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通州区医疗保障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区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2-01-24 15:17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南通市通州区医疗保障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数据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南通市通州区医疗保障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南通市通州区碧华路197号医疗保障局,邮编:226300;电话:0513-69922585,传真:0513-69922591,电子邮箱:nttzyb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区医疗保障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执行《条例》规定和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以公开重点领域信息为主线,以完善各项制度作保障,依法依规做好权力运行公开、依申请公开、解读回应等工作,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实际,进一步提升医保部门政务公开质量和效率,助推医保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21年区医疗保障局大力推动医保领域内重大改革,完善医疗保障体系,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要求,全力做好包括防控疫情、医疗救助、DRG支付方式改革、政务服务、城乡居保缴费等在内的信息公开工作。全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主动公开信息488条,部门(工作)动态类信息82条。

(二)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全力满足群众需求,明确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2021年,我局未收到社会组织或群众个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1年,我局聚焦信息公开效率和力度,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实现目标层层分解,任务层层细化,责任层层落实。信息统一由部门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核后报与局办公室,并制作《信息宣传计划进度公示表》,于每月10号、20号、月底公示。全面推进政务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做好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完善登记、审核、办理、答复、送达、归档各环节工作制度,规范答复文书格式,提升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严格执行保密制度,规范保密程序,落实保密责任。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

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等多途径、多形式宣传医保新政策,提高参保群众医保政策的知晓率。策划宣传民生实事项目——15分钟医保服务圈建设。信息宣传在南通市医保系统中名列前茅,今年在区、市、省级各类传媒录用信息约153篇,为去年信息发表的3倍,其中一篇《通州医保:学史力行战疫情,心系群众办实事》被新华网录用。推进医保“放管服”改革,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办。大力推广南通医保app、江苏医保云线上服务平台,确保线上申请在次工作日完成审核;对接定点医疗机构实时办理审批业务,加快办结速度,实现高效率审批。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

由局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监督,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研究提出局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组织做好政务公开具体工作。局办公室及时部署并督促各相关处室抓好落实和推进,形成协调联动的政务公开工作架构,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和全面推行,并严格落实政务公开监督保障制度,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局职工的内部考核内容。不定期召开政务公开工作会议,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强调应注意的事项,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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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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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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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区医保局信息公开工作更加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但与上级的要求和群众需求还存在差距,主要是公开信息还不够全面,内容有待丰富,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验不足。2022年,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积极改进。

一是公开形式方面。探索通过访谈式、数字化、图表图解等不同方式详细解读政府公开信息,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质量。

二是公开内容方面。围绕新发展阶段对医保工作提出新要求,根据政策执行过程中遇到的新问题、群众反映的新热点,及时进行有针对性的补充解读,积极回应群众关切。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加强对干部职工政府信息公开的教育培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意识,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

三是谋划工作方面。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虽然目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多,但仍需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常态化。做好平台的安全维护,确保网站安全稳定运行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区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