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通州区医疗保障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区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0-01-21 15:58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南通市通州区医疗保障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数据时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南通市通州区医疗保障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南通市通州区碧华路197号医疗保障局,邮编:226300;电话:0513-69922585,传真:0513-69922585,电子邮箱:nttzybj@163.com)。

一、总体情况

区医疗保障局自2019年2月底组建以来,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执行《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尤其是加强对新《条例》的学习和培训,加大医疗保障信息公开力度,明确公开重点,细化公开内容,增强公开实效,不断提升医疗保障工作的透明度,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让人民群众享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增强对党和政府的信任。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9年区医疗保障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要求,着力推进医保基金监管、异地就医结算、医疗待遇保障、长期照护保险等医疗保障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全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主动公开信息329条,政务(工作)动态类信息26条。

(二)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今年来我局未收到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自组建以来,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人员抓落实”的工作要求,明确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发布办法以及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办理流程,指定办公室专人负责,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分管信息公开的局领导对所公开事项内容进行审核、把关,局主要领导检查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确保公开内容的合法性、准确性。确保公开的范围、形式、时限、程序等符合《条例》的相关要求。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

区医疗保障局为2019年新组建单位,为更好地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医疗保障等政府信息,使社会公众全面深入地了解医疗保障的工作内容和重点,理解和掌握医疗保障政策,宣传医疗保障各项工作,保障人民群众重要事项知情权的同时掌握舆论导向主动权,我局主动向区大数据中心申请开通医疗保障局信息公开专栏。专栏开通后,我局严格按照《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同时,按照上级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定,规范信息发布操作流程,由专人负责信息录入和报送,严格审核程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在中国通州政府网站设立医疗保障局信息公开专栏,加强日常维护和运行,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上网审查制度,凡拟上网公开的信息均由局分管领导进行信息审核,办公室负责人再进行信息发布,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地发布到网站专栏上。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及时研究制定和调整切实可行的方法、方案,建立长效的管理机制,保证信息的时效性,确保按时、按要求、按质量地完成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2

5763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时效有待进一步加强。区医疗保障局由于受编制限制,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具体工作的人员较少,一定程度上还存在信息公开不够及时的现象。

2.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不够,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方式比较单一,内容不够丰富,信息公开平台主要集中在通州网信息公开专栏。

(二)改进措施

今后我局将按照《条例》的规定和上级有关要求,做好以下信息公开工作:

1.完善医疗保障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及时更新政府信息,调动全局人员积极参与,加强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和要求的学习和培训,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

2.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主动听取社会各界对我区医疗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创新方式方法,多渠道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不断改进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