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通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通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2-01-06 15:13 累计次数: 字体:[ ]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南通市通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南通市通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86115551)。

一、总体情况

1.《条例》宣传教育培训情况。组织学习培训,提高公开信息质量。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规定和文件,提高机关干部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增强干部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2.主动公开情况。2021年,区住建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精神及区政府相关要求,切实加强力量,采取有效办法,结合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通过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政府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专栏,发布信息360条,其中政府工作机构中机构职能1条、内设机构1条,主动发布领导信息1条,公开制度1条,公开指南1条,其他公告、动态等信息若干。全年受理区12345政府服务热线平台交办案件7510件,均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利用通州数字化城管应接案件共1540条,结案1540件,完成率达到100%,南通数字城管应接案件795件,结案795件,结案率达到100%。利用局长信箱、咨询建议、投诉举报、献言献策等栏目,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基本得到及时有效解决。

3.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2021年,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件37件,已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办理。

4.政府信息资源管理。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信息保密审查等各项工作制度。主动、及时公开各项政府信息,保证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5.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加强组织领导,有效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区住建局党组始终重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体系,坚持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的“三级管理”机制,确定了专门人员,做到机构、人员、经费三落实。同时,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等制度,加强了考核与责任追究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推进。

6.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本单位目标责任状。二是通过通州区人民政府网站依法公开。三是在信息公开栏目发布单位地址、电话、邮箱等联系方式,接受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7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5122.826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7

0 0 0 0 0

3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1

0 0 0 0 0

1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5

0 0 0 0 0

2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7

0 0 0 0 0

3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2

0 0 0

2

11

0 0 0

11

2

0 0 0

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继续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但是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部门之间协调不够紧密,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有待加强;二是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不够全面,部分工作的相关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完整,信息公开的实效性、便民性有待加强;三是公开内容和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

改进措施:2022年,我局将继续把推进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摆在重要位置,采取得力措施,狠抓任务落实,务求公开实效。一是要加大信息公开学习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和业务能力,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二是严格执行政府信息报送审核制度,及时拓展和更新信息公开目录中的各项内容,确保信息公开客观规范、内容全面、更新及时,保障信息公开渠道畅通,提高公开效率。三是建立健全制度机制,规范工作流程,拓宽公开渠道,结合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充实和完善信息公开内容和形式,增强政府信息公开效果。四是进一步规范、完善和畅通公众查阅信息的渠道,完善信息公开和相关保密制度,安排专职专员对网站进行管理、维护。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南通市通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南通市通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