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港天生港区小李港作业区江苏格雷特重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码头工程拟批准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16-11-22 16:00 累计次数: 字体:[ ]

 

项目名称:南通港天生港区小李港作业区江苏格雷特重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码头工程;
建设地点:南通市州区五接镇天后官村 15 组;
建设单位:江苏格雷特重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项目概况:江苏格雷特重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雷特公司”)成立于 2011 年,位于南通市通州区五接镇天后宫村,注册资金 16000 万元,经营范围:船用起重机、海洋工程吊机、港口起重机及金属钢结构件研发、生产、销售、安装、维修。为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推动通州西部沿江地区船舶海工产业的发展,经南通市沿江开发江海联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格雷特公司在长江南通河段天生港水道中段北侧、小李港下游约 600 米处长江北岸征地建设“船舶海工及大型港口起重机械生产项目”,该项目达产后每年可制造、销售大型起重机械 400 台套。大型起重机械产品模块最长接近 20m ,单件最大重量近 60t ,采用陆路运输不便且运费昂贵,而格雷特公司船舶海工及大型港口起重机械生产项目厂区毗邻长江沿岸,具有良好的水运条件,因此,格雷特公司拟在南通港天生港区小李港作业区投资建设码头,作为船舶海工及大型港口起重机械生产项目的配套工程。本工程总投资 14898.7 万元,新建长江码头,设置 2 个泊位, 1 2000 吨级杂货泊位和 1 2000 吨级重件泊位。 2000 吨级杂货泊位采用顺岸式平面布置型式,码头采用高桩梁板直立式结构型式; 2000 吨级重件泊位布置在引桥靠陆域侧,利用引桥和与之平行的独立轨道梁,布置成港池形式。本工程杂货泊位货种主要为钢材等件杂货,设计船型的选择考虑以杂货船为主,重件泊位货种为起重机械产品,设计船型考虑为驳船。年吞吐量 66 万吨/年,其中进口钢材 40 万吨 / 年、机械配件及其他杂货 5 万吨 / 年;出口起重机械产品 16 万吨 / 年、机械配件及其他杂货 5 万吨 / 年。新增 106 人,本项目实施后江苏格雷特重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共有职工 306 人。长江泊位的全年可作业天数为 330 天,三班制,每天 24 小时(具体作业时间由船舶到港时间确定)。堆场年工作天数: 350 天。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⑴施工期拟采取如下环保措施:施工前先修筑场界围墙或简易围屏。加强施工区的规划管理,采取相应的防尘抑尘措施。未能做到硬化的部分施工场地要定期压实地面和洒水、清扫,减少扬尘污染。汽车运输砂土、水泥、碎石等易起尘的物料要加盖蓬布、控制车速,防止物料洒落和产生扬尘;卸车时应尽量减少落差,减少扬尘。施工现场还应敷设临时的施工便道,铺设碎石或细沙,并进行夯实硬化处理,以减少运输车辆轮胎带泥上路和产生二次扬尘。加强对施工机械、车辆的维护保养,禁止施工机械超负荷工作,减少尾气排放。施工期中尽量使用商品混凝土,确因各种原因无法使用商品混凝土的工地,应在搅拌装置上安装除尘装置,减少搅拌扬尘。凡使用沥青防水作业,应使用密闭和带有烟尘处理装置的加热设备。运输车辆在离开装、卸场地前必须先用水冲洗干净,避免车轮、底盘等携带泥土撒落地面。营运期废气污染物主要来自船舶和汽车等尾气,拟采用如下措施:①配备洒水车,对港区公路、码头面及时清扫并洒水,减少扬尘。定期清扫撒落在码头和道路面的尘土,以免在大风作用下二次扬尘。②靠港作业的船舶主机停运,减少耗油,选用低含硫率的柴油和尽可能降低辅机运转负荷等措施减少船舶尾气;通过采用清洁燃料、减少车辆在码头及堆场行驶距离等措施减少汽车尾气。③选购排放污染物少的环保型高效装卸机械和运输车辆。加强机械车辆的保养、维修,使其保持正常运行。④加强港区及周围环境的绿化。⑵施工现场设置泥沙沉淀池,用来处理施工泥浆污水,污水沉淀后回收于洒水除尘。合理规划施工场地的临时供、排水设施,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跑、冒、滴、漏现象。施工队伍的生活污水经设置的化粪池进行初级处理后用槽车运送至附近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施工船舶产生的含油废水经自备的油水分离器进行隔油处理后交海事部门认定资质的环保船接收处理,不得在码头水域排放。优化施工工艺,缩短水下施工工期。营运期间产生废水主要包括:到港船舶舱底油污水、船舶生活污水、码头面初期雨水、码头面冲洗废水以及港区生活污水。①本工程船舶到港停泊后,船舶舱底油污水经船舶自备的油水分离器处理后与船舶生活污水一并由海事部门认定资质的环保船接收处理,不在本江段排放。②码头面初期雨水及码头面冲洗废水成分主要为悬浮物,由明沟收集后排入集水池内,经沉淀后回用于浇洒及绿化,不外排。③本工程产生的港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由槽车运至五接镇滨江花苑污水处理站集中处理。⑶施工机械采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对高噪声设备,应在附近加设可移动的简单围幛,降低噪音辐射。在临近居民区等声敏感点的高噪声段施工场界安装实心围挡。合理安排高噪声施工作业时间,夜间禁止进行打桩等高噪声施工作业。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523-2011 )对施工阶段噪声要求,在夜间超标施工必须向环保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获准后方可在指定日期内进行施工。加强施工区附近交通管理,避免交通阻塞而增加车辆噪声。营运期港区各类机械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于个别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措施;在平面布置时考虑将高噪声设备尽量远离厂界,确保厂界噪声级不会明显增加;厂界周围和道路两侧种植绿化带施,发挥绿色植物降噪作用;并采取限制车速、船舶停靠码头后关闭发动机等措施,以进一步降低噪声对环境的影响。⑷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及时将工地上建筑垃圾、土渣处理干净,建设单位应负责监督。施工产生的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运至城市垃圾处理场处理。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港区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废水处理设施沉淀池产生的污泥和到港船舶生活垃圾以及扫舱垃圾等。到港船舶生活垃圾以及扫舱垃圾由海事部门认定资质的环保船接收处理。港区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废水处理设施沉淀池产生的污泥交由市政环卫部门处理。⑸生态环境保护措施:①在林业主管部门指导下采取相应湿地补偿措施,如缴纳湿地生态修复、建设专项费用,专款用于湿地生态修复或建设新的湿地,确保区域湿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②加强生态环境及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宣教和管理力度。③合理布设施工时间,珍稀动物洄游期禁止水下施工活动。④加强同渔政部门的协作,加强对珍稀动物的渔业资源保护。⑤建立高效有力的监管体系,加强珍稀水生生物的保护。⑥优化施工管理和施工工艺。尽量缩短施工期,采用先进的施工技术。最大限度地控制水下施工作业对底泥的搅动范围和强度,减少悬浮泥砂发生量。⑦严格管理施工船舶。严禁船舶油污废水和作业人员生活污水直接排入长江。⑧施工废弃的砂、石、土必须运至规定的专门存放地堆放,不得向专门存放地以外的地点 ( 包括长江 ) 倾倒。⑨在水域范围内清理施工期悬浮物造成的淤积等。⑩加强项目管理和风险防范措施,尽可能杜绝事故发生,配备充足的收油设施,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
公众参与情况:( 1 )项目于 2016 7 27 日至 8 10 日在通州滨江新区(五接镇)网站上进行了环评一次公示,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初稿完成后,于 2016 9 6 日至 9 20 日在通州滨江新区(五接镇)网站上进行第二次公示,通过技术评审后,于 2016 11 1 ~11 7 日在南通市通州区行政审批局网站进行全本公示。在公示期间,未收到对本项目有关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2 )在项目所在区域发放公众调查表 120 份,回收 120 份,公众调查的结果表明, 94.2% 的公众支持本项目建设, 5.8% 的公众表示有条件赞成本项目建设,无人反对。( 3 )我局于 2016 11 8 ~2016 11 21 日在南通市通州区行政审批局网站进行了受理公示,在公示期间,我局未收到对本项目有关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公示时间: 2016 11 22 ~2016 11 28 (5 个工作日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0513-68350356 1236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