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3年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最终完成750113万元,占调整后预算(以下简称“预算”)的100%,增长11.1%。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363228万元,占预算的94.9%,增长2.0%。
2023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50113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预计367704万元、地方政府债券收入190200万元、上年结转59336万元、调入资金预计443664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750万元等,收入来源合计1821767万元。当年支出1363228万元,加:上解上级支出预计177937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18665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预计57295万元、结转下年支出预计36657万元,支出合计1821767万元。实现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全区政府性基金收入最终完成1531594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均纳入区本级收入),占预算的100%,下降5.3%。全区政府性基金支出预计完成1153731万元,占预算的93.3%,下降24.0%。
2023年,全区政府性基金收入1531594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预计68089万元、地方政府债券收入359500万元、上年结转11763万元、调入资金预计9512万元,收入来源合计1980458万元。当年支出1153731万元,加:上解上级支出预计102400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292630万元、调出资金预计326628万元、结转下年支出预计105069万元,支出合计1980458万元。实现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完成6164万元,占预算的100%,下降49.3%。国有资本经营转移性支付收入预计20万元。收入来源合计6184万元。统筹调出至一般公共预算6184万元,实现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273189万元,占预算的102.3%。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237797万元,占预算的98.8%。社会保险基金当年收支结余35392万元,年末累计结余372111万元。
(五)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1.2023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余额情况
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政府债务情况。2022年全区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限额为91.39亿元,加:2023年地方政府新增一般债券0.6亿元、建制县再融资债券额度分配6亿元,减:收回结存限额规模6.37亿元,2023年全区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限额为91.62亿元。年末债务余额为91.29亿元。
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的政府债务情况。2022年全区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为124.1亿元,加:2023年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11.57亿元、建制县再融资债券额度分配7.8亿元,减:收回结存限额规模9.28亿元,2023年全区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为134.19亿元。年末债务余额为127.80亿元。
上级转贷新增债券情况。2023年全区获得地方政府新增债券12.17亿元(一般新增债券0.6亿元,专项新增债券11.57亿元),主要用于滨江学校建设、团结河(通州段二期)治理工程、先锋街道十六里墩四期保障房、先锋富锋花苑二期保障房、锡通高速(东社段)安置区、滨江新城一期等项目建设。
2.2023年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存量债务情况
2023年全区获得用于置换存量债务的地方政府债券42.8亿元(一般债券18.42亿元、专项债券24.38亿元),主要用于农业水利工程、区域供水全覆盖等项目贷款,城中村改造、污水管网建设、骨干河道以及中小河流整治等项目贷款置换。
二、落实区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预算决议情况
2023年,区财政部门按照区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预算决议和财政经济委员会审查意见,贯彻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不断强化财政支出管理,有效保障财政平稳运行,较好地落实了区人代会相关决议要求。一是实施积极财政政策。落实省市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若干政策,深入企业一线服务,及时宣传和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助力企业发展和壮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加强财源培育,完善优化稳经济、促发展财政扶持政策。积极争取上级各类扶持企业资金,助力财政收入恢复增长。落实政府采购优化营商环境举措,全力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二是强化财政支出管理。把紧把牢支出关口,大力压减非急需、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机关运转经费从紧控制,确保“三保”资金不留缺口。坚持绩效优先,根据“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科学、合理确定新上项目和出台新的政策,更加注重财政政策的提质增效和可持续性。三是确保财政运行平稳。加强收入统筹,突出协同共治,狠抓收入组织,进一步向内挖潜,从“质”和“量”两方面发力,着力提升财政收入质量,增强财政收入可持续性。优化调整支出结构,统筹安排各项支出,严格执行支出保障顺序。科学调度库款,开展“暂存暂付”清理,有效盘活存量资金,确保区镇两级财政平稳、健康运行。
三、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
2024年预算安排的基本原则:一是从严从紧,兜牢“三保”。二是厉行节约,硬化约束。三是强化管理,讲求绩效。
(一)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2024年,预计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80000万元,增幅4%。全区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地方可用财力安排的支出1303657万元。
2024年,预计全区一般公共预算体制分成财力766451万元,上年结转36657万元,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00000万元,调入资金472526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7295万元,地方政府债券收入75400万元,来源合计1508329万元。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1432929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75400万元,合计1508329万元。实现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2024年,预计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600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7000万元,地方政府债券收入67500万元,上年结转105069万元,来源合计1799569万元。预计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198129万元,上解上级支出79000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122500万元,调出资金399940万元,合计1799569万元。实现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2024年,预计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928万元,转移支付收入20万元。预计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0万元,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4928万元。实现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2024年,预计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90664万元,安排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256835万元,当年收支结余33829万元。
(五)地方政府债务总体情况
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政府债务情况。2023年全区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限额为91.62亿元,加:预计2024年地方政府新增一般债券3亿元,2024年全区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限额为94.62亿元。预计年末债务余额为94.29亿元。
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的政府债务情况。2023年全区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为134.19亿元,加:预计2024年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12亿元,2024年全区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为146.19亿元。预计年末债务余额为134.3亿元。
(六)区本级项目资金安排情况
2024年,安排纳入区级财政预算管理的已竣工待结算项目资金4.98亿元,安排在建项目资金9.46亿元,安排新建项目资金10.9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