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36284/2018-00076 分类:
发布机构: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文号: 通建〔2018〕58号
成文日期: 2018-04-17 发布日期: 2018-04-17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印发《2018年通州区住建局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暨“263”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2018年通州区住建局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暨“263”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18-04-17 00:00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镇(区、园、街道)人民政府(管委会、办事处):

现将《 2018 年通州区住建局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暨“ 263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各镇(区、园、街道)建设项目将纳入《南通市 2018 年污染防治攻坚战考评办法》管理考核范畴,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南通市通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 4 16
 
 
 
 
 
2018 年通州区住建局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暨“263”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补齐环境基础设施短板,根据市委、市政府印发的《南通市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南通市污染防治攻坚考核办法(试行)》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 , 特制定 2018 年通州区黑臭水体治理计划如下:
一、工作目标
优化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布局,加快完善污水收集管网,着力提高污水收集率和处理率;重点推进建制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达到一级 B 以上稳定达标排放, 2019 年底前,三河流域建制镇污水处理厂(站)完成一级 A 提标改造;坚持“十个必接”原则逐步建设建制镇污水收集管网,提高设施运行负荷率;进一步规范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推进污泥综合利用和永久性处理设置设施建设;强化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高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
今年,新镇建制镇建成区污水管网 20 公里 ,污水处理率达到 85% 以上;完成建制镇污水处理厂(站)提标改造 0.5 万吨 / 日(平潮),建制镇污水处理厂(站)设施运行负荷率达到 60% 以上;建设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40 座。(完成兴仁污水处理站尾水超标整治)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强化镇级以上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稳定达到一级 A (县级、三河流域)、一级 B( 镇级 ) 排放标准。提升污水处理能力,适时进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新、扩建工程以满足处理需求,新、扩建污水处理厂应达到一级 A 排放标准,在敏感地区实施进一步深度处理。重点推进建制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 2020 年底前,达到一级 B 以上稳定达标排放,鼓励达到一级 A 排放标准,进一步提高污水处理效果。完善尾水排放在线监测监控设施,严肃查处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今年,完成建制镇污水处理厂(站)提标改造 0.5 万吨 / 日,各镇(区、园、街道)人民政府(管委会、办事处)须在 4 月中旬前将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方案报区住建局备案。
(二)加快城镇污水收集管网建设与改造。根据旧城改造和道路建设同步施工原则,同步制定城镇污水管网建设和改造实施计划,推进污水管网建设。按照“十个必接”(机关、学校、医院、集中居住小区、非化工工业集中区、农贸市场、垃圾中转站、宾馆、饭店和浴室)要求,逐步建设完善城镇污水收集管网系统,实施雨污分流和老旧管网改造,提高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负荷率。全面梳理“十个必接”排水户名录,全年新增城镇污水管网 20 公里 ,建制镇污水处理厂(站)设施运行负荷率达到 60% 以上。
(三)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遵循“区域统筹、合理布局”原则,按照“减量化、稳定化、无害化、资源化”要求,加快实施污泥无害化处置。全面开展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污泥的产量、泥质、运输和处理处置现状排查,取缔非法污泥堆放点;编制污泥综合利用或永久性处理处置设施建设与改造计划。严格执行污泥转运“联单制”,污泥运输车船安装 GPS ,强化污泥处理处置全过程监管。加强污泥减量化技术、脱水技术、综合利用和处理处置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应用,尽可能回收和利用好污泥中的能源和资源。
(四)加快村庄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今年,继续加快推进村庄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建设 40 座村庄生活污水设施建设。以镇级行政区域为单元统一推进村庄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的运行和管理。探索建立按效果付费的运行维护绩效考评机制,委托科研院所等专业机构实行第三方监管,强化村庄生活小型污水处理设施专业化管护、一体化推进。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镇(区、园、街道)政府是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第一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完善措施,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要抓紧制订本地区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做到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明确项目表、时间表、责任表,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合力,简化项目审批程序,共同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二)严格监督考核。 各镇(区、园、街道)要加强排水、排污管理,加大对乱排乱倒、偷排偷倒行为的整治和处罚力度,并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的监督考核。区“ 263 ”办、区住建局将通过“月报告、季通报、年考核”的工作制度对全区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地区实施工作问责和责任追究。年底,将对年度考核排名靠前的相关单位、个人进行表彰,对行动不力、进展缓慢单位给予严肃批评,情节严重的将上报区委、区政府,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和《江苏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损坏责任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三)强化工作指导。 区住建、环保等部门要加强对各地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技术指导,跟踪指导督促各地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对各地工作进展缓慢或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限期整改到位。各地可以组建专家技术支持团队,加强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及时总结经验,提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管理工作水平。
 
  
 
                             通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