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通州区兴仁镇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公告
来源: 兴仁镇 发布时间:2025-05-23 10:34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江苏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苏人社规〔2021〕3号)、《南通市通州区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通人社〔2021〕31号)等文件精神,兴仁镇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性公益性岗位人员5名,协助村(社区)负责保洁、维护、生态环境巡查、公共安保、“双禁”巡查、保洁保绿、秸秆禁烧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1.招聘对象须符合《江苏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并经我区认定且当前就业困难人员身份有效的对象

二、招聘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和违纪记录;

2.服从工作安排,按要求完成劳动任务;

3.报名人员不能为企业法人,不能为股东、出资人之一,个人名下不能有工商营业执照;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有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

5.兴仁镇户籍或在兴仁镇辖区内有固定住所;

6.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5月23日—2025年5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兴仁镇东附楼一楼。

3.报名材料:

①《南通市通州区一般性/临时性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表》一式两份(见附件);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彩照2张;

④非通州区兴仁镇户籍人员提供通州区兴仁镇固定住所材料(房产证或居住证);

⑤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所需的其他资料

应聘人员需本人到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取消相关人员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各用人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公益性岗位人员首先必须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且就业困难人员身份是有效的,就业困难人员身份一旦失效即时退出公益性岗位。在招聘全过程中,报名人员如因所填写信息内容和提供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聘用的,自行承担责任。

(三)面试

资格审核通过后,根据岗位需求情况适时组织具备适岗能力的待遴选人员进行面试,主要围绕就业困难情况、人际交往能力和岗位履职能力进行现场交流。逾期未参加者则视为自动放弃。

(四)公示和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通州区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2.对公示结果无异议,办理聘用相关手续,拟聘用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办理报到和聘用手续或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临时性公益岗位按照非全日制岗使用,以当年当地小时工资最低标准计算,一个月不超过24天计算。用工时间不超过6个月。不缴纳社保,购买意外险。

四、纪律与监督

本公告由兴仁镇负责解释。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南通市通州区兴仁镇人民政府

2025年5月23日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