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通州区2024年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招生办法》和兴仁镇人民政府小学招生政策,结合本校实际,现公布南通市韬奋小学2024年一年级招生工作安排,通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2018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且户籍在本校施教区范围内以及监护人在本校施教区范围内购买商品房并持有不动产权证的适龄儿童。
二、施教区范围
兴仁镇下辖酒店居、阚庵村、庵东村、戚桥村、徐桥村、韩家坝村、温桥村。
三、招生办法
符合上述招生对象的适龄儿童,在监护人带领下,到本校进行报名注册,报名时必须携带下列材料:
1.证明与孩子关系的户口簿(原件;父、母、入学子女及首页复印件);
2.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复印件);
3.幼儿素质发展报告书(原件);
4.不动产权证(房产证)(原件、复印件)及通州区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原件、复印件)。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是指本施教区范围内住宅用房的全部产权,非住宅用房不得作为入学条件。(本项适用非本施教区户籍儿童)
四、报名时间
2024年7月7日——7月9日
上午:8:00——11:00
下午:2:00——5:00
五、特别说明
1.外来务工随迁子女报名办法
(1)外来务工随迁子女,监护人必须为本校施教区内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本校施教区范围内连续居住已满6个月(居住证2024年1月1日前办理),且已缴纳满6个月(2024年1月起,逐月缴纳,以票据为准)个人社会保险(如监护人经营个体企业应持有满6个月“工商营业执照”);或在本校施教区范围内连续居住满一年(居住证2023年7月1日前办理),未缴纳个人社会保险(无“工商营业执照”)。
(2)符合上述条件的适龄儿童由监护人到本校办理入学申请手续,申请时除携带本地儿童报名时所需的“1、2、 3项材料”外,还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本地公安部门办理的监护人有效居住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②监护人有合法安全的住所,出具与“居住证”住址相符“合法租房契约”(原件、复印件)。
③社区出具的“居住安全证明”(原件)。
④监护人有相对稳定的工作,与用人单位(本校施教区范围内企事业单位)签订的经劳动部门备案的“用工合同”(或承包合同、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从事租地种植的,必须提供镇村开具的从业证明或有效的承包合同。
⑤监护人用工单位的纳税证明(或个体纳税证明)(原件、复印件)。
⑥监护人在本地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原件、复印件)。
(3)咨询申请时间:7月9日—7月10日,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2.学校在确保施教区户籍适龄儿童全部报名后,将根据学位空余情况和兴仁镇的统筹意见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办理入学手续。
六、温馨提示
1.相关入学材料应当真实有效,监护人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恶意重复登记的,一经查实,将取消登记对象的报名及入学资格。
2.我校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任何教师、工作人员不向家长收取任何与入学挂钩的钱物,请谨防受骗。
3.所有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校园,请有序停放在学校对面广场。注意良好的卫生习惯和文明礼仪,戴口罩,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杂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