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根据区委、区政府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和部署,我镇高度重视,认真梳理,制定了张芝山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制度和措施。现将一年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为切实抓好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镇领导高度重视。一是及时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各中心、办公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事务。二是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了年度工作计划,并在有关会议上就信息公开专题进行了安排布置。
二、加强宣传,建立制度
为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我镇在积极参加区政府组织各类培训的基础上,利用周六集中学习日及各种会议,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认真组织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相关文件精神进行学习培训。通过学习培训,加深了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了解,为保障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条例》正式施行后及时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将政府信息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三类。按规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进行了公布。初步建立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评议考核等相关工作制度。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要求建立了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程序。
三、主动公开信息
(一)按照条例规定的范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二)在政府信息形成或更新10日内按要求发布或更新信息;
(三)发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的,在其职责范围内予以澄清。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没有申请公开的情况;
(二)明确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程序。
五、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处理以及应对情况
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今后,我镇将进一步加强培训学习,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完善相应的工作制度,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