处理有限公司等的恶臭异味影响,针对臭气浓度超标的污水处理厂开展整改,实施加盖除臭工程。益民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过程中配套建设除臭处理装置,现有污水处理厂在提标改造过程中适时开展除臭工程建设,逐步推动所有污水处理厂各个处理设施单元均实施加盖除臭工程,2020年前基本消除污水处理厂恶臭异味影响。
  (2)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
  加强机动车尾气排气检测管理和监督检查。在用机动车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检测周期定期进行排气污染检测,超过规定排放标准的,不予办理年审手续。对黄标车采取限制行驶区域、行驶时间等交通管制措施,扩大黄标车限行范围。
  推广使用清洁能源、新能源汽车,加快充电桩规划建设。2017年前外地转入二手车执行国V标准,2020年前全区轻型车辆全面实施国V排放标准。加大黄标车等高污染车辆淘汰力度,2017年前完成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黄标车淘汰工作,2020年前淘汰所有国III标准以下社会黄标车辆。加大机动车尾气排放检测力度,加强机动车尾气排放检测机构管理,推动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
  坚持公交优先战略,进一步发展地面公交网络建设,提高公共交通出行比率。大力发展绿色公交,全面推行国V标准公交车,每年新增、更新发动机达到国V排放标准公交车不少于公交车总量的10%。积极探索建设以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为主要燃料的清洁公交体系,扎实开展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活动。
  (3)加强港口、码头大气环境保护。
  控制并降低船舶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氮氧化物、硫氧化物以及颗粒物等排放对全区大气环境的影响。加强对进港船舶、港口运输机械等非道路移动源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加强船舶航行、停泊、作业管理,推进船舶使用低硫油,建立船舶防污检查制度。推进港口岸电系统建设、靠岸船舶用电系统改造,推进港口水平运输机械“油改气”,推进杂货码头轮胎吊和汽车吊“油改电”以及港区水平运输车辆(集卡)“油改气”。到2017年,基本完成沿江港口岸电系统建设,集装箱码头轮胎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RTG)基本实现“油改电”或改用电动起重机;杂货码头装卸设备“油改电(气)”的比例达到80%以上。2018年起,船舶在排放控制区内靠岸停泊期间应使用硫含量≤5000毫克/千克的燃油或等效的替代措施,具备岸电供受条件的,船舶在港口码头停靠期间应优先使用岸电。2019年起,船舶进入排放控制区应使用硫含量≤5000毫克/千克的燃油。2020年前,完成从事汽油作业的码头开展废气回收升级改造。
  加强港口、码头、露天仓库等地装卸作业及物料堆场扬尘防治,完成码头货物作业系统改造,落实货物全封闭传送要求。码头装卸机械应配备相应的防尘降尘措施,并按要求维护保养,正常使用,在不利气象条件下须停止作业。
  (4)加强城市扬尘污染综合控制。
  成立区扬尘办,健全扬尘管控部门联动机制。加强建筑施工扬尘污染管理,2017年扬尘污染控制区达到建成区面积的80%以上,2020年扬尘污染控制区达到建成区面积90%以上,省、市级文明工地创建比例达到70%,各类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控制达标率达到90%以上。强化道路扬尘污染控制,加强金霞路(原新通掘路)、S223(金龙路)等路段夜间渣土运输执法力度,提升道路机械化保洁水平,2017年车行道清扫率达到95%、道路清扫机械化程度达到70%。深入推进“深度保洁”作业模式,城区主次干道“深度保洁”作业面超过20%,机械化作业率超过75%。加强堆场扬尘污染控制,2017年前完成全区“三场一站”扬尘治理任务,沿江港口以及九圩港、通吕运河、通启运河、通扬运河沿线等内河码头装卸作业配备密闭料仓与传送装置。
  (5)全面推进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
  全面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加强部门分工协作,严格执法监管,建立健全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的长效管理机制。强化秸秆焚烧执法检查,落实巡查管理措施,提高禁烧工作监管水平。2016年完成秸秆禁烧“智能报警”系统的试点安装并保证正常运行,2020年涉农镇(区、园、街道)实现报警监控全覆盖。大力推进秸秆肥料化、秸秆能源化、秸秆饲料化、秸秆工业原料化、秸秆基料化等“五化”工程,2017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1%以上。
  (6)加强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
  建立由区环保、市场监管等部门组成的餐饮项目审批会商机制,源头控制餐饮油烟污染。以南山湖中央商务区、江海皇都商业中心、新瑞广场等餐饮集中区为重点,强化规模以上餐饮油烟排放监管。组织各镇(区、园、街道)开展小餐馆执法检查。2017年底前,建成区排放油烟的所有餐饮企业和单位食堂都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建立运行维护制度,按要求定期对油烟净化装置进行清洗,确保油烟达标排放。严肃查处闲置处理设施的环境违法行为,到2020年,油烟净化设施有效运行率保持在90%以上。加强整治南通高新区朝霞路、金洲路(原青岛路)、碧华路、运管所周边以及金沙街道文化馆楼下等占道经营的夜排档和烧烤摊点,禁止在城市主次干道两侧、居民居住区露天烧烤。
  3. 系统推进土壤环境保护。
  (1)深入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调查。
  “十三五”期间,以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开展全区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到2020年,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90%以上。2018年底前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2020年底前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的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全面开展土壤环境质量例行监测,按省市统一部署规范布设土壤环境质量例行监测点位,以监测站自行监测与政府购买服务(第三方监测)相结合的方式,按规定频次实施监测,建立土壤环境质量档案。
  (2)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保障农业生产环境安全。
  划定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开展耕地土壤和农产品协同监测与评价,逐步划定耕地土壤环境质量优先保护类、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并类制定、采取相应管理措施。将达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的基本农田集中分布区域划定为农用地土壤环境保护区,明确保护区的范围,发布政府公告,设立保护标识,建立和完善保护区防护设施,建立保护区档案。对农用地土壤环境保护区实施动态管理,及时将整治后达到国家有关标准的基本农田纳入保护区管理范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向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的地区倾斜。制定实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
  (3)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
  建立污染土壤治理与修复分类目录,制订污染土壤治理与修复环境管理办法。开展涉重、化工企业污染场地和重点河段底泥重金属污染治理试点。实施污染土壤原位稳定剂、异位固定剂、生物修复、安全处理处置和资源化利用等技术产业化示范,加快推广应用。强化污染土壤治理与修复责任落实,重点加大对责任主体灭失等历史遗留场地的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投入。以影响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的突出土壤污染问题为重点,制定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方案,“十三五”期间至少开展1—2项污染场地土壤修复试点工程,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90%以上。
  (4)开展已关停和搬迁涉重企业遗弃危险废物调查和清理。
  制定开展已关停和搬迁涉重企业遗弃危险废物的调查方案,确定需调查的已关停和搬迁涉重企业清单,对厂区进行实地调查,对疑似危险废物进行记录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取样鉴别。对于属性明确的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的企业进行无害化处理或回收利用;不能及时进行处理的,应采用密闭容器进行封装,并做好标识,搬入有防渗地面的构筑物内进行暂存,暂存时间不得超过一年。
  (5)开展关停和搬迁的重污染企业厂址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
  自2017年起,对重污染企业周边、工业遗留场地、固废集中处理场地、主要蔬菜基地、交通干线两侧等区域开展土壤环境污染调查;对拟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化工、电镀、涉重钢丝绳等行业企业用地,以及用途拟变更为居住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的上述企业用地,由土地使用权人负责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已经收回的,由区政府负责开展调查评估。
  开展已关停淘汰重污染企业场地与地下水调查评估。制定关停淘汰重污染企业工业场址环境调查及风险评估方案,开展重污染企业场地调查评估工作,摸清原企业情况、场地面积、场地利用现状、污染状况(含地下水影响)等信息,建立重污染企业工业场地分级分类清单,预防和控制污染场地再开发利用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危害。对退出类重点区域开展典型重金属污染场地与地下水治理修复试点示范。
  4. 强化固体废物处置与利用。
  (1)健全危险废物监管体系。
  开展锡通科技产业园钢丝绳行业污泥和废酸处置研究,建设钢丝绳行业污泥和废酸处置项目,2020年前综合利用、日处理钢丝绳废酸污泥200吨。加强危险废物、医疗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处置的全过程控制,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每年至少检查一次,危险废物在厂区贮存不得超过一年。企业要建立危化品贮存品种、数量动态管理清单,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危化品生产、经营和储运企业一律予以关停。
  (2)推动工业固废减量化与资源化。
  2017年前建成先锋街道工业集中区(印染园区)南通欣源污泥处置有限公司印染污泥干化焚烧处置一期工程(250吨/日),严格执行三联单制度,确保污泥规范转移。推进一般工业固废资源化利用,2020年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维持100%。
  (3)积极实施垃圾收集处置。
  在南通高新区、金沙街道选择基础条件较好的社区试点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收集,鼓励镇(区、园、街道)按需建设垃圾分拣房,增加配置分类垃圾桶、果壳箱、收集站(亭)投放收集设施,对城区40个小区、4家企事业单位、2所学校、1个宾馆、1个商场进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2020年建成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覆盖率达到70%。推进餐厨、建筑垃圾处置,2020年前建立餐厨垃圾收运中心,通州城区建筑垃圾统一送往东社镇建筑垃圾消纳场调剂处理,各镇(区、园、街道)自行建设建筑垃圾消纳处置场所。建设可回收物分解(分拣)中心,占地约15亩。对蔬菜大棚等设施农业产生的有机易腐垃圾就地生态化处置,其他垃圾实现分类收集。配合南通市探索建立绿化垃圾专项分流收运体系,逐步将绿化垃圾纳入资源化利用范围,杜绝绿化垃圾混入生活垃圾收运体系。提升各类工地建筑垃圾规范化管理水平,政府性工程建设项目建筑垃圾管理规范化率达98%以上,商业性开发工程建设项目建筑垃圾管理规范率达95%以上,拆迁地块的积存建筑垃圾清运整治率达100%。推进建设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装潢垃圾)中转调配分拣场所,合理设置镇(区、园、街道)装潢垃圾集中收运点和居民小区装潢垃圾临时堆放点,2017年底前实现建筑垃圾回收利用率70%。
  (4)完善“城市矿产”资源化利用。
  完善废旧电子产品、废旧汽车等社会源固体废物的多元化回收网络体系,强化对废物拆解、回收处置等相关环节的监管,提升拆解处置企业的安全处置能力和处置水平,推动拆解废物再生资源的回收利用,与南通电子废弃物资源化处置中心合作,建设电子废物再生资源回收处理中心。
  5. 深化噪声污染管理。
  (1)减缓交通运输噪声。
  针对区域环境噪声超标现象较为严重,且两侧建有居民区、学校等敏感目标的道路干道,加强道路交通噪声污染防治。2020年前,完成为民路、金桥路、杏园西路等路段隔音屏障和树木绿化建设。新建道路在项目验收前严格落实噪声监测,对于不达标路段要求开发商实施降噪措施。到2020年,基本遏制、减缓城区声环境的轻度污染趋势,改善城区夜间交通噪声超标的状况,降低部分城镇交通噪声超标路长比例。
  (2)加强社会生活噪声控制。
  加强商业和文化娱乐场所隔声与减震设施建设,严格要求娱乐场所按规定时限营业。加强环境噪声执法检查,对于排放噪声超过环境噪声厂界排放标准,造成严重噪声污染的企事业单位,实施限期治理。
  (3)控制建筑施工噪声。
  开展“绿色施工”创建工作,提倡使用工艺先进、噪声强度低的建筑施工机具。优化城市建设项目的时空布局,加强夜间与特殊时段噪声管理,切实降低噪声扰民事件的发生率。
  (4)防治工业噪声污染。
  继续推进工业企业“集中入园”,工业企业逐步搬离居民集中区。在居住区、文化教育区等敏感区域内禁止建设有噪声污染的工业设施。大力推进企业噪声防治工程,采用低噪声的先进设备、工艺,建设隔音设施等,减轻噪声对周边生活环境的影响。
  (四)加强环境风险防范,确保人居环境安全。
  加强饮用水安全风险防范与应急能力建设,加强对重金属、核与辐射、危险化学品等领域重大环境风险源的监管与风险控制,强化环境风险源头管理,加强重点环境风险监控,提升环境应急响应能力,有效防范和妥善应对突发环境事件。
  1. 防范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风险。
  强化备用水源地保护,推进应急备用水源规范化建设与保护区达标整治,编制并实施通吕运河九华山饮用水源地保护技术方案;实施通州城区地下水应急水源地工程、城镇应急备用深井规范化改造、报废深井封填工程;完善多水源供水系统,加强多水源切换应急演练。
  2. 防范土壤污染风险。
  (1)严控新增土壤污染。
  提出土壤污染重点工业行业负面清单,严格环境准入。推进涉重金属企业和化工企业落后产能退出,提高行业准入门槛,坚持新增产能和淘汰产能“等量置换”或“减量置换”。
  (2)加强建设用地风险管控。
  逐步建立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制度,对拟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土壤重污染行业企业用地以及拟变更为居住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的上述企业用地,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并对评估结果进行备案。逐步建立建设用地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合理确定土地用途。暂不开发利用或现阶段不具备治理修复条件的污染地块,组织划定管控区域,定期监测,加强环境风险管控措施。严格用地准入,土地开发利用必须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充分考虑污染地块的环境风险,合理确定土地用途。
  (3)强化未污染土壤保护,做好土壤污染预防工作。
  按照“科学有序”原则开发利用未利用地,防止造成土壤污染;拟开发为农用地的,要组织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评估,不符合相应标准的未利用地,不得种植食用农产品。加强纳入耕地后备资源的未利用地保护,定期开展巡查。
  新建排放重点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中要增加土壤环境影响的评价内容,提出防范土壤污染的具体措施,且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与重点行业企业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明确相关措施和责任,并将责任书向社会公开。严格执行相关行业企业布局选址要求,有序搬迁或依法关闭对土壤造成严重污染的现有企业。
  开展灌溉水水质监测。灌溉用水应符合农田灌溉水水质标准。对因长期使用污水灌溉导致土壤污染严重、威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要及时调整种植结构。
  (4)探索建立耕地休养生息制度。
  推进受污染耕地的分质使用,降低食品安全风险。对重污染农田实施污染治理;对退化、盐碱农田实施轮作修养、土壤改良和保护性耕作等措施,通过增施有机肥料、秸秆还田等措施,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提升土壤保水保肥能力。
  (5)建立土壤污染信息管理系统和追溯制度。
  建立土壤污染调查档案信息管理系统,确定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并动态更新,实施长期土壤质量变化和土地用途变化跟踪调查,建立污染土壤信息追溯制度。
  3. 保障核与辐射环境安全。
  合理规划布局变电站、广电、雷达设施设备、移动通讯基站,严格实施辐射安全防护距离。电磁辐射设施建设充分考虑对周边居民住宅区、学校等电磁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确保全区电磁辐射安全。
  严格落实《辐射安全许可证》的审核换发工作,重点加强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安全监管。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强化对核技术利用单位的事中事后监管,全面开展双随机抽查,严厉打击涉源环境违法行为,持续保持辐射安全“零事故”。
  4. 深化危险化学品管理。
  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储运、处置等过程中的风险监管与防范,完善并落实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制度和企业环境风险分级管理制度。合理布局危险化学品产业,加强危险化学品全过程监管,削减有毒有害污染物排放。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开展安全标准化达标企业运行质量审计,建立降级和退出机制。2017年,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三级标准化达标率80%,二级标准达标率25%;其他规模以上工贸企业三级达标率60%。
  5. 提高预警监控响应能力。
  强化环境风险源头管理,深入开展重点风险源和环境敏感点摸底调查,建立环境风险源名录,完善风险源环境管理数据库,划定环境风险等级。加强新建项目环境风险评估,落实环境隐患点定期排查巡查制度。督促企业建立完善应急预案和应急管理体系;实施企业环保信用管理制度。在重点敏感保护目标、重点环境风险源、环境风险源集中区和易发生跨界纠纷的重大环境风险区域建立环境风险监控点,建成覆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系统和环境应急物资装备综合保障体系。
  提升环境应急响应能力,建立饮用水源地监测预警体系,实行水源保护区水质监测结果公报制度。全面落实风险源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环境风险应急管理,强化环境风险监管,制定和完善突发污染事件、饮用水源保障、灰霾重污染天气、危险品泄露等专项应急处置预案,完善环境风险应急响应体系。
  (五)优化国土开发格局,维护生态用地功能。
  认真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构建连续稳定的生态空间格局;保护和修复生态用地,保障自然生境并提供旅游休闲空间;促进具有环境影响的生产空间实现安全距离或厂界环境影响达标;实施受污染、退化耕地休养生息,保障农业生产用地土壤环境安全;提高新建居住社区绿地率,开展区域绿道建设,全面提高人民对生态环境的安全感、舒适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1. 构建“一环二纵三横多节点”生态安全网络格局。
  确立具有生态服务功能的用地类型和空间位置,控制建设用地扩张,形成并长期维护“一环二纵三横多节点”的稳定生态空间格局一个城区生态环:以竖石河、新江海河、通甲河、袁灶竖河、运盐河合围成环,强化两侧防护林地建设。
  二条清风通道:以沈海高速、石江线—S223为核心,在两侧建设生态防护林,沈海高速两侧建设50米宽、石江线两侧建设20米宽的生态防护林。
  三条绿水走廊:以九圩港—遥望港、团结河、通吕运河为核心,在两侧各建设15米宽的生态防护林,强化沿线污水处理厂排口监管,推进两侧生产生活污水接管。
  多个生态节点:以南山湖公园、进鲜港湿地公园为城区生态节点,以绿博园(先锋、金新街道)、渔湾景区(石港镇)、开沙岛(五接镇)及十总、东社、二甲、兴东等镇(区、园、街道)为生态节点,加强小型公园、行道绿化建设。
  2. 合理划定环境功能区。
  划定“三五二”的空间分布格局,具体为聚居环境维护区、农产品环境安全保障区、生态功能保育区三大环境功能区。聚居环境维护区约占通州区总面积的26%,主要包括通州区城区以及各镇(区、园、街道)建成区;农产品环境安全保障区约占通州区总面积的53%,主要包括全区基本农田、一般农田以及村居建设用地;生态功能保育区约占通州区总面积的21%,主要包括通州区省、市级生态红线区域,以及《江苏省主体功能区划》中划定的全区内禁止开发区域。
  明确城市空间增长边界(UGB),确定聚居环境维护区边界为通州区城市空间增长边界,按照规划确定的范围进行合理开发,严格控制城市蔓延扩张,扩大城市绿色生态空间。在城市开发建设过程中,落实避让永久绿地、基本农田、生态红线边界等重要的生态敏感区。
  3. 安全隔离工业生产空间。
  按照空气污染、水污染和噪声污染等环境影响类型分类管理工业用地和农用地(分布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中的具有环境影响的畜禽养殖、农产品加工等企业);全面核查厂界空气污染物、噪声、电磁辐射等环境影响达标情况和环境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外部安全防护距离标准执行情况;依法提出落实防护绿地构建、污染企业搬迁、污染场地治理等对策措施。加快城区污染企业搬迁改造。2016年,全面排查建成区现有化工、印染等污染较重企业,制定企业改造退出方案和清单。
  2020年,建成区集中居住区范围内的三类工业用地(M3)和三类仓储用地(W3)全部迁出,场地污染得到妥善治理。到2020年,90%以上具有环境影响的生产空间实现安全距离或厂界环境影响达标。2020年前通州城区金沙横河以北、竖石河以东老城区范围内的工业用地全部退出,搬迁南通高新区中心区23家产业布局与规划不符的企业,以及区内2家化工、4家印染、1家非金属制品与产业定位不相符的企业。优化整合镇(区、园、街道)工业企业布局,加大力度推动印染行业合理布局,探索形成专业集聚区,鼓励分散的印染生产企业逐步集聚到印染专业园区或有印染定位的工业园区内。强化零散分布工业企业布局优化,重点落实九圩港、十总竖河、新江海河、通吕运河、S223(金龙路)、金乐路等河流和道路两侧的工业企业布局优化,推进锡通科技产业园涉及铅浴热处理、酸洗磷化等工序的钢丝绳企业的提档升级和生态化改造,完成后加快搬迁进入南通开发区金属制品工业园。加强与周边县市区沟通,通盘考虑将通州区部分化工生产企业搬迁至专门化工园区。
  4. 构建休憩旅游慢行绿道系统。
  规划建设通州绿道网络。结合城市绿网、水网、路网,以城市公园、广场、湿地公园、农业园、生态产业园、居住社区和文娱体育区和交通枢纽等人文和自然景观为节点,规划通州区绿道网。将清水通道生态红线限制区植被生态修复、入河排污截污工程与“绿廊+慢行道+配套设施”绿道基础设施一体化设计,积极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5. 扎实推进生态园林建设。
  均衡建设公园绿地,提高居民可达性,降低城市热岛效应。按“300米见绿、500米见园”的要求,重点推进城市绿色景观建设,大力实施“建绿、扩绿、补绿、透绿”工程,规划期间建成一批生态公园、景观绿廊、城乡游园,形成绿地、林地、湿地融合贯通的生动局面。2016—2018年每年建设2—3个小游园;2017年,建设生态林10000亩;2018—2020年,建设生态林20000亩,林木覆盖率力争达到25%。
  推广集雨型绿地建设,增加下凹式绿地、植草沟,减少硬质铺装比例,新建公园绿地透水铺装率达50%以上,加大城市绿地再生水利用比重。适地推广节水技术,开展城市高架桥及道路附属绿地微喷、滴灌等技术应用试点。加强公园、广场绿地、道路绿地生物防治技术应用。优先种植本地适生物种,降低养护费用。
  6. 修复重点河流、湿地生态系统。
  结合水环境整治,重点开展生态红线区、饮用水源地和清水通道的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综合运用调水引流、滨河绿化、疏浚拓浚等生态治理措施,恢复河道自然生态面貌。落实湿地系统保护,开展湿地资源普查,维持全区现有湿地面积不减少,强化城区水体岸线的生态化修复。加大河道硬质驳岸生态化改造力度,抢救性保护河流滩地带等自然湿地,逐步扩大退耕还湿、退渔还湿范围,扩大湿地面积。
  7. 强化生态红线保护。
  加大生态红线区域监管力度,制定并落实生态红线保护计划,建立绿色发展评估与生态补偿机制。对李港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九圩港、遥望港、通吕运河和通启运河等清水通道维护区沿线开展违法违规项目清理,确保区域生态功能稳定。实施长江湿地保护小区二期工程(474.745公顷),全区湿地保护小区扩建至5581公顷,形成以长江重要湿地为重点的开沙岛湿地生态圈。强化生态红线区域监管能力建设,推进建立生态红线区域生态环境基础信息系统,加强监测预警、执法监管、环境应急等能力建设,配备必要的监测执法应急设备。
  8. 开展美丽乡村示范创建。
  按照“布局美、环境美、建筑美、生活美”的要求,深化“五位一体”长效管理,有效整合乡村游、田园游等资源,打造一批美丽乡村示范点。优化建设规划发展村庄,加快制定并落实通州区镇村布点规划,推进全区建设208个重点村、42个特色村、21个重点特色村等规划发展村庄。深入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2017年前完成金沙街道、西亭镇、南通家纺城、东社镇、平潮镇、锡通科技产业园、石港镇、五接镇29个行政村的村庄环境整治,打造三星级康居示范村2个。每年建设1—2个试点水美乡镇。通过水美乡村(镇)的建设,着力打造美丽幸福家园、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等水生态文明载体,把村庄建设成生态宜居水景美、村庄清洁环境美、兴业富民生活美、文明和谐乡风美的幸福家园。
  9. 加强生物资源保护。
  2017年前完成通州区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并提出具体保护措施。建设生物多样性监测网络,构建通州区生物多样性数据库系统和信息共享平台。重点控制加拿大一枝黄花、空心莲子草、凤眼莲、大薸等外来入侵生物的蔓延,建立外来入侵物种监测、评估与预警体系。
  (六)提升环境监管能力,加大监督执法力度。
  建设与新时期生态文明建设相适应的环境监管能力,理顺部门职责关系,强化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提升环境执法监督能力,增强环境预警能力,尽快形成富有通州特色的环保监管执法体系。
  1. 建立资源环境统筹监管工作机制。
  理顺部门职责关系,加强自然资源利用、陆海统筹、节能减排等领域的部门联动,强化综合监管。针对工业点源、农业面源、交通移动源等全部污染源以及大气、土壤、地表水、地下水等所有纳污介质,建立“统一监管、分工负责”的污染物排放监管体系。推进行业性和区域性特征污染物总量控制,使污染减排与产业结构优化调整紧密衔接。
  2. 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
  2020年前,配置总有机碳分析仪及挥发性有机物、锅炉烟气快速测定仪等监测设备,建设大气自动站1座,提升自动监测能力;配置全自动冷原子测汞仪(含进样器)、电位滴定仪、流动注射仪、离子色谱仪、河水水质监测等仪器设备,建设水质自动监测站2座。配置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ICP—MS)、石墨炉原子吸收仪、全自动测汞仪、洗瓶机等设备,提升重金属污染监管能力。
  建设固定指挥平台系统,配备应急防护装备及移动执法装备。配置离子色谱、流动注射仪及环境应急监测仪器设备。推进环保与水利、住建、国土等相关部门的环境质量、污染源、生态状况监测数据有效集成、互联共享。在此基础上,探索构建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平台,开展大数据关联分析,为生态环境保护决策、管理和执法提供数据支持。
  提高环境空气质量预报和污染预警水平,加强李港和九华山饮用水备用水源地、长江重要湿地等水质监测与预报预警;提高辐射自动监测预警能力。
  3. 提升环境应急监测与处置能力。
  建立应对突发性污染事故的应急监测工作组,编制应急监测预案,建立应急监测制度,完善各项技术规范和工作程序,提高应急环境监测仪器设备配置,逐步形成高效有力的应急监测体系。重点完善突发性环境事件现场监测程序和对应实验室快速响应机制,探索建立适合应急监测工作特定的现场监测与实验分析质量控制体系,确保在应急状态下的监测分析质量。结合环境质量的监视性监测和污染源的监督性监测工作,建立反应快速的预警监测机制。加强对饮用水源地污染等重大环境风险的动态监控。
  开展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工程,2020年前完成环境应急固定指挥平台及移动应急系统建设,并建设污染源在线监控中心,实施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现场端提升改造。
  开展区域环境风险评估,2017年前,编制完成《通州区环境风险评估报告》。组织开展重点风险企业环境安全达标建设,督促企业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环境风险评估报告;对已完成的企业进行“回头看”,确保环境安全隐患整改到位。对全区各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企业以及各产业园区,未编制应急预案的,在2017年前编制完成并报环保部门备案。2017年,全区重点环境风险源企业入库率50%,较大及以上等级环境风险企业“八查八改”覆盖率40%;2019年实现100%推进区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单位定期开展应急演练,重大环境风险单位至少每年组织1次演练,其他单位至少每3年组织1次演练。
  4. 加强环境监督执法能力建设。
  严格落实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完善环境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实施联合惩戒,促进环境守法成为常态。调整环保行政执法体制,区环保局主要负责组织制定并监督实施环境保护行政措施和各类污染防治规划,各镇(区、园、街道)主要对环境保护承担属地管理责任,并在现有相关机构上增挂“环境保护工作办公室”牌子。整合区环保局综合计划科(自然生态保护科)、污染防治科、核与辐射安全管理科及区环境监察大队的行政执法职能,将环境执法职能统一划入相应的环境监察执法机构,实行“一支队伍管执法”。在南通高新区、锡通科技产业园等2个环保分局的基础上,组建以环境执法为主要职责的二甲、石港、平潮、兴仁等4个区域性环保分局;按区域设置的环保分局人员不少于10名,其中行政事业人员不少于8名。
  重点加强环境监察所和各镇(区、园、街道)环境监管专职人员的业务能力培训,公安环保联合开展环境违法专项整治行动,在环保部门设立环保警务室。2017年前所有环境监察执法人员要全部进行业务培训和职业操守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强化监管执法装备水平,2017年前实现各环境监察所配备使用便携式手持移动执法终端,每个环境监察所配备执法车辆,2020年前持续提升环境监管能力硬件建设,按新核准的人员编制添置执法装备。
  划定区、片、镇、村四级环境监管网格,通州区一级网格以全区所辖行政区域为整体网格,二级网格以6个环保分局管辖区域划分为6个网格,三级网格以各镇(区、园、街道)所辖区域划分为15个网格,四级网格以原则上以行政村(社区)为单元划分,也可连片划分,具体由各镇(区、园、街道)人民政府(管委会、办事处)根据实际情况划定。明确各级网格责任主体,上级网格要对下级网格的环境监管情况和责任人履职情况进行督察,各级网格间要做好信息共享。每季度对各级网格履职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并及时通报相关情况,将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全程纳入绩效考核,作为年终评优的重要指标。
  全面落实双随机执法方式,探索建立覆盖全区重点企业的“一企一册”式环境管理台账,以此为基础全面推行随机抽查制度,推动双随机抽查常态化。结合2015年环境保护大检查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排查清理结果,2016年编制完成全区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实施方案,2016年底前完成关停一批、登记一批、整改一批等整治任务。持续开展环保执法“亮剑行动”,2017年底前完成重点污染源环境管理规范化达标建设。综合运用挂牌督办、区域限批和按日计罚、限产停产、查封扣押、行政拘留等手段,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对区内纺织行业企业开展全氟辛基磺酸及其盐类(PFOS)、六溴环十二烷(HBCD)等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使用情况调研。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
  落实司法联动协作机制,出台环保刑事案件奖励办法,公安环保每年联合组织4次以上专项行动,半年召开一次法制办、公安、检察院、法院、环保联席会议,发挥司法联动效应,落实司法强制执行措施。环保行政处罚决定在做出后7日内按照要求全文上网公开。每月公开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曝光重大环境违法案件。
  5. 加强环境宣教能力建设。
  完善环保部门信息公开机制,定期发布空气质量月报、月度地表水水质状况、年度突发环境事件应对情况、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备案情况、重大环保工程进展等相关信息。推进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每年确定通州区内重点排污单位名录,2020年前建设统一发布信息的通州区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平台,实现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率100%。
  强化理性环保意识教育,提升公众理性环保、专业环保意识,针对中小学校提高生态环境教育课时比例,从小培育科学的环境保护常识体系。结合世界环境日、地球日、水日、国际湿地日、生物多样性日、保护臭氧层日等重要主题节日,开展绿色环保主题活动。
  发挥社会监督作用,邀请公众参与环境监管执法活动,落实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的奖励措施,充分发挥“12345”、“12369”等公共服务热线和微信举报平台作用,畅通公众表达渠道。开展“全民环保”创建行动,实施绿色生活“十进”活动(进家庭、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商场、进景区、进交通、进酒店、进医院),深入开展低碳家庭、低碳社区等文明创建活动,探索建立推动生活方式绿色化的志愿者队伍。
  (七)强化创新驱动力度,完善制度支撑体系。
  健全排污许可管理制度、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等制度,推进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进一步提升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水平。
  1. 完善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
  全面落实排污许可证制度,根据《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对全区工业企业发放排污许可证。逐步实现对排污单位的一证式管理。推进重点行业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开展对现有排污单位初始排污权核定工作。对新、改、扩建项目开征排污权有偿使用费。根据省市相关要求,研究制定通州区对各镇(区、园、街道)污染物排放总量收费及返还奖励政策。结合通州实际情况,核定各镇(区、园、街道)污染物排放总量,制定污染物排放总量挂钩的财政政策实施细则,确定初始排放量。
  2. 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2017年前开展空港产业园、石港科技产业园、南通家纺城规划环评,开展滨江新区扩域规划环评,开展锡通科技产业园跟踪评价,2018年前启动未开展规划环评的镇(区、园、街道)工业集中区的规划环评工作,力争2020年前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实现全覆盖。结合环保大检查,针对排查过程发现的尚未开展环评的建设项目以及尚未完成环保竣工验收工作的建设项目,制定整治方案,2016年底前完成整治工作,建设项目环评执行率确保达到100%,逐年提高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比例。
  3. 完善环境信用评价制度。
  进一步推动评价结果在行政许可、采购招标等工作中广泛应用。2016年底前制定完成《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差别化水价和电价实施办法》,对红色和黑色环保信用等级的企业,实行差别水价、差别电价。同时,继续扩大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承保范围。深入推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组织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落实省金融办、省保监局出台的《促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发展的意见》,继续扩大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承保范围,确保全区参保企业达到80家。推进失信联合惩戒,对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执行对象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采取联合惩戒措施,完善环保失信黑名单管理机制,将严重环境违法企业列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开。
  4. 提升环境经济政策水平。
  推广绿色信贷,支持设立各类绿色发展基金,通过推进PPP、政府购买服务、第三方治理等方面,鼓励各类投资进入环保市场,建立健全用能权、排污权初始分配制度和交易市场,将用能、排污权纳入全区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规范化监管,研究制定电子竞价、网上竞价程序,推动实现用能、排污权交易的远程化、信息化管理。推行环保标志管理,实施环保“领跑者”制度,打造绿色供应链。鼓励发展环保技术咨询、系统设计、运营管理等专业化服务,培育环保品牌企业。推动治污减排监测监控等核心环保技术、成套产品、装备设备研发,加强环保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
  设立区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研究制定《通州区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推动通州区内银行机构制定完善《绿色信贷管理办法》。加大对绿色企业上市辅导服务,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企业按照法定程序发行上市,推动已上市绿色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开展融资和并购重组。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和项目发行绿色企业债券。
  5. 落实考核与责任追究机制。
  按照《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研究制定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明确各部门、各单位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职责分工。明确相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职责,2020年前研究制定通州区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规定。完善党政干部绿色政绩考核机制,2020年将生态环保工作在党政实绩考核中的比例提高至20%。研究制定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责任清单,开展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落实自然生态环境资源离任审计,建立领导干部任期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
  6. 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创建。
  2016年底前完成《南通市通州区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制定并出台《通州区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考核办法》,力争在2020年达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考核要求。同步推进各镇(区、园、街道)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编制、工程建设与实施考核,持续推进绿色社区和绿色学校等生态细胞创建。
  推进生态工业园区创建。加快落实南通高新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创建工作,2017年前编制完成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创建规划,力争2020年前达到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指标要求。
  四、重点工程
  为实现“十三五”期间通州区生态环境保护的总体目标,确定重点实施经济绿色发展促进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土壤污染防治工程、生态保护与建设工程、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程、重金属污染防治工程、环境风险防范与监管能力建设工程、环境保护制度体系建设工程等九大类84项重点工程,计划总投资约为96.21亿元(另见附表)。
  加强重点工程项目的组织、管理和监督检查,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种困难和实际问题,确保重点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政府组织协调,落实环保目标责任。加强党政部门协调联动。强化党和政府对环境保护的组织领导,推进部门协调联动,环保部门负责规划协调、环境监管与规范,其他部门按照职能分工落实相关环境保护工作。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建立环境保护类项目库,实施省、市项目库管理办法。逐级落实环境保护任期目标责任制,由区政府与相关责任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目标任务,定期检查落实。强化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环保政绩考核,将资源消耗、环境保护、生态效益等情况作为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二)实施规划跟踪评估,做好专项规划衔接。实施规划执行效果跟踪评估。“十三五”期间,针对本规划积极开展执行效果的第三方评估,委托专业单位就规划实施的进展、取得的成果、存在的问题等方面予以跟踪,关注重点工程落实情况和考核指标达成情况两个核心内容,形成规划事中事后监管体系。2017年启动规划实施的中期评估,2020年启动规划实施的后评估,系统评价整个五年间全区环境保护的进展。做好“十三五”各专项规划间相互衔接。各部门做好本规划与区政府各个专项规划之间的衔接和细化工作,促进“多规融合”,在规划中充分体现环境保护要求,将相关规划目标、指标和任务在其他规划中予以体现、逐一落实,并确定具体实施的重点工程项目。
  (三)健全多元投入机制,加大环保投资力度。加强政府公共财政投入。强化环境保护资金的预算管理,将环保投入作为政府财政支出的重点内容之一,建立环境保护投资稳定增长机制,全面支持通州区环保监察、监测、宣传、应急等能力建设和污水处理厂、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等环保基础设施运营管理。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支持。积极争取国家、江苏省环保专项补助资金,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加强对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做好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和项目后续管理,努力提高财政性环保资金的投资效益。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集聚作用,多渠道吸引社会资金,对于“十三五”期间重点实施的黑臭河道整治、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环保基础设施运营管理等,建立政府与社会资本风险分担、收益共享的合作机制,采取明晰经营性收益权、政府购买服务、财政补贴等多种形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在此过程中,强化合同管理,严格绩效考核并按效付费。
  (四)夯实科学技术保障,加强环保技术培训。大力推广绿色环保技术。围绕污染防治、生态保护、饮水安全、清洁生产、清洁能源、循环经济等领域,积极引进符合通州区实际的技术和设施,并广泛推广使用。以环保市场为导向,以环保工程、资源再生和综合利用为重点,加快推进环保产业发展,逐步完善环保产业体系。加强基层环保业务培训。突出属地管理特点,开展基础环保工作人员技能培训,提高镇(区、园、街道)、村(社区)、工企单位环保工作人员业务技能,提升业务知识水平。结合环境监管网格管理机制,重点对网格员进行技术培训,明确日常环境监管要点,确保环境保护执法大检查、环境保护各项目标任务有效完成。组织基层环保人员参加省、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培训,提升危废规范化管理水平。提高园区、企业环境管理能力。依托各重点园区和工业集中区,加强企业EHS管理体系建设,定期组织企业环境管理培训,开展现场技术指导,普及绿色生产知识。
  附件:通州区“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重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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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区“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重点工程.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