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tzqxrz/2025-00162 | 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人事工作 通知 | ||
| 发布机构: | 兴仁镇 | 文号: | 通仁委发〔2025〕37号 | ||
| 成文日期: | 2025-11-10 | 发布日期: | 2025-11-10 | 有效性: | 有效 |
| 名称: | 关于钱清清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 ||||
关于钱清清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单位):
经2025年10月30日镇党委会研究,决定:
钱清清同志负责兴仁村监委会工作;
杨扬同志享受兴仁村村委会副主任待遇;
陈青同志享受芦花港村村委会副主任待遇;
陆源源同志负责徐庄村监委会工作;
张网渔同志享受徐庄村村委会副主任待遇;
朱晓梅同志享受太阳殿村村委会副主任待遇;
史林霞同志负责徐家桥村监委会工作;
孙锐丹同志任徐家桥村会计;
葛佳同志享受徐家桥村村委会副主任待遇;
江彬彬同志负责阚庵东村监委会工作;
毛志峰同志负责阚家庵村监委会工作;
赵萌楠同志享受阚家庵村村委会副主任待遇;
郁石同志任温桥村党总支副书记,负责村监委会工作;
冯苏闽同志享受温桥村村委会副主任待遇;
黄鸿源同志任韩家坝村会计。
中共南通市通州区兴仁镇委员会
2025年11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