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可以享受长期照护保险待遇?
来源: 区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1-03-17 13:57 累计次数: 字体:[ ]

答:1.参保人员因年老、疾病、伤残导致失能,经过不少于6个月的治疗,经评定符合重度或中度标准,生活不能自理、需要长期照护的,可以享受照护保险待遇。

标准依据《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评定量表》(Barthel指数评定量表),总评分低于40分为重度失能,总评分41—60分为中度失能。

2.参保人员经评定,6周岁以上符合重度、中度失智标准,可享受照护保险待遇。

标准依据《南通市简易智能精神状态检查量表》,总评分0-9分为重度失智,10-20分为中度失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