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通州区医疗保障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区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6-01-12 16:51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南通市通州区医疗保障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数据时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南通市通州区医疗保障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南通市通州区碧华路197号通州区医疗保障局,邮编:226300;电话:0513-69922585,传真:0513-69922591,电子邮箱:nttzyb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区医疗保障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严格落实《条例》及省、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围绕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核心任务,以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为目标,持续优化信息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强化监督保障,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医保业务深度融合,尤其聚焦服务流程优化等民生实事,为医保改革、基金监管、服务提升等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5年,区医保局聚焦群众关切,以“精准公开、实用公开”为原则,全面梳理医保领域重点信息,重点公开服务流程优化、民生实事推进等群众高度关注的内容。全年通过区人民政府网政府公开信息目录主动公开信息306条,其中信息报送29条、政策问答5条、公示公告272条,确保群众及时获取与自身办事相关的医保资讯,切实提升政策知晓度与公众参与度。

(二)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区医保局持续优化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明确“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全环节责任分工,面对可能涉及个人隐私(如医保报销明细)、数据安全的申请,严格审核申请人资格与信息用途,在合规前提下精准提供所需信息,平衡公众知情权与信息安全。2025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条,无因依申请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落实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要求,健全完善信息公开管理制度,规范公开流程与审核机制,强化全链条闭环管理;结合年度医保工作重点,科学制定信息公开任务计划,明确责任分工、推进节点与工作标准,加强过程跟踪督导;建立健全数据协同核验机制,聚焦核心业务数据,强化多部门联动审核,确保公开信息真实准确、规范有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推动医保业务智能化转型,完成医保经办机构AI智能识别系统部署工作,通过标准化识别流程,确保报销审核标准统一规范,助力医保业务向智能化、高效化方向转型升级;协助推进医保档案信息化项目,以“全流程规范、全功能落地”为核心,聚焦数字化转型与服务效能提升,核心围绕“收、管、存、用”电子化信息化目标,着力实现区、镇两级内部档案信息共享,推动医保业务协同联动,进一步提升经办服务效率。截至目前,项目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已完成纸质档案扫描约250万页,电子信息系统开发基本完成,硬件设施全部到位,当前正开展信息系统调试工作,为后续全面启用、实现档案管理数字化闭环奠定坚实基础。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

严格遵守保密相关法律法规,落实“先审查、后公开”原则,强化敏感信息排查,全年未发生信息泄露事件;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科室年度绩效考核,常态化开展专题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建立舆情快速反应机制与定期自查整改机制,重点关注服务流程相关反馈,及时整改问题,确保公开工作合规高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策解读质效有待提升。部分复杂政策及服务流程解读形式较为单一,对特殊群体的针对性解读不足。后续将丰富图解、短视频等解读载体,开展线下宣讲活动,增强解读的通俗性和覆盖面。

二是公开互动机制不够完善。信息公开以单向发布为主,群众反馈渠道和意见征集形式有限,未形成闭环管理。将增设线上意见征集渠道,定期组织座谈会,广泛吸纳公众建议,优化公开内容与服务措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2025年度区医疗保障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