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镇国有和集体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来源: 兴仁镇 发布时间:2025-07-27 09:51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区委办《关于建立镇人民政府向镇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国有和集体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现将我镇国有和集体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和农村集体资产总体情况

(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截至2025年6月底,全镇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为71319.7万元,负债总额为3097.4万元,净资产68222.3万元。

(二)农村集体资产

全镇共有19个行政村居,截至2025年6月底,资产总额为20155万,负债总额为9480万元,净资产10675万元。

二、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和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情况

(一)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1.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制度体系

在区国有资产清查利用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一部署,组建了由书记镇长为组长的国有资产清查利用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构建了“1+N”工作专班。整合力量,明确分工,全面起底,摸清家底,对已摸排的资产进行盘活利用。制定实施《兴仁镇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兴仁镇“镇资村管”暂行办法》,设置管理机构,明确部门职责分工、资产管理范围以及任务内容,细化资产配置、登记、使用、处置和收益流程,为规范管理提供制度保障。

2.加强基础管理,提高管理质效

强化资产的日常管理,明确资产使用责任人,在资产管理使用环节,根据“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落实国有资产管理主体责任,在资产处置方面,规范了资产转让、出让、出售、置换、捐赠、报损、报废等处置方式的审批权限和操作流程,明确规定资产处置收入必须全额上缴镇财政。强化资产的监督管理,加强资产使用过程中的监督检查。充分利用“南通市通州区国有资产监管系统”和“南通市国有资产智慧监管平台”实现资产监管信息化、常态化、具体化。理顺管理模式,在前期资产清查的基础上,对区移交的原学校、卫生院共计6处资产登记入帐。

3.加快盘活利用,提升资产效益

推动资产内部调剂和共享共用,避免资产的盲目购置和闲置浪费,今年5月份,把原拆迁指挥部4台空调在镇域范围内调剂使用,节约资金2.9万元。集中梳理安置房剩余房源,制定针对性措施进行盘活。已盘活6套剩余房源,实现房屋收入233万元。整合原有闲置国有资产,采用“镇资村管”的模式,分批向村(社区)转让托管16处固定资产,增加村营收入,助力乡村振兴。

(二)农村集体资产

1.完善制度,规范管理

起草出台《兴仁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实施细则》,规范村(社区)的三资管理工作,为集体资产资源管理的有序进行提供制度保障。

2.深入清查,整改问题

认真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查工作,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组织实施“三资”大起底。全面完整地清查农村集体资产状况,重点核查新增或有变动的账内外资产、债权债务和合同,依法依规处理账款、账实、账证不符等问题。

针对村(社区)集体资产资源经济合同存在的不合理、不规范,租金未及时缴纳和欠交等问题,尤其是超长期、显著低价等重点合同进行核查整改。2025年上半年,整改7件不规范合同,收回土地租金43万元,有效规范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各类经济活动。

3.依托平台,强化监管

依托“苏智农经”平台,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向信息化、科技化、常态化迈进,确保资产信息全面、及时、真实,让集体资产的管理更加透明高效。

4.规范交易,保障公正

兴仁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依托江苏省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加强农村集体产权交易规范化管理,严格要求各村(社区)的资产资源交易活动全部进入该平台进行。2025年上半年,共受理各类农村集体产权交易事项8件,成交7件,成交金额达214.2万元。

在交易过程中,加强对交易主体的资格审查和交易行为的监管,有力确保了交易的合法性和公正性,维护了农村集体的利益。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巩固资产清查工作成果,强化资产监管

持续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和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的监管,深化资产资源清查利用工作,巩固资产资源清查工作成果,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工作方式方法,针对问题资产、闲置低效资产,“一事一策” 加快问题销号。确保资产底数清晰、权属明确。切实维护国家、集体和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加强资产管理制度建设,防止资产流失

建立健全规范的国有和集体资产管理责任体系、监督体系,推进资产规范管理,实现资产监督管理全覆盖。建立健全资产评估机制,对资产转让、出租、出售、入股等行为进行评估,合理确定资产价值。建立健全合同履行监管机制,定期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防止资产流失。

(三)强化预算与资产衔接,优化资产配置

将资产配置纳入预算编制,强化以存量制约增量,以绩效引导配置的理念,严格资产配置标准,优化资产配置,推行资产共享共用机制,鼓励跨部门调剂,减少重复购置和闲置浪费。

(四)聚集盘活存量资产,提升使用效益

大力推动闲置资产盘活,将资产盘活与区域功能完善紧密结合,拓展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功能、提升商业服务设施水平,最大限度提升固定资产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