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36815/2016-00036 |
文号: |
锡通办发〔2016〕4号 |
信息来源: |
锡通科技产业园(张芝山镇) |
生成日期: |
2016年09月13日 |
生效日期: |
2016-09-13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锡通科技产业园规范公文管理工作制度 |
主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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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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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通科技产业园规范公文管理工作制度
为规范公文流程管理,明确相应工作职责,提升整体工作质效,树立良好的政风和机关形象,现特制定《锡通科技产业园规范公文管理工作制度》。
一、公文流转程序
1
、谁承办谁草拟。
一般属于部门职权范围内解决的事项,由部门自行发文;由多部门联合协同解决的事项,由牵头部门协调相关部门联合发文。确需以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名义发文的事项,一般由主办部门负责拟稿,经主办部门主要负责人核稿,送办公室审核把关后报园区管委会领导签发。
2
、提高草拟公文质量。
公文内容要务实,观点要明确,具备条理清晰、文辞精练、格式规范、结构合理等要求。一般事项草拟前,由主办部门职能科室提出意见报部门主要负责人研究;重大事项公文草拟前,要深入调研,充分酝酿,形成成熟文稿报园区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初步认可后,提请园区办公例会和党政联席会议讨论。
3
、部门核稿。
公文核稿应由拟稿部门负责人把关、审签;涉及多部门联合行文的,一般由拟稿部门牵头负责征求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意见并会签后送办公室审核报党工委、管委会。如行文内容涉及多部门工作的,在送办公室审核前由拟稿部门负责落实相关部门会签。
4
、办公室审核。
拟稿部门以纸质(含拟文稿纸)和电子文档两种形式报园区办公室,并附相关发文基础材料,包括有关文件、材料、领导批示等。园区办公室审核经办公室主任签字后,报园区领导签发。
5
、签发。
党工委、管委会及办公室制订出台的文件,必须严格按照制度流程送有关领导和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按规定报园区领导签发。
6
、缮印。
文件签发后由办公室负责编号、核发份数、复核校稿、排版、缮印分发。
7
、办结归档。
由办公室用印、分发、立卷、归档。立卷时要反映文件形成过程,完整有序,不得缺漏。
二、文件报送
1
、内部公文报送。
各部门、各单位报送园区党工委、管委会的请示、报告,原则上不得一文多送。凡需领导批示的文件、材料,需先送办公室统一登记、编号、办文,相关部门要根据办公室或者园区领导批示及时研究处理意见,报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批。涉及多部门联合会办的文件牵头部门要及时召集相关部门会商研究,形成一致意见后报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定,经领导阅批后由办公室负责分处并归档。对未经办公室登记的文件,办公室不予接处。
2
、上行文报送。
对确需市级层面协调解决的事项要行文通州区委办或政府办的,拟稿部门在公文草拟中文字篇幅要言简意赅,分析问题要切中要害,表达诉求要切实可行。原则上须由办公室审核后报园区主要领导签发方可上报。
三、公文运转时限
公文事项主办的领导、部门对承办的公文或请示,要及时办理、回复。一般事项
5
天内办结,较复杂事项
10
天内办结,特殊事项原则上不得超过半个月。办公室要及时跟踪来文办理情况,对逾期未能办结的,及时催办、督办,并列入年度作风效能建设考核。
锡通科技产业园办公室
2016
年
9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