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锋街道三圩头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招标公告
1
、
南通市通州区的先锋街道三圩头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已经通州区先锋街道批准建设,所需资金已落实。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先锋街道三圩头村。
(2)
工程规模:面积
24.3
亩,填方量
45690.8
立方。
(3)
施工时间:
2016
年
9
月
6
日至
2016
年
9
月
25
日。
(4)
质量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
奖项要求:无
4
、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具体施工能力的单位或个人。
5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
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
资格审查文件中的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若提供虚假材料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记不良行为一次并网上公示;
(6)
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7)
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6
、投标报名与招标文件获取
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自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并在规定开标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南通市通州区先锋街道办事处二楼
212
会议室。
7
、潜在投标单位自行在开标前进行现场踏勘。
8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须在
2016
年
9
月
1
日
11
时前向招标人提出答疑、澄清要求,任何招标答疑、澄清内容不得包含本公司或其他单位相关信息,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9
、招标人将于
2016
年
9
月
1
日
17
时前回复所有的答疑、澄清要求。特殊情况,招标人不能如期地回复招标答疑、澄清要求、招标文件补充通知的,招标人应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可以以招标文件补充通知的形式上网发布。
招标人发布答疑回复、补充通知等可能是多次的,投标人应在相应的最迟时间后予以核实。
10
、投标截止时间:
2016
年
9
月
2
日
14:30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南通市通州区先锋街道办事处二楼
212
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1
、本项目采用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评标方法。
12
、本项目标书文本费
200
元,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8000
元。
(
开标时一并现金递交
)
招标人:通州区先锋街道三圩头村村委会
联系方式:王飞
1377367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