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通州区兴仁镇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兴仁镇 发布时间:2021-01-18 17:11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文件要求,特编制并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兴仁镇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南通市通州区兴仁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南通市通州区兴仁镇兴仁居委会金通公路3168号,联系电话:0513-86619027,传真:0513-86619088)。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兴仁镇根据《条例》规定,紧密围绕国家、省、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一系列文件要求,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扎实有序落实各项工作任务,不断强化公开理念,完善服务载体,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策公开制度、财政信息公开制度、办事结果公开制度、信息更新维护制度、信息月报制度、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

(一)新《条例》宣传教育培训

兴仁镇组织机关干部就新《条例》集中进行学习,深入了解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知识,并对照新《条例》要求,认真梳理工作职能,准确确定公开内容,明确公开形式,推动促进《条例》顺利施行。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进一步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感,切实增强镇与群众之间的联系。

(二)主动公开

兴仁镇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内容、形式、受理、回复的反馈机制,“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充分利用传统信息公开平台及新平台,拓宽沟通渠道,加强与群众的沟通,解决群众的疑惑,增强政府的公信力。2020年通过村镇两级公告公示栏、通州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平台、微信公众号等渠道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650余条,其中包括政府文件、人事任免、规划计划、重点工作、重要会议、应急管理和其它政府工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

2020年全镇共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3件(其中新收7件、上年结转6件、撤回1件)。针对不同情形予以答复。2020年全镇共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案件0起、行政诉讼案件0起。

(四)政府信息管理

按照《条例》的各项规定,完善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制度,规范对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审核流程,及时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并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合法性。

(五)平台建设

兴仁镇通过区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新地兴仁”微信公众号及镇村信息公告栏等途径发布信息,做好新闻发布、热点回应、信息服务,拓宽信息公开的渠道,使群众获取信息更加方便快捷。

(六)监督保障

兴仁镇对照新《条例》规定要求,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指导、督促检查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进行。同时,兴仁镇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镇党委镇政府日常工作目标管理,对公开信息的数量、内容、审查程序、时效性等进行专项自查,整改发现的问题,压实责任,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42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20个

491.6630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9

0

0

0

0

0

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2

0

0

0

0

0

2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3

0

0

0

0

0

1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2

0

0

0

2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还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

要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加强与群众的沟通,引导群众正确行使权利,按照“谁制作,谁公开”的原则,明确依申请公开责任部门,避免互相推诿的情况出现。进一步完善保密审查制度,严格落实“先审查、后公开”工作要求,确保国家秘密信息安全,对于无法确定是否公开的政府信息,会同同级保密部门和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机构确定。

2、政府信息公开人才队伍建设方面还需要加强。

要加强教育培训、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开展经常性的调查研究和学习交流,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政务服务人员的工作水平和实效。组织开展专业培训,总结交流经验,提高相关人员的应变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