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通州区西亭镇关于开展公职律师工作的方案
各村(居)、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16〕30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苏办发〔2017〕27号)文件精神,按照省司法厅《关于贯彻中办发〔2016〕30号文件精神推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通知》(苏司通〔2016〕42号)
,
结合我
镇
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
乡镇党委和政府根据需要设立公职律师
的精神为指导,
结合我镇实际,
积极推行公职律师制度,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在保障法律、法规正确实施中的作用,
为
实现法治
西亭
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措施
(一)成立工作机构。
我镇
设立公职律师管理机构为
西亭镇政法综治办公室
,公职律师管理机构负责人为办公室主任
陈华
。
镇政法综治办公室
作为公职律师管理机构具体承担
西亭镇
公职律师的遴选、申报、业务培训、考核奖惩等日常管理
工作
。
西亭镇人民政府
专门从事法律事务的部门为
:
综治(社会矛盾调处)办、法制办、信访办、司法所
。
(二)制定管理办法。
根据苏司通〔2016〕42号文件精神,制定《南通市通州区
西亭镇
公职律师管理办法》。
镇政法综治办公室
作为管理部门,要按照管理办法不断强化对公职律师的日常管理,建立公职律师工作业务档案。建立健全工作考核机制和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职律师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切实发挥公职律师的职能作用。
(三)严格遴选申报。
公职律师主要在
综治(社会矛盾调处)办、法制办、信访办
的公务员
中进行遴选。符合条件的
公务员
经所在
部门
同意后,向
镇政法综治办公室
提出申请,办公室应按照精干高效、好中选优的原则进行遴选,并结合工作实际提出申报人选,报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确保公职律师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纪律严明。
(四)明确权责范围。
公职律师仅限于从事与司法行政工作相关的法律事务,为
镇
领导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参与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议和修改,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以案释法,解答法律咨询,
社区服刑人员日常监管
,代理复议、诉讼、仲裁,参与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办理等公共法律服务事项。公职律师执法活动依法享有相应的权利并承担义务。
(五)加强教育培训。
镇政法综治办公室
要不断加强对公职律师的执业教育、引导,帮助公职律师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工作要求和工作纪律。定期组织公职律师参加旁听庭审,积极与政法院校、律师事务所沟通,搭建公职律师业务培训平台,为提升公职律师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创造有利条件。
(六)提供工作保障。
加强对公职律师的管理、培训以及开展执业活动的支持,公职律师申请办理公职律师执业证书、进行年检考核、开展执业活动等所需费用,按规定给予列支。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要充分认识推行公职律师制度对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建设法治
西亭
的重要意义,将开展公职律师工作作为
镇
法治建设的重点任务来抓,加大支持保障力度,为公职律师依法履职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
(二)抓好贯彻落实。
要按工作方案要求,认真部署,扎实推进公职律师工作有效开展。要把政治强、业务精、素质高并且符合申报条件的
公务员
推荐上来。
(三)强化协作配合。
办公室要与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加强工作衔接,建立定期沟通会商制度。公职律师所在
部门
要支持和配合公职律师管理机构开展工作,及时处理工作中遇到的难题。
南通市通州区西亭镇人民政府
201
8
年
3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