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公告
南通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公告
徐友飞:
本局于2025年7月11日依法对你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因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依据《江苏省行政程序条例》第五十九条之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南通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通州农(种子)罚〔2025〕1 号,内容是:详见附件。
请你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 《行政处罚决定书》(通州农(种子)罚〔2025〕1 号),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附件:
《行政处罚决定书》(通州农(种子)罚〔2025〕1 号).docx
联系人:易烨 联系电话: 0513-86512186
联系地址: 南通市通州区金新街道朝霞路88号
南通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