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通州区医疗保障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区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1-01-29 15:09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南通市通州区医疗保障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数据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南通市通州区医疗保障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南通市通州区碧华路197号医疗保障局,邮编:226300;电话:0513-69922585,传真:0513-69922591,电子邮箱:nttzyb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区医疗保障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执行《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依法依规做好权力运行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解读回应、保障机制等工作,有力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断提高医保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透明度和效率效能,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取得新成效。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20年区医疗保障局积极贯彻医保新政,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要求,全力做好包括防疫政策落实、医疗救助、异地就医、城乡居保缴费等在内的信息公开工作。全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主动公开信息449条,部门(工作)动态类信息40条。

(二)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本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来源于信件申请。经核实,申请内容属于可以公开的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规定,我局已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0年,我局在前期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健全工作体系,落实任务措施,构建起组织有力、制度健全、运作规范、科学合理的政务公开工作运行机制,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保障政务公开工作推进落实。进一步细化任务目标和要求,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单位)、完成时限,加快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圆满完成政务公开任务。坚持“先审批后发布”原则,严格对信息公开内容进行审核把关,规范部署行政权力,不断提高发文和依申请公开答复的规范性。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

充分利用通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医疗保障局信息公开专栏,严格按照《条例》,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遵循政府责任、一般公开、政府各部门之间信息互通共享和及时公开原则,负责、及时、准确的发布相关信息。通过主动公开我局工作动态和便民政策,使参保人更加方便快捷获取所需信息。同时积极配合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改版要求,修改完善法定公开内容目录并定期更新目录内容。同时,按照上级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定,规范信息发布操作流程,由专人负责信息录入和报送,严格审核程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要求落到实处,逐步实现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科室配合抓的工作格局,结合日常工作例会,适时传达学习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文件,研究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难点,确保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密切关注、及时分析研判医疗保障领域网络社情民意,认真办理人民群众诉求。加大政务公开栏目维护监督管理力度,强化督查督办、限时整改等问责机制,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效率。明确各项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操作流程,推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政府信息公开督查考核制度需完善。区医疗保障局由于受编制和人手限制,某些科室存在一定程度的重业务轻宣传现象,需要完善相关机制,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和时效性。

2.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力度需再加强。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工作经验还不足,需要通过组织和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多交流多沟通多学习,提高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和应急处突能力。

(二)改进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条例》要求和相关部署,做好医疗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完善医疗保障政府信息公开督查考核制度。强化督查考核,由办公室牵头对各科室政务信息报送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对政务公开认识不足、应付了事的科室和人员予以通报且督促整改,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2.加大医保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力度。统一思想,进一步提高对做好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握重点,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明确职责,进一步形成政务公开工作合力。从而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能力和服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如收取信息处理费等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