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数据局关于2025年11月26日—2025年12月5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来源: 区数据局 发布时间:2025-12-08 15:04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1月26日—2025年12月5日我局对5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12月9日—2025年12月15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如皋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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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项目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关于江苏南通宇迪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红外镜头及红外光学元件研发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通数据投环[2025]55号

2025-12-5

2

关于通州区平潮镇昊铮金属制品厂香炉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通数据投环[2025]64号

2025-11-26

3

关于南通风顺船舶机械有限公司年产1000套船用配套设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通数据投环[2025]65号

2025-11-28

4

关于南通慕纳智能家居有限公司板材加工系列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通数据投环[2025]66号

2025-11-28

5

关于南通豆香惠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年产豆制品700吨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通数据投环[2025]67号

2025-12-5

注:批文见附件。

11月26日—12月5日.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