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tzqxrz/2025-00140 | 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人事工作 通知 | ||
| 发布机构: | 兴仁镇 | 文号: | 通仁委发〔2025〕26号 | ||
| 成文日期: | 2025-08-04 | 发布日期: | 2025-08-04 | 有效性: | 有效 |
| 名称: | 关于白小龙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 ||||
关于白小龙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单位):
经2025年7月26日镇党委会研究,决定:
白小龙同志任阚家庵村党总支书记,负责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工作;
胡刚同志任阚庵东村党总支书记,负责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工作;
葛明磊同志任长林桥村党总支书记,负责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工作。
中共南通市通州区兴仁镇委员会
2025年8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