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农村集体水面管理实施意见
来源: 西亭镇 发布时间:2007-03-30 00:00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村(居):
    水环境整治是贯彻中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具体措施,是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改革开放以来,我镇的经济与社会得到快速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原有的水面资源管理模式已不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导致现有水面资源经营权不明晰,整治责任制不落实,养而不管,养而不投,养而不洁现象十分严重,为了认真贯彻中央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二十字”方针和市委富民强村计划,根据《渔业法》,结合本镇实际,现就全镇农村集体水面管理制订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农村集体水面管理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明晰所有权,完善经营权,建立责、权、利相统一,投入、经营、管理相配套的新机制,实现生态养殖与水环境整治双赢,共建人与自然相和谐的新环境,努力开创我镇新农村建设新局面。
    2、农村水面管理的原则
    (1)依法确定所有权的原则。农村自然沟、塘(含新建鱼塘)的水面,所有权属村集体所有;排灌两用的三、四级河按村(居)区域划定所有权;两村界河由两村共同所有,横向河道由河南村负责牵头,竖向河道由河东村负责牵头;过境二级河所有权属镇级所有;经批准,个人利用承包地开挖的鱼塘,经营权暂定属土地承包者(随土地承包政策的变动而变动)。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水面所有者依据有关法律,将水面进行发包经营,确定承包人。
    (3)坚持权、责、利相一致的原则。按照谁投入、谁受益、谁保洁的要求,承包者一旦获得经营权,必须按照所有者的要求,对河道及水面进行清理,所得效益由承包者所有。
    (4)发展生产的原则。水面管理实施以后,以村为单位建立生态养殖合作社,承包者必须依据章程服从合作社管理和指导。
    二、集体水面管理的范围及主要形式
    3、集体水面管理范围:自然沟、塘(包括原承包塘和联户养鱼塘);三、四级河道(包括分段养殖水面);二级河的大水面及渔业资源保护区等。
    4、主要形式: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向社会确定水面经营者,主要形式:
    (1)承包经营。对自然沟、塘采用竞价或议价承包方式确定一名承包人,在规定时间内享有使用权和水面管理权。
    (2)租赁经营。对二、三、四级排灌两用河在确保排灌的基础上可采用承包或分段租赁的形式,在规定时间内享有使用权和水面管理权。
    (3)股份合作经营,对水面较大的沟、塘可采用承包或股份合作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享有使用权和水面管理权,股份合作制必须组建生产经营企业(如渔场、水产养殖公司或休闲中心),必须明确法人主体,股东共同管理,共享分红,共担风险。
    三、每轮承包时间及标的确定
    5、为使经营者有一个良好的投资回报周期,每轮承包时间不低于五年,对大面积水面经营时间可在二十至三十年。
    6、标的确定可按面积、水深为依据,确定水面经营等级及标准。
    (1)水面3亩以上,水深1.5米以上,标的可核定为每亩100-200元;
    (2)水面1-3亩,水深0.8-1.5米,标的可核定为每亩60-100元;
    (3)水面偏小、保水性差,其标的可核定为每亩60元左右。
    (4)二、三、四级排灌两用河,五年内已清淤的每亩标的可核定20-80元,按河面宽度、深度而定。
    四、程序与管理
    7、核定水陆界址,按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有关规定,组织群众代表核定所有水面水陆界址(指养殖面积、生产中所需塘埂、坡地等)。
    8、按核定的水面积召开群众会或代表会核定水面等级及标的。
    9、组织群众进行报名,在群众代表评议的基础上核定竞标者,组织公开竞标,确定经营者。
    10、所有者向经营者移交核定范围,明确界址,做好四邻工作。建章立制,教育和引导周围群众将家庭废弃物送至所在组垃圾屋,对经教育不改者,依据村规民约处理。对有意破坏、盗窃等行为,导致经营者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的,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11、上交使用费,先缴后用,完善相关法律手续,报农业服务中心备案。
    12、经营者按所有者的要求加强管理,保证河、塘整洁无杂物及飘浮物。
    13、各村所收资金建立专项科目,用于河塘废弃物的处置,垃圾屋建设和保洁员报酬。
    五、组织领导和时间安排
    14、农村水面管理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确保村容整治的具体要求,各村(居)要成立领导小组,由支书任组长,村委会主任任副组长,成员由村其他干部及群众代表组成。
    15、镇成立督查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纪检、人大、农办、政法办、财政等部门同志组成,专项考核,定期督查,对农村水面管理率达90%以上的村,镇将结合“三清”工程给予奖励。
    16、农村水面管理工作季节性强,涉及工作量大,各村(居)应结合本地实际抓紧抓好,具体分为三个阶段,一是宣传发动、调查摸底阶段(4月1日-10日),二是制订方案、全面落实阶段(4月11日—17日),三是总结上报阶段(4月18日—20日)。


西亭镇人民政府
2007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