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tzqcjz/2024-00072 | 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南通家纺城(川姜镇)) | 文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2024-03-06 | 发布日期: | 2024-03-06 | 有效性: | |
名称: | 关于印发《川姜镇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
现将《川姜镇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通州区川姜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6日
川姜镇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吸取近期省内外重大火灾事故教训,按照省市区三级消委会会议精神要求,结合区委、区政府和区消委办工作部署要求,从即日起至 6月10日,在全镇住宅小区组织开展消防安全百日攻坚大整治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两个至上”、立足“两个根本”,聚焦关键环节,精准发力,综合施策,重拳除患,切实将压力传递到基层单元,传导到行业末梢,推动压实最末端火灾防范责任,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结合当前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工作,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和落实行业主管部门“三管三必须”要求,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监督检查,落实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及合同约定的消防安全防范责任,全面排查突出风险隐患,严格落实重点整治要求,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二、组织架构
总 指 挥:顾建峰
副总指挥:朱 锋
组 长:李小辉 季 鹏
组 员:贾大鹏 卞天享 张 辉 陈啸虎
张 猛 施 政 相关村居书记
三、整治范围
全镇住宅小区。
四、整治重点及责任分工
重点排查整治十三个方面如下:
1.针对制度落实方面。重点检查是否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拟订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组织保障方案,是否定期组织开展人员消防安全培训、消防疏散逃生演练,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落实消控室管理制度、24小时双人值班值守制度,值班人员是否熟练掌握应急处置要求,是否定期对共用部位开展防火巡查、检查。(镇安监局、镇建设局)
2.针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方面。重点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是否在楼梯间、楼道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及其两侧影响通行的区域停放。(镇建设局)
3.针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方面。重点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或电池是否“进楼入户”或“飞线充电”。(镇综合行政执法局)
4.针对消防设施方面。重点排查整治消防栓、灭火器、消防水管是否完好有效。(镇消防中队、川港派出所)
5.针对疏散通道方面。重点整治单元楼楼道、楼梯间是否堆放易燃、可燃物品,是否被违规占用、堵塞。(镇消防中队、川港派出所)
6.针对消防车道方面。重点排查整治消防车通道、登高操作场地是否被占用、堵塞。(镇消防中队、川港派出所)
7.针对私搭乱建方面。重点排查整治住宅外墙是否违规安装铁栅栏、堆放可燃物。(镇综合行政执法局)
8.针对电气线路方面。重点排查整治是否存在线路老化、破损或私拉乱接等情形。(镇安监局、镇建设局)
9.针对管道竖井方面。重点排查整治电缆井、管道井防火封堵是否到位,以及外墙保温材料是否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镇安监局、镇建设局)
10.针对建筑结构方面。重点排查整治是否擅自改变建筑结构(如围闭天井、将通风井变成内井,封闭连廊、将外连廊变成内走廊等)。(镇建设局、镇综合行政执法局)
11.针对微型消防站方面。重点排查整治居民小区是否设置微型消防站,微型消防站人员及器材设备是否符合要求。(镇消防中队)
12.针对住宅小区架空层和地下室设置电动电动自行车充电停放方面。重点排查整治该区域是否设置烟感报警和喷淋系统,与住宅楼梯间、电梯间等是否对照《南通市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防火导则》进行物理隔离,所在建筑物外墙保温材料燃烧性能等级是否达到A级。(镇建设局、镇安监局)
13.针对住宅小区设定的电动自行车充电停放区域方面。重点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充电停放区域边界与建筑物外墙门、窗、洞口等开口部位,以及安全出口之间最近边缘的水平间距是不是小于6米。(镇建设局、镇安监局)
相关村居:对安置住宅小区消防安全负属地主体责任。
各物业服务企业按照法定和合同约定履行服务区域消防安全防范责任。
五、时间步骤
(一)动员部署(2024年3月10日前)。相关部门、相关村居、物业服务企业结合实际,制定周密详细的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和任务分工,明确工作责任,健全五个工作底册(住宅小区底册、带内天井的住宅小区底册、带架空层的住宅小区底册、在架空层设有电动自行车充电场所的住宅小区底册、设有地下电动自行车充电场所的住宅小区底册),进行安全部署,广泛宣传发动。
(二)集中攻坚(2024年6月中旬前)。一是各部门、相关村居对镇上住宅小区对照重点排查整治内容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整改,及时消除突出风险隐患,物业服务企业填写自查承诺书(附件1)。二是督促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协同配合派出所、消防中队等力量开展消防安全隐患督查。三是建设局、川港派出所、安监、消防、相关村居成立检查组,按照检查表(附件2)现场督促指导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法定及合同约定的消防安全防范责任。
(三)验收评估(2024年6月10日前)。建设局、消防中队、川港派出所、安监局、综合行政执法局以及相关村居对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履行消防安全防范责任情况进行验收评估,总结成效,通报问题,固化经验做法,分析存在问题,研究改进措施,健全完善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部门、相关村居、物业服务企业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风险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层层抓好消防安全百日攻坚大整治行动;各村居要采取各项有效措施,排查整治住宅小区风险隐患,确保责任压实到位,监管落实到位,隐患消除到位,坚决防止火灾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切实加强巡查排查。相关部门及村居督促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严格落实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及合同约定的消防安全防范责任,制定并落实服务区域消防安全制度、操作规程,组织开展员工消防安全培训、消防疏散逃生演练,完善应急预案,落实消控室管理制度、值班值守制度。重点加强对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消防设施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等维护管理,及时劝阻和制止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以及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乱停乱放电动自行车等行为,劝阻和制止无效的,立即向公安、消防等主管部门报告。
(三)认真落实整改举措。相关部门及村居要对照整治重点内容开展排查整改,及时消除突出风险隐患。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能够立行立改的,要立即改正到位;一时难以整改的,要进行登记,制定整改措施,限期完成整改;物业服务企业对消防设施损坏等依物业服务合同整改难度较大的复杂性综合性问题,要及时书面告知业主、业主自治组织和相关部门单位,并在维修恢复前准备充足的移动灭火装置。对隐患反复、问题突出、不配合属地管理的物业服务企业,要采取行政、失信通报等手段,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四)广泛开展宣传培训。相关部门及村居要督促指导住宅小区开展各种形式的消防安全宣传,通过在楼层醒目位置设置消防疏散指示标识,在小区宣传栏、单元入口、电梯轿厢张贴消防宣传警示海报,以及组织开展消防演练等方式,广泛宣传消防安全防范知识,引导业主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