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信息
本机关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本部门的政府信息,范围主要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群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公开的其他事项。涉及国家秘密或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属于公开范围。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将通过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tongzhou.gov.cn/)予以公开。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如需要本机关公开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可以通过互联网(网上申请平台)、信函、传真等途径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本机关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为南通市通州区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地址:南通市通州区碧华路197号医疗保障局;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联系电话:(0513)69922585;传真号码:(0513)69922591;邮政编码:226300。
(二)申请步骤
1.提出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申请公开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时,应提出书面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1)公民姓名或者法人和其他组织名称、联系方式;(2)明确的政府信息内容,包括能够据以指向特定政府信息的文件名称、文号或者其他特征描述;(3)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
向本机关书面提出申请的,推荐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申请表》可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点击本网页附件下载。
个人提出书面申请时,请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请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2.书面申请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传真左上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 当面申请申请人可至受理机构当面提出申请,当面申请时应出示有效身份证明。
(三)申请处理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需经受理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受理机构根据下列不同情况作出答复:
1.属于依申请可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给予提供;
2.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3.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5.申请公开的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更改、补充。
6.同一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重复向本机关申请公开同一政府信息,已经作出答复的,告知申请人不再重复处理。
(四)收费标准:本部门提供政府信息不收费。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收费标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施行。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南通市通州区医保局办公室是南通市通州区医保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和受理公开政府信息申请。
办公地址:通州区碧华路197号;电话:0513—69922585;传真:0513—69922585;邮编:226300。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
网络地址:http://www.tongzhou.gov.cn/tzqylbzj/zfxxgkzn/content/3aa999e3-a3e6-4f3d-a042-2914fb437d68.html。
四、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