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事业和民生保障
2021年末,全区共有幼儿园75所、小学42所、初中23所、高中5所、职业学校1所、成人中等专业学校2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乒乓球运动学校1所。幼儿园在园幼儿24714人,小学在校学生55077人,初中在校学生22241人,普通高中在校学生11417人,中等职业教育在校学生4101人,特殊教育学校在校学生239人。全区幼儿园入园率99.4%,小学入学率100%,小学毕业率100%,初中毕业生升学率99.8%,毕业率100%。全区专任教师高一级学历占比分别为:高中研究生率13.14%、初中本科率99.13%、职中本科率100%、小学本科率94.06%和幼儿园大专率98.09%。2021年高考,我区7人达清华、北大录取线,6人进入全省前100名。区为民办事项目校园安全提升、古沙小学建设完成目标任务,通州中专二期、新坝小学扩建、牡丹江路幼儿园建设稳步推进,5所幼儿园竣工(其中2所幼儿园投入使用),新增学前教育学位1440个。创成“全国家校共育示范区”“全省首批幼小衔接实验区”,心理健康教育经验全省推广。创成南通市义务教育“新优质学校”12所。4个德育品牌成功入选江苏省中小学生品格提升工程。继续实施中小学生眼睛明亮工程,全区中小学校教室照明系统改造实现全覆盖,成功创建“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试点区”。
2021年,全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20.17万人、16.17万人、15.71万人;2021年,全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9.40万人,领取养老金人数27.80万人,续保率达92.35%。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从每人每月253元提高到275元。全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69.93万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6.52万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20.80万人,全年为30.17万人次病患支付医疗救助金3433.69万元。
2021年,城乡低保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750元,比上年提高40元,实现城乡低保保障标准一体化,与南通市主城区接轨。农村特困供养对象供养标准每人每月1040元,与上年发放标准一致。城市特困供养对象供养标准每人每月2025元,与上年发放标准一致。集中和散居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分别提高至每人每月2760元和2070元,比上年提高110元和215元。全年发放各类生活救助款28774万元(含城乡低保特困供养9817.74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1.47亿元、临时救助140万元、困境未成年人分类保障310万元)。区慈善基金会全年募集善款1349万元,发放善款1441万元。全年累计成立登记社会组织32家。全区共有律师事务所11家,设有公职律师办公室55个;共有律师293名,其中专职律师201名,公职律师81名,公司律师8名,兼职律师3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112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