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生态环境局:推进行政合规指导 优化营商环境提升
来源:通州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4-02-26

通州生态环境局供稿(沈慧敏)“针对我单位2023年度未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培训的问题,我单位申请进行企业合规治理,如能获得批准,我单位承诺将切实提升环境管理水平,自觉完成合规治理方案中的各项工作内容,依法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南通某生物技术公司负责人向执法人员提交了企业合规申请书。

南通市生态环境领域涉行政处罚企业合规治理是指生态环境部门办理涉企行政处罚案件时,根据企业申请,结合案件实际,督促企业制定合规方案、作出合规承诺并积极整改落实,引导企业合规守法经营,避免违规行为再次发生。该项制度是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法治建设、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服务和促进企业发展,对行政执法理念和方式的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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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南通市通州生态环境局通过了两家企业的合规治理申请。在案件的办理过程中,执法人员发现企业违法行为后,及时告知了行政相对人相关规定及权利义务,企业自愿提出合规治理申请。通州生态环境局依法受理并进行审查,在充分了解属地政府及相关部门意见后,对拟适用企业合规治理程序办理的案件,在区域纪检组列席的情况下进行了集体审议并讨论通过。

后续,生态环境部门将引导、督促两家企业签订企业合规建设承诺书,制订合规治理方案,并邀请2-3名行业专家,就企业合规治理方案的可行性、有效性与全面性进行审查。经专家审查、案件审查委员会审核讨论后,督促企业组织实施合规治理工作。在企业合规治理期间,生态环境部门将结合企业报送的环境管理报告,每月至少一次通过现场检查对企业开展监督,视情况可组织第三方专家抽查。

合规考察期限届满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将组织执法人员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同时组织第三方专家对合规治理方案完成情况进行评查并出具评议意见。涉案企业在合规考察期限内有效实施合规整改,及时消除或者降低违法行为影响的,生态环境部门将依照相关规定和程序予以免罚轻罚。

“我局将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服务与管理相结合原则,指导和促进企业合法合规守信经营,建立亲商、安商的一流营商环境,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通州生态环境局负责人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