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兴仁镇应急管理消防一体化工作站的通知
来源: 兴仁镇 发布时间:2024-08-28 15:48 累计次数: 字体:[ ]

机关各办局(中心)、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兴仁镇应急管理和消防安全体系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加强镇(街道)消防安全监管能力并明确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三级管控体系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通消委〔2024〕3号),经研究决定,成立兴仁镇应急管理-消防一体化工作站,现将组织成员和相关职责通知如下:

站  长:陆倩文 兴仁镇副镇长

常务副站长:孙柏峰 兴仁镇安监局局长

副 站 长:夏 伟 兴仁镇安监局专职消防监督管理员

陈庆杰 兴仁镇消防中队指导员

曹松华 兴仁镇派出所副所长

成  员:黄 琳 消防执法辅助人员

唐晓忱 消防执法辅助人员

消防工作站由镇政府统一领导,专职负责兴仁镇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以及防灾减灾救灾等工作;贯彻执行应急管理和消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接受上级应急管理部门、消防救援机构的工作部署和任务指派,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并按照委托权限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定期组织开展相关专项整治行动,压实行业监管和属地监管责任,开展镇应急管理和消防督查考核;负责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防灾减灾救灾等知识宣传、培训和演练;统筹镇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网格化工作,对村网格化工作开展业务指导、任务分配、督导考核;遇有突发灾害、事故时,配合做好紧急信息报送、协调应急救援等工作;完成上级及镇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南通市通州区兴仁镇人民政府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