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通州区医疗保障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区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5-01-17 18:32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南通市通州区医疗保障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数据时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南通市通州区医疗保障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南通市通州区碧华路197号通州区医疗保障局,邮编:226300;电话:0513-69922585,传真:0513-69922591,电子邮箱:nttzyb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4 年,区医疗保障局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深入贯彻上级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提升医保服务质量、强化医保基金监管、推动医保改革创新等工作进程中,全方位、多渠道公开信息,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与参与权,助力医保事业稳健发展。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全年于区人民政府网政府公开信息目录主动公开医保部门动态64篇、各类公示公告361条、问答知识库7篇。内容涵盖医保政策调整、各项工作信息、医保服务优化举措等多方面,为公众提供全面且实用的医保资讯,助力其深入了解医保动态。

(二)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持续优化依申请公开流程,构建专业办理团队。在处理涉及医保报销明细数据申请时,严格审核申请人资格与信息用途,在保障个人隐私前提下精准提供数据,未引发行政复议与诉讼案件,有效维护申请人权益与政府公信力。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强化信息管理机制,组建专业审核小组。依职能分工细化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流程,各部门协同作业。年初依上级要求与工作重点制定信息计划,精准量化任务至各部门,定期督查考核,确保信息准确及时。如医保基金收支情况信息,经财务、业务多部门交叉审核后发布,保障数据权威。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

深耕区政府官网信息公开主阵地,“南通州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影响力攀升,全年推送原创政策解读、案例分析等资讯280篇,阅读量总计10.1万次。积极拓展媒体合作,在市级媒体发布报道15篇,省级媒体发表报道4篇,国家级媒体发表报道5篇,多渠道传播医保声音;积极推进医保信息化建设工作,2024年全区共铺设医保刷脸支付设备851台,医保刷脸支付结算日均超万笔,三家重点医疗机构接入江苏医保云移动支付平台,7家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接入处方流转平台,全面完成医保药品追溯码接口改造工作,累计上传医保药品追溯码380万条。全面提升全区医保信息化水平,需要高水平的硬件与软件条件,医保、卫健、医院等相关部门协同合作,为参保群众构建多元化的就医、购药场景。7月,制作的医保码推广短视频《此“码”非彼马,一“码”在手,医保无忧!》短视频荣获“看病就用医保码-县区级”赛道全国一等奖。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

严守信息公开法规制度,完善保密与审核机制。信息发布前经多层级审查,严格把控涉密与敏感信息。强化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运维,及时回应群众医保诉求,定期开展信息公开自查自纠,持续提升公开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信息公开深度与广度仍有提升空间,部分复杂医保政策解读尚欠透彻,未能充分满足群众深度理解需求;信息公开互动性有待增强,公众参与渠道虽多,但参与度与反馈质量有待提升。

(二)改进措施

组建专家与业务骨干团队,打造深度政策解读系列专题,运用案例、动画等形式提升解读效果,增加互动渠道,及时回复引导公众,定期梳理分析互动数据,依反馈优化信息公开策略,增强群众获得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本年度区医疗保障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