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K12451090/2016-00018 分类:
发布机构: 通州区行政审批局(通州区政务服务中心) 文号: 通行审发〔2016〕18号
成文日期: 2016-04-26 发布日期: 2016-04-26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南通市通州区行政审批局企业登记“证照联办”工作实施方案
南通市通州区行政审批局企业登记“证照联办”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 通州区行政审批局(通州区政务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16-04-26 00:00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科室:
    为深化我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激发市场主体创新创业活力,区行政审批局决定在市场准入领域实行企业登记“证照联办”,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区委区政府关于南通市通州区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实施意见》(通发〔2015〕29号)精神,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规章为指针,按照“分类受理、一岗多能、流程再造、证照同发”的工作要求,简化审批手续,缩短准入时间,构建通州市场准入快车道,为全区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提供优质高效、便民快捷的市场准入服务。
    二、工作目标
    “证照联办”登记制度是指当服务对象到区行政审批局同时申办“证”和“照”时,审批机关对符合法定发证发照条件的申请,打破前置审批和后置审批模式,“证”与“照”不分先后办理顺序,企业可以一并办理、证照同发。“证照联办”工作遵循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第一步,2016年5月,实现外资企业审批、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互联网上网服务单位设立审批、出版物零售单位设立审批、歌舞娱乐经营场所设立审批、电子游戏经营场所设立审批、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审批等许可事项与企业营业执照的联办;第二步,2017年1月,实现粮食经营资格许可、食品经营许可、药品经营许可、医疗器械许可等许可事项与企业营业执照的联办;第三步,2017年6月,全面推行与企业登记相关其他领域的证照办理一并纳入“证照联办”机制。通过实行“证照联办”机制,充分发挥我局组建后的职能融合效应,着力整合申请材料,减少办事环节,降低审批成本,实现证照同步审批目标,推动市场准入效能新提升。
    三、主要内容
    (一)分类受理。根据许可证事项的不同,在局市场准入科设置安监类、文广类、外资类等不同类别的“证照联办”窗口,由同一窗口统一受理某类许可证事项和企业工商登记业务,统一发放证照。
    (二)一岗多能。通过学习培训、人员轮岗,每位审批人员都能熟悉不同业务的相关法律、政策和审批流程,熟练办理多项业务,实现“一岗多能、一人多专”。服务对象只需在一个窗口递交材料,就能同时进行多项审批。
    (三)流程再造。优化审批流程,理顺内部体制,坚持“谁受理谁负责”原则,窗口人员依法做好受理审核工作,对需要领导审批或协调其他同志参与现场勘察的许可事项,要负责协调到位、跟踪到底。服务对象申请办理许可事项时,凡涉及多个证照办理事项的,由窗口人员一并告知并统一受理,为相关监管部门的后续监管服务打下坚实基础。
    (四)证照同发。对同时申请办理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服务对象,且经审核同时符合法定发证、发照条件的,审批窗口将同时向其发放相关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实施“证照联办”制度是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手段,是进一步整合资源、创新行政审批办件模式的有效载体,有利于精简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方便企业群众。市场准入窗口全体同志要高度重视,加强协作,认真推进“证照联办”工作。
    (二)精心组织,扎实推进。要深刻认识“证照联办”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进一步增强创新意识、责任意识、紧迫意识。市场准入窗口人员要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对照“证照联办”工作要求和审批流程,明确职责分工,不折不扣推进落实,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磨合,充分发挥“证照联办”机制的最大效益。
    (三)强化督查,狠抓落实。加强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考核,对抵制或消极对待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新、擅自设置许可门槛、不按规定办理时限要求执行或违反其他有关规定的要进行问责,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确保“证照联办”各项措施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