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镇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 兴仁镇 发布时间:2022-01-26 08:43 累计次数: 字体:[ ]

2021年以来,兴仁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区委、区政府和镇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在镇人大的监督支持下,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总要求,切实履行好平安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把加快法治兴仁建设的各项要求落实到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为兴仁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一、提高服务效能,改进工作作风,着力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围绕新阶段、新任务、新要求,兴仁镇驰而不息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提升服务效能、改进工作作风,努力建设服务型、法治型和廉洁型政府,不断提高公信力和执行力。

一是加强政治建设,锤炼勤廉实干作风。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强化行政问效,引导广大干部加强知识储备和实践积累,增强斗争本领。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

二是加强法治建设,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深入推进政务公开,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提升行政诉讼及行政复议质效,严格执行行政诉讼各项制度,掌握应诉工作的主动权,加大依法行政教育培训力度,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规范执法的理念和能力水平,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考核,建立健全败诉案件追责制度。

三是加强效能建设,落实惠民利民政策。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坚持把更多的财力用在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上,决不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突出高质量发展考核导向,以实绩论英雄,用好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二、聚焦重点难点,推动社会治理向纵深发展

创新镇域现代化治理。增设监控摄像头800余路,实现重点路口、重点部位技防全覆盖。深化网格化服务管理,建设135处“网格微家”,探索“党网融合”治理机制,现代化治理工作取得良好成效。维护社会稳定。坚持“化解是最好的稳控”,集中精力解决信访突出问题,成功化解等16起信访交办积案。全面排查稳定隐患,不断加大调解力度,坚持把矛盾化解在一线,有效维护重点时期的安全稳定。守牢安全底线。深入推进燃气安全大排查,取缔无证液化气代充点19个。创新机制推进城镇餐饮企业瓶改管,经验做法受到南通市推广。创新企业安全生产积分制管理,强化企业安全生产意识。

三、全面加强依法治理,着力推进大普法格局建设

(一)重氛围营造。每当节日来临,镇司法所提前与相应部门对接,主动策划。镇妇联开展“三八妇女节”普法宣传活动;市场监督管理局兴仁分局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镇环保办开展世界气象日活动,其中以亲子互学模式举办普法讲座,并当场测验,获得学校和家长一致好评。

(二)强阵地建设。建立专职网格员普法队伍,充分发挥网格员、信息员和宣传员等作用,协助开展《民法典》《长江保护法》《交通安全法》等法治宣传活动。引导群众拨打12348法律服务热线、登录12348江苏法网进行法律咨询和申请法律援助。针对建党100周年,以网格为单位,组织到法治宣传中心、江北特委纪念园开展党史教育,使全镇人民接受革命传统教育和精神洗礼。

(三)拓热点领域。将普法宣传与疫苗接种有机结合,通过现场授课、播放普法宣传视频等多种形式,让参加疫苗接种的人员充分利用好留置观察的30分钟学习相关法律知识,引导群众养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化解矛盾用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思维习惯。

(四)抓队伍建设。组建由老师、法官、检察官、律师等优秀人才组成的普法宣讲队,根据普法内容差异,从一支普法队伍转变成“重点普法+日常普法+专项普法”3支小分队,结合传统节日、主题活动,定期进企业、进村居、进学校开展普法专题宣讲,推动法治宣传全域覆盖,有效塑造了兴仁镇良好的法治环境。

四、在过去的一年中兴仁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村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缓慢,急待扩面提档。由于镇级财政紧张,文化阵地建设经费不足仍将成为制约工作开展的一个重要问题。

(二)乡镇综合执法体制改革还在摸索融合之中,原来各部门各条线的执法力量还没有得到充分有效的整合,执法工作力量还相对薄弱,缺乏正式行政执法证的工作人员,执法人员的专业素养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兴仁镇近两年来行政诉讼案件多发。有关部门在处理权属纠纷时,没有尊重历史,没有客观做深入的调查研究就草率地作出认定,致使双方当事人都不服,不但解决不了问题,反而造成双方矛盾加剧,致使当事人无法解决矛盾,只能走行政诉讼途径,导致矛盾尖锐,行政机关处于被动局面。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谋划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制定法治建设计划,、夯实法治建设体系,推动法治建设惠民,优化法治建设载体。结合“援法议事”和“有事好商量平台”建立民主协商议事法治护航机制。对已创成省级民主示范村进行提档升级,未创成的积极按要求创建。

(二)积极开展“八五”普法工作,持续优化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建设成效,重点培育一村一品,充分发扬“仁者兴仁”精神,提升社会文明程度,巩固社会治理成果。

(三)进一步提升乡镇法律顾问作用的空间,坚持以事前防范为主,事中控制、事后补救为辅的原则对法律顾问的工作职责、工作方式、权利义务等方面进行细化和明确;对于重大事项处理,重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群体性信访等可能造成严重影响的事务,起草、论证行政规范性文件,签订重大合同等事项要求法律顾问以书面方式提出法律意见,确保法律顾问全面履行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