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全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情况
来源: 住建局 发布时间:2016-12-15 00:00 累计次数: 字体:[ ]

 

2016 年,我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在省、市上级部门的关心和支持下,坚持政府主导、规划引导和群众主体的原则,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务求实效、统筹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我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通州区概况
通州是清末状元、中国近代实业家和教育 家张謇 先生的故里,地处长江入海口北岸,东临黄海,南依长江,与苏州隔江相望。全境面积 1525.74 平方公里,人口 126.59 万,下辖 18 个镇和 1 个省级高新区。 1993 年前通州称为南通县, 93 年撤县建市, 2009 年撤市设区,整体划入南通市。随着苏通大桥、崇启大桥的相继通车,拉近了通州与苏南、上海的距离。近年来,我区紧紧抓住江苏沿海开发和长三角一体化两大国家战略机遇,充分发挥滨江临海、靠近苏南和上海的区位优势,突出科技创新,推进人才强区,加快转型升级,经济社会持续保持又好又快发展。 2015 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 940.16 亿元,地方一般预算收入达到 80.65 亿元。通州多次被评为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市、江苏省人才工作先进县(市、区),先后荣获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和全国生态示范区等称号。
二、农村危房改造基本情况
2016 年,省先期下达我区改造任务 76 户, 9 月份下达 124 户,共计 200 户改造任务;市调整 2015 年度 200 户改造任务,共计 400 户(翻建新建 279 户、修缮加固 121 户)。其中,涉及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任务 104 户、补助资金 472.86 万元(省补助资金 271 万元、市调整补助资金 201.86 万元)。我区今年实际实施改造 400 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 104 户、低保 86 户、分散供养五保 53 户、贫困残疾 60 户、其他贫困户 97 户,新建翻建 287 户、修缮加固 113 户。
今年上半年,已验收 162 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 74 户、低保 25 户、分散供养五保 23 户、贫困残疾 7 户、其他贫困户 33 户,通过 一折通 拨付补助资金 207.425 万元。其余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目前已进入镇级自验、报区级验收阶段,计划 12 月底前完成区级验收并通过 一折通 拨付补助资金到户。
三、主要工作做法
(一)结合实际分批实施
上级改造任务一般在九月份下达,启动时间晚、影响改造进度的实际情况,我区根据改造对象的住房情况和个人经济状况,采用上半年先改造一部分,待上级任务明确后再改造一部分的办法,促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及早实施、落到实处。同时,我区根据 2014 年下半年农村危房现状调查和 2015 年农村危房改造完成情况,结合 十三五 期间计划改造、建档立卡危房户和贫困残疾危房户调查,对农村危房进行摸排,新增农村危房 120 余户。根据今年省市下达的任务,对东社、二甲、十总、刘桥等相对贫困的镇改造任务给予适当倾斜。
    2016 年,我区延用 2015 年制定的政策实施改造。由区住建局和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下达 2016 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任务的通知》(通建〔 2016 203 号)文件,进一步明确了改造任务和补助标准。突出提高了建档立卡贫困户补助标准,补助标准为:五保户低保户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属翻建新建的,无子女户每户补助 2 万元、有成年子女户每户补助 2.2 万元、有未成年子女户每户补助 2.5 万元;属修缮加固的,每户补助 0.8 万元;其他贫困类型,属翻建新建的,每户补助 1.5 万元,属修缮加固的,每户补助 0.65 万元。
(二)规范程序,严格审批
合理确定补助对象和标准。各镇(街道)、村(居)在确定对象时,严格按照 农户自愿申请,村级集体评议,镇级把关审核、区级审批、张榜公示 五个程序进行,坚持公正公平,阳光操作。严肃查处优亲厚友的现象,凡涉及到干部亲戚朋友一律严格审查,出现上访一律取消,群众有异议概不安排。结合 十三五 期间计划改造公示,村级评议、镇级审核结果均在村级公示栏进行公示,并公示了区级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防止 该改的没改,不该改的却改了 的不公平现象发生。
各镇(街道)将计划改造户先报请区民政、残联、 扶贫办 审批 后, 再报区住建局进一步审核备案,对审核不合格的改造户发回。针对各镇(街道)改造进度情况,视情调整改造任务指标,确保危房改造对象符合条件。
(三)源头把关,加强监管
根据分工,区住建局主抓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的质量管理,组织各镇(街道)建设服务中心管理人员和建筑工匠进行技术培训。由区住建局成立质检组派人到工地进行抽样检查,每个镇(街道)派 1 名建筑工程技术骨干负责指导和质量验收,保证建房质量,防止 改造成新危房 的现象发生。
区财政局协调其他部门负责资金管理使用,研究制订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按规定将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纳入 财政社会保障基金专户 ,实行分户专项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实行资金 一折通 社会化发放。经验收合格的镇(街道)按照上级补助资金全额和区级配套补助资金的 50% 于当年拨付到位,区级配套补助资金余额于第二年拨付到位。
(五)坚持原则,接受监督
坚持农村危房改造 五个原则 不动摇,确保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落到实处,切实让危房贫困户住上安居房。一是坚持因地制宜,经济适用。农村危房改造要求改造后的房屋只需要符合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条件,应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将农村困难户建房经济压力降到最低点。不搞 形象工程 政绩工程 二是坚持公平公正,阳光操作。镇村在组织实施过程中,坚持公开政策,公开申请,公开程序和公开结果,实行阳光操作,接受监督。三是坚持群众自愿,自建为主。农户在危房改造申请过程中坚持自愿,充分尊重群众的意愿,优先安排积极性高的困难群众先改造。改造房屋以农户自建为主,对建房确有困难的贫困户由镇政府、村委会统筹协调,委托直系亲属代建。四是坚持节约用地,原地重建。要求农户尽量原址翻建,做到一户一宅,建新拆旧。异地新建尽量安排在空闲地、荒坡地进行建设,有条件的村尽量安排到集聚点新建。五是坚持实时改造,不等不靠。上半年,我区提前开展本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及时验收了已竣工的农村危房改造,并将补助通过 一折通 发放,使得早改造的早享受到补助,带动了参加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的积极性。
此外,区住建局牵头对 2012 年以来所有实施农村危房改造的对象进行 自查自纠 ,深入查找检查危房改造项目申报和审批、资金拨付和发放、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突出问题。主要是:检查补助对象落实情况、补助资金发放和管理情况、工程建设情况、农户档案管理情况和农危房统计情况。对检查中发现补助对象不符合农村危房改造要求的,由镇(街道)取消其改造资格,并负责追回补助资金;对于档案资料不准确、不完善,公开制度落实不到位的,由镇(街道)安排专人补充完善并按要求及时公示。同时,区纪委和审计局加强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的跟踪审计和过程监督,真正让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成为群众满意、质量过硬、廉洁过关、政府放心的民生实事工程。
四、存在的问题及不足
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信息系统录入有所滞后。因更换了新系统,部分镇级录入人员更替,致使部分录入人员能熟练掌握系统录入流程,造成系统录入滞后于实际竣工。今后要加强对系统录入人员的培训和帮带,及时收集改造农户信息和图片信息,及时新增和更新系统改造农户信息。二是面积控制有待进一步加强。少部分危房改造户按照原老旧危房原面积进行改造,使得改造后面积超出文件要求。今后区加大督查力度,严格按建设标准控制好建筑面积。
五、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宣传发动。 通过多种途径,广泛宣传国家惠民利民政策,让党的好政策惠及更多的老百姓。及时公布改造户名单,接受广大老百姓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监督和参与。
(二)进一步加大推进力度。 强化镇村职能,加强调研,科学制定危房改造计划,动员全社会力量,确保 十三五 期间完成全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让全区困难群众彻底告别住危房的历史,真正住上安全房、满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