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通州区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 区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3-02-23 15:58 累计次数: 字体:[ ]

2022年,区医疗保障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全面依法履行政府职能,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强化行政权力制约,依法有效化解矛盾,法治建设取得新进展、新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依法履职,夯实法治建设基础。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以“三个年”活动为载体,聚焦关键、紧盯序时、狠抓落实,全面高质量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一是构建全区“15分钟医保服务圈”列入市民生实事项目,实现全区14个乡镇(街道)全覆盖;二是打造“新医保 心服务 馨守护”服务品牌,助推企业开办等“一件事”落地,实现专窗办理、一表填报;三是率先打造了首个医保“一站式”照护中心,实现了照护保险从受理、评定到居家服务申请和辅具服务的“一站式”服务新模式,实现服务管理规范化和便捷化的提档升级;四是积极推动“一站式”医疗救助结算服务。根据区民政等部门提供救助人员名单,及时在医保信息系统更新救助对象身份信息,确保救助对象在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实时享受医疗救助待遇,免除现金垫付。2022年,资助城乡医疗救助对象3.41万人,资助金额1706.55万元;全区累计实施医疗救助23.25万人次,即时结报医疗救助金额3065万元。保障特殊群体享受专项救助。重点关注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特殊群体,切实发挥医保兜底保障功能。2022年,全区医疗救助重点对象、肇事肇祸和流浪乞讨等精神障碍患者共计实施救治652人次,救助金额共计296.87万元,切实减轻了困难家庭患者医疗费用负担;五是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完善举报奖励机制,落实专人做好“一号一平台”举报受理工作,动态更新医保政策库,全年解答群众咨询10余万件,回应群众诉求478件,均能及时接听、及时办理,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满意度。2022年度,我局“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获区级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优秀单位。

(二)加强制度建设,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一是全面加强党的领导。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贯彻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全年组织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2次,制定《南通市通州区医疗保障局2022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明确法治建设目标、任务,细化责任、时限,全面提升全区医保系统法治建设水平;二是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主动邀请政府法律顾问参与本单位重大决策、重大执法决定、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答复、合同协议等合法性审查以及公平竞争审查,尊重法律顾问提出的法律意见,必要时邀请有关专家进行合法性论证;三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紧密结合医保工作实际,坚持问题导向,依法履行职责,全力实现医疗保障行政执法规范、公平、文明,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2022年度,我局“法润通州+智慧医保”法治品牌获得十佳优秀“法润通州+”法治品牌。

(三)规范文明执法,提高行政执法能力。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完善《南通市通州区医疗保障局工作制度汇编(试行)》,落实医疗保障部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细则,确保全区医疗保障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公正文明;二是加大医保政策宣传力度。积极开展以《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宣传为主线的“织密基金监管网 共筑医保防护线”宣传活动。采取“线上+线下”的方式对全区医保系统工作人员开展医保政策解读、常见医保违规行为等重点问题培训;三是开展医保基金监管专项行动。出台南通市通州区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自查自纠方案》,将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列为重点稽查对象,调动各定点医药机构的主观能动性,收到定点医疗机构主动退回违规费用23.53万元。开展门诊、特殊病、民营医疗机构等专项稽查,探索照护保险专项稽查新模式,持续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四是智能监管提升行政执法质效。2022年,全区现有“两定”机构488家(不包含村卫生室),年底前全部完成新增高清摄像装备并配备人脸识别系统的提质升效改造,通过硬件设施升级,强化对各类医疗服务行为的监控,切实提升医疗保险稽核监管的信息化水平。全年通过数据分析、投诉举报、病历抽查、现场稽核等方式,共检查定点医药机构488家,实现全覆盖,处理457家,处理率93.65%,共追回违规费用和违约金784.43万元,限期整改27家,暂停医保服务零售药店25家、医疗机构2家、医保医师1人。期间,移交公安6人、纪检1人,主动曝光典型案例152例,举报奖励5起,奖励金额12809.82元。

(四)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医保服务能力。一是实现端口前移,经办服务更便民。高度重视,高位推动,高效落实为民办实事之医保服务惠民项目,实现全区14个乡镇(街道)“15分钟医保服务圈”全覆盖。通过成立专项工作组、部门协同联动、召开现场推进会、参观学习、业务培训、跟班学习、点对点联系督促等措施,提升服务圈设施建设硬实力和服务软实力。2022年底前,我区申报的14家示范点均以高出省级的标准通过市级验收;二是改造优化,经办服务大提升。优化医保服务大厅功能区域,改善服务环境,提升服务能力。制定出台年度培训方案,对各级医保经办工作人员开展“线上+线下”双渠道培训。实行“555”创新服务模式:“提前5分钟”宽时服务机制、5个工作日”手工零星报销业务经办时限压缩机制,争创“5星好评”机制,用创新机制持续推动公共服务提质增效,在全市第三季度高质量考核得分排名中位列第2;三是立足便捷,业务办理信息化。全面建成区级、乡镇(街道)、村居(社区)三级经办网络线下服务的基础上,通过医保经办窗口、“15分钟医保服务圈”、医保服务站、“南通州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等大力开展医保政策宣传,持续推广国家异地就医平台、江苏医保云APP、江苏政务服务网、南通医保APP等线上平台,安排专人确保线上各项业务申请提前到半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2022年度医保业务事项线下办理量14705件,线上办理量3176件;四是着眼细节,内控管理标准化。制定内控审计工作计划,定期开展内控检查及内控会议,积极参与内控交叉检查,对照经办服务标准,不断强化内部控制意识,深入挖掘内控细节,完善内控管理机制,力促内控制度有效执行,巩固和优化公共服务专项治理成果,全面推进经办服务标准化建设。

(五)强化法治思维,依法化解社会矛盾。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对全区医保信访稳定工作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信访稳定工作负主要责任,各科室、医保中心按照职能职责对信访事项负责具体落实。明确专人牵头组织、协调、督导信访具体办理,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规范工作程序,从接待、登记、领导批阅、办理、督查、办结、反馈各环节严格要求,确保信访渠道畅通,办理程序规范;二是排查矛盾纠纷,提升疏导能力。抓好源头预防,定期开展矛盾摸排,通过提前介入、分类梳理、准确研判、动态跟踪,从源头上预防发现化解信访矛盾。防微杜渐,主动解决,心系困难群众,对12345咨询可以通过政策库解决的,及时梳理分类,动态维护,提高12345一次办结率;三是强化服务宗旨,注重跟踪问效。用心做好日常接待,用情做好信访人的心理疏导,稳定信访人的情绪,对于群众合理诉求,解释到位立即落实,对于不合理诉求,政策宣传到位并帮助协调合理的救济途径。对于新反映线索类问题高度重视,不论问题大小、多少一律认真受理,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查清真相。所有办件由专人分办,明确办结时限,以严格的质量时效督查机制,推动高效快速地反馈结果。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认识到我局法治政府建设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法治建设专业力量比较薄弱。执法部门法制人才缺乏,特别是行政执法力量薄弱,执法人员队伍建设亟须加强;二是普法宣传效果有待提升。结合医保职能加强法治宣传的力度有待加大,普法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有待加强;三是医保公共服务水平还需更普惠便捷、优质高效。

三、党政主要领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坚持依法履职。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行政,带动全局扎实开展法治建设工作;发挥核心作用。充分发挥局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将梳理政策法规、制定权责清单、事权委托下放、优化办事流程、开展普法宣传等重点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与医疗保障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3年,区医疗保障局将把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二十大精神上来,采取更多惠民生、暖民心举措,着力增强全局干部职工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一是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执法水平。加强对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培养,积极开展政策法规培训,通过内外交流,工作实践,着力打造一支法治化、规范化、标准化的复合型医保队伍。二是强化政策宣传,提高群众知晓度。利用“线上+线下”“传统+现代”等方式开展宣传医保政策,着力提升宣传的广度和深度,真正把政策送到老百姓手中;三是优质效补短板,提升服务水平。全面落实医保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操作规范,常态化开展医保公共服务专项评价组巡查、指导、监督等全流程管理工作,针对性研究整改举措,优化各经办层级医保服务。

南通市通州区医疗保障局

2023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