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镇部分经营场所恢复营业及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来源: 兴仁镇 发布时间:2020-02-18 10:39 累计次数: 字体:[ ]

为贯彻落实通州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准许部分经营场所恢复营业的通告精神,更好地保障我镇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结合我镇实际,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恢复营业范围

从2020年2月17日起,首批准许恢复营业的经营场所(不包括各类商业综合体、商场、批发市场、专业市场、小商品市场内的经营户):农资、农具、农(渔)业机械经营门市,文具店,汽车、电瓶车、自行车、电器修理及销售门市,劳保用品店,预包装食品、烟酒、牛奶批发门市,婴幼儿用品店,文印店,眼镜店,鲜花店,通讯销售服务门市,广电服务门市。

二、申请恢复营业者条件

经营者必须全面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做好员工活动轨迹排查和健康状况评估工作,落实落细各项防控措施,切实做到宣传提示、员工承诺、个人防护、体温测量、消毒通风“五个到位”,确保安全有序复业。

三、恢复营业审核流程

流程图.jpg

具备复业条件的经营场所向所在村、居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复业人员名册

3.复业人员轨迹(截图打包)

4.复业申请表

5.员工健康诚信承诺书

6.经营场所疫情防控履职承诺书

村、居在接到申请后1天内联合市监兴仁分局派员对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查验,同时报送复业人员名册及人员轨迹交派出所查验,通过后报镇企业服务中心备案恢复营业。

四、恢复营业期间防疫要求

1、获批营业的经营场所要在入口处设置“未戴口罩禁止入内” 的醒目提示,对所有入店人员进行体温测量,未佩戴口罩或体温异常者一律禁止入内;

2、开展防疫知识宣传,营业场所需备足必要的防疫物资;

3、从业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做好防护,经营场所内部必须按要求做好消毒、通风等防护工作;

4、对防控工作不到位的,将中止营业,并依法追究经营者和管理者的责任。

附件:

1:《复业申请表》

2:《员工健康诚信承诺书》

3:《营业场所疫情防控履职承诺书》

南通市通州区兴仁镇人民政府

2020年2月17日

附件1-3.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