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36815/2015-00062 | 文号: | 锡通办发〔2015〕5号 |
信息来源: | 锡通科技产业园(张芝山镇) | 生成日期: | 2015年04月28日 |
生效日期: | 2015-04-29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关于规范办公用品管理的通知 | ||
主题: | 附件: |
园区各办(局、中心、室):
为进一步规范园区办公用品的申领,加强办公用品使用的管理,节约开支、减少浪费,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购与采购
办公用品常用品由办公室和社会建设管理局根据各部门消耗情况进行申购备领,在园区办公的部门申领由办公室负责,在原张芝山政府办公楼及便民服务大厅办公的部门申领由社会建设管理局负责。各部门内勤充分考虑办公需求,于每月1号至办公室和社会建设管理局申领办公用品,如无特别情况,原则上其余时间不能领用。控制品和特批品由使用部门(人)填写申购单,控制品经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特批品经办公室和财政局主要负责人批准,批准后的《申购单》按采购规定购买。未填写《申购单》及未经领导批准擅自购买的不予报销。
二、办公用品分类
1、常用品:圆珠笔(芯)、水笔(芯)、荧光笔、白板笔、水彩笔、铅笔、橡皮、胶水、胶带、涂改液、票夹、回形针、大头针、订书钉、信封、稿纸、便签纸、打印纸、档案袋、垃圾袋等。
2、控制品:纸篓、电池、面纸、钢笔、名片册、资料册、文件夹、抽杆文件夹、文件袋、文件架、计算器、订书机、笔记本、笔筒、白板、档案盒、美工刀、剪刀、量具、烧水壶、保温壶、刻录盘、硒鼓、墨盒、拖线板、U盘、交换机、电话机、网线、电话线、延长线、鼠标、键盘、移动硬盘等。
3、特批品:电脑、打印机、传真机、扫描仪、数码相机等。
三、管理和发放
1、各部门要控制和合理使用办公用品,杜绝浪费现象。订书机、计算器、鼠标等办公用品重新领用时应以旧换新。
2、凡调出或离职人员在办理离职或交接手续时,应将所领用的办公用品(一次性消耗品除外)如数归还。有缺失的应照价赔偿,否则不予办理有关手续。
3、办公自动化设备更换和维修。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等办公设备原则上使用6年后(以生产日期计算)可进行更换,但性能良好的,要继续使用。办公室自动化设备维修由办公室外包进行维修。
本规定自2015年5月1日起实施。
园区办公室
201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