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征集主题:

    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意见的公告

  • 征集时间:

    2025年09月30日 - 2025年10月20日

  • 征集单位:

    南通市通州区司法局

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意见的公告

为加强对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的动态管理,着力维护法治统一、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法治政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和《江苏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58号)等规定,区司法局牵头组织对2025年6月30日前印发的区政府规范性、政策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建议,可通过以下方式在10月20日前提出: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南通市通州区金沙街道新金西路93号,通州区司法局406室,邮政编码:226300,并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1666472254@qq.com。

附件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二:征求意见反馈单.docx

南通市通州区司法局

202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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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稿说明

一、起草背景

为加强对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的动态管理,着力维护法治统一、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法治政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和《江苏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58号)等规定,区司法局牵头组织对《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和非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通政发〔2023〕12号)中公布的继续有效的以及区政府(含区政府办公室)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总计清理文件55件。

二、清理过程和结果

此次清理工作总计清理文件55件,各起草单位根据文件实施情况提出清理建议,具体为,继续有效的文件(26件)、需修改的文件(3件)、失效的文件(3件)、废止的文件(18件)。现将初步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