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防控行动
先锋街道:落实防疫新规 稳定药品价格
来源:先锋街道 发布时间:2022-12-26 字体:[ ]

先锋街道供稿(杨佳伟)退烧、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类药品被称为“四类药品”,也称为“一退一止两抗药品”。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为更早发现阳性感染者,我国实施了对“四类药品”销售的严格管控。自2022年12月7日以来,国务院新发布的“新十条”要求不得限制群众线上线下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治感冒等非处方药物,但市场上出现了一定的抢购和囤积“四类药品”的现象。为杜绝先锋辖区出现哄抬药品价格情况,保障民生福祉,区市场监管局先锋分局先后出动监管人员四十余人次,对辖区内所有药房药店进行现场监管。

在监管过程中,分局人员对市场主体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认真落实明码标价相关规定,销售药品医疗器械时应标明品名、价格、计价单位等信息,标价要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价格变动要及时调整;二是严禁哄抬药品医疗器械价格,不得借机提高热门药品及用品价格,要严格控制进销差价在合理范围,不得操纵市场价格、囤积居奇、散布涨价谣言;三是严禁有价格欺诈行为,不得利用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和强制搭售等各种手段直接或间接提高货物价格,误导消费者。

经检查,先锋辖区药店未出现相关违法违规行为。接下来,先锋分局将继续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发现问题严肃查处,同时鼓励市民朋友记录不良商家的违法行为,并向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