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20 年)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中办发〔2018〕5 号)、《江苏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苏办发〔2018〕23 号)、《南通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 年)》(通办发〔2018〕67 号) 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新时代“三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通发〔2018〕15 号)、《通州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 年)》(通办发〔2018〕93 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产业腹地、创新智谷、城市绿洲、幸福家园”四大发展定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建设特色田园乡村为导向,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种资源,强化各项举措,高质量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生态条件,整体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通州。
(二) 基本原则
坚持因地制宜、规划引领的原则。充分考虑各村自然资源、空间形态、发展水平、产业结构、地域文化等方面的差异,注重村庄规划设计,科学确定整治目标任务,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试点示范,点面结合,建设美丽宜居村庄,引导有条件的村庄积极建设“特色田园乡村”,一般村庄全面达到“环境整洁村”要求。
坚持注重保护、留住乡愁的原则。统筹兼顾保护传统村落、历史文化村和环境整治,注重乡土味道,延续乡村传统形态,强化传统建筑保护,做好重要空间、建筑和景观设计,深挖历史古韵,传承乡土文脉,综合提升村庄和水林田路的整体风貌,慎砍树、少拆房,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村庄形态与自然环境相得益彰。
坚持村民主体、激发动力的原则。坚持执行政策与尊重村民意愿相结合,合理确定优先整治顺序和标准。通过问题导向、项目扶持、财政补贴等措施,建立街道主导的行动落实和保障机制;充分发挥村规民约作用,明确村民主体地位。建立政府、村集体、村民等多方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机制,激发村民参与人居环境整治的自觉性、积极性、主动性。
坚持建管并重、长效运行的原则。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合理确定投融资模式和运行管护方式,积极探索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的运营管理机制。以农村社区网格(或村组)为基础单元,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监督机制。
(三) 工作目标
到 2020 年,全街道农村人居环境面貌全面提升,镇村环境干净整洁,农村居民环境与健康意识普遍提高,广大农民群众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显著增加。
一是深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深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到 2020 年至少有2个村开展垃圾分类、收运、处置的试点示范,逐步形成系统的分类收运处置方式,全面建立完善户投放、组保洁、村收集、镇清运、区处理的收集处理体系,全街道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为群众打造宜居环境,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供良好的环境卫生基础。
二是推动农村户厕改造提升,基本实现“清洁卫生、管理规范、群众满意”的目标。坚持规划引领和问题导向,推动农村户厕改造提升工作有序开展,着力解决农村户厕脏、乱、差等突出问题。到 2020 年,完成新一轮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改造1400座。
三是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完善运行管理体系。完成区下达的“十个必接”项目,新增管网4公里。到2020 年,完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农民集中居住区全覆盖。
四是确保农村河渠塘坝综合整治有序推进,严控农业次生环境污染。确保农村河道沟塘疏浚整治有序推进,落实“河长制”,促进“河长治”,推进水美乡村建设。为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提供水利支撑。严控农业面源污染和畜禽水产养殖污染,实施农药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到 2020 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超过 94%,农膜回收率达 80%,构建养殖污染治理长效管理机制,杜绝规模养殖场。
五是提升村庄的村容村貌。切实做好农村违法、破落建筑排查,建立名录开展综合整治。促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特色田园乡村建设。消除农村黑臭水体现象。
六是推动通州东部生态涵养区建设。精心实施道路绿化提升工程,加快推进洲际绿博园二期建设,全面启动区域内等级河流、沟渠等水源地的综合治理,继续以小游园绿地、村居公共绿地、高速公路、铁路沿线绿化为主体增加生态绿地,培育良好的生态屏障体系。加强生态保护和污染源治理,提高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率,建设可持续的生态环境保护体系。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村庄规划设计。开展村庄规划评估工作,客观评价发展规划目标、发展现状、空间布局等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分析原因,并提出实施对策建议,更好落实规划意图和制定合适的规划目标。按照《南通市通州区乡村建设规划》,结合规划发展村庄的实施情况和农村人居环境提升的相关要求,调整优化村庄规划布局,对道路、给水、排水、供电、通信、环卫等基础设施进行引导,合理确定公共服务设施标准,落实近期建设项目。深化完善村庄规划,对已编制完成的村庄规划进行动态调整,进一步合理确定村庄规模、范围和界线,综合部署生产、生活服务设施、公益事业等各项建设,引导村庄有序发展。做好重要节点空间、公共空间、建筑和景观的详细设计,发挥乡村建设技能型人才作用,用好乡土建设材料,彰显田园乡村特色风貌,确保新建建筑与村庄环境相适应,体现地域特色和时代特征。(责任单位:建设办、国土所、环保办等,各村)
(二)有效推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全面建立完善户投放、组保洁、村收集、镇清运、区处理的收集处理体系,着力构建“政府主导、村居主抓、群众参加、社会参与”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努力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按照“减量优先、鼓励分类、城乡统筹、综合治理”的原则,建立健全户投放、组保洁、村收集、镇清运、区处理的收集处理体系;按照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推进实施方案,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增强村民分类意识,改变垃圾投放习惯,提高垃圾分类质量;选择2个村(社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全街道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实现有齐全的设备、有稳定的保洁队伍、有长效的资金保障、有完善的监管制度。(责任单位:城管中队〔“五位一体”办公室〕、环保办、农业办等,各村)
(三) 加快实施农村“厕所革命”。以街道为单位,完成农村户厕建设与使用情况摸底调查,编制年度实施计划,合理确定各村改厕任务,创新改厕模式,加大改厕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有效衔接,建立户厕管护长效机制,确保改厕资金,加快推进农村户用厕所无害化建设和改造。从 2018 年起,用三年时间推进农村户厕的无害化卫生改造,按照分年度 20%、40%、40%的比例,分别完成改厕280座、560座、560座。推动行政村村部、规模较大规划发展村庄、有乡村旅游发展等实际需求的村庄配建公共厕所,并落实人员管护,公示上墙。(责任单位:文卫办、建设办、城管中队〔“五位一体”办公室〕,各村)
(四)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以“ 263”专项行动和污染防治攻坚为抓手,加强欣源污水处理厂(提升泵站) 运营管理,推进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按照“十个必接”要求,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建设任务,2019 年,新增城镇污水管网1公里,进行1个村(集居点) 生活污水治理。2020 年,主要新增污水管网建设3公里,使厂(站) 运行负荷
达 75%以上;完成3个村(集居点)生活污水治理或污水接管;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和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总体目标,提升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监督管理水平。根据目前对农村黑臭河道的检测,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消除农村黑臭水体现象。(责任单位:建设办、环保办、水利站等,各村)
(五)推进河渠塘坝综合整治。按照“恢复引排、沟通水系,拆坝建桥、方便群众,提高水质、改善环境”的要求,实行集中连片治理,提高或恢复河道引排能力,实现河道综合治理。继续强化“河长制”工作,落实所有河渠塘责任到人,建立健全管护制度,推动河道管理工作规范化。全面推广“以河养河、生态保洁”河道长效管理新机制。继续推进农村河道轮浚工作,组织实施区“十三五”农村河道轮浚规划中 2018~2020 年度工程。建设生态型河渠塘,积极开展水美乡村建设。(责任单位:水利站、环保办,各村)
(六) 严控农业面源污染暨畜禽水产养殖污染。坚持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确保实现农药使用量零增长。开展农资监管与服务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农资商品质量追溯体系;加强限用农药的经营使用管理,开展农药经营使用违法行为的执法检查;强化统防统治,推广“绿色植保”理念,确保环境安全和生态安全。开展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普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全面推广氮肥深施、分段施肥、缓释肥应用等科学施肥技术,减少农田化肥(氮、磷) 流失,提高化肥利用率;集成推广应用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应用土壤调理剂、合理轮作和深耕深松等保护性耕作措施,确保化肥使用量逐年减少,到 2020 年比 2015 年减少 5个百分点。深入治理农业废弃物。加大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推广;加快可降解农膜推广应用,积极探索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模式。到
2020 年,秸秆综合利用率 94%以上,农膜回收率力争达到 80%。实施养殖业污染综合治理。按照“生态优先、源头管控、防治结合、生态循环”的原则,进一步调整优化养殖业的区域结构、品种结构和产业结构。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落实养殖场(户)污染治理的主体责任,签订污染治理承诺书。(责任单位:农业办、环保办,各村)
(七)推进农村违法、破落建筑的整治。尽快对各村违法、破落建筑现状进行全面排查,建立违法建设管理底册台账,做到底数清、数据准、情况明;建立健全巡查管控机制,对新增违法建筑实行“零容忍”,做到发现一处,查处一处;对排查出的存量违法建筑实行清单式推进、销号式管理,力争在3 年内分步、分类依法予以清理和解决。全面启动国道、铁道、高速公路、一二级河道等主要骨干交通两侧违法、破落建筑整治。(责任单位:建设办、城管中队,各村)
(八)推进特色田园乡村建设。实施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工程,建设立足乡土文化、富有地域特色、承载田园乡愁、体现现代文明的特色田园乡村。根据《通州区特色田园乡村建设实施方案》,采取上下结合、竞争择优的方式,选择主体积极性高、工作基础好、规划有亮点、方案切实可行的村开展特色田园建设试点,打造特色产业、特色生态、特色文化,塑造田园风光、田园建筑、田园生活,建设美丽乡村、宜居乡村、活力乡村,展现“生态优、村庄美、农民富、集体强、乡风好”的通州特色田园乡村现实模样。到 2020 年,引导有条件的村庄积极建成“特色田园乡村”(责任单位:建设办、农业办、财政所等,各村)
(九) 大力提升村容村貌。在巩固村庄环境整治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改善提升村容村貌。充分利用房前屋后、闲置土地种植乡土植物和果蔬作物,鼓励庭院绿化,开展庭院美化行动。因地制宜地组织开展植树绿化富民活动,积极创建省级绿美村庄。全面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完善农村公路网络、管养和运输体系,实现行政村双车道四级公路全覆盖,到 2020 年,基本消除农村公路危桥,公路管养率达 100%。推进农村电力设施提档升级,农村低压线路达成全绝缘化,相关技术指标达省一流配电台区标准。推进卫生镇、卫生村和健康乡村建设工作,力争建成省级卫生镇和省级健康村,2020年,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南通第三人民医院联办运营。深入开展生态文明示范镇村建设活动,到 2020年,完成区下达任务。(责任单位:农业办、建设办、文卫办、环保办等,各村)
三、政策支持
(一)加大政府投入。街道财政统筹安排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专项资金支持,各有关部门按照“渠道不变、统筹安排,集中投入、讲究效益,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聚合投入支持。道街将整合资源,集中投入,保障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资金,并防止增加村级负担。创新政府支持方式,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以工代赈等多种方式,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撬动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责任单位:财政所、各办公室)
(二)汇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鼓励各类企业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规范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 模式,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垃圾污水处理项目。鼓励将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与特色产业、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有机结合,实现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与人居环境改善互促互进。动员相关部门、社会组织、个人通过捐资捐物、结对帮扶等形式,支持农村人居环境设施建设和运行管护。倡导新乡贤文化,以乡情乡愁为纽带吸引和凝聚各方人士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责任单位:财政所、各办公室,各村)
(三)强化技术支撑。探索建立乡村工匠命名机制,传承传统营造技艺。探索推广乡村建设的设计师负责制,鼓励开展乡村建设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工程咨询。引导优秀规划师、建筑师、建造师服务乡村,推动乡村高水平建设。加强农村人居环境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人员技术培训,鼓励规划设计单位、技术骨干以及企业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组织开展专业化培训,把当地村民培养成为村内公益性基础设施运行维护的重要力量。(责任单位:建设办、环保办、水利站等,各村)
四、工作要求
(一)制定实施方案。各村党总支书记、村主任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要结合实际建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切实加大统筹推进力度。要在摸清底数、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抓紧编制本村人居环境整治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要结合街道要求,明确工作目标、责任人、资金筹措方案、农民群众参与机制、重点项目任务的考核验收标准和办法等内容。要做好项目落地、资金使用、推进实施等工作,并对实施效果负责。实施方案报街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实施方案所确定的年度目标、重点任务等将作为督查考核和年度安排奖补资金的重要依据。(责任单位:各办公室、各村)
(二) 引导各村示范。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做法,总结我街道村庄环境整治及其提升行动、特色田园乡村建设等经验,选择工作基础扎实、组织实施能力强、工作积极性高的3村,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综合试点示范。示范单位要做好以整治资金为主的各项保障工作,切实整合有效资源,配套资金,集中投入,保障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资金,防止增加村级组织负担。鼓励有条件村探索开展垃圾污水处理农户付费制度试点,完善财政补贴和农户付费合理分担机制。统筹考虑村域范围内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与管护的长效机制。在总结探索示范经验基础上,到 2020 年基本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任务。(责任单位:各办公室、各村)
(三)突出各村主体地位。各行政村作为基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责任和实施主体,要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责。发挥好村级党组织核心作用,强化党员意识、标杆意识,带领农民群众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充分运用“一事一议”民主决策机制,广泛发动群众,完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公示制度,保障村民权益。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依法盘活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空置农房及宅基地等途径,多渠道筹措资金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要以村民小组(或农村社区网格) 为单位对照整治项目,对标找差列出整治问题清单(表见附件 3);联系到村的蹲点干部、条线干部必须组织村民小组长(或农村社区网格长) 和党员代表一起踏看辖区内的现场,逐一列出村组(社区网格) 范围的问题清单,明确整治责任主体和整治完成时间。整治项目的完成时限,原则上不超过2020 年 12 月。涉及相邻行政村区域之间的整治项目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协调安排。(责任单位:各办公室、各村)
(四)完善村规民约。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要求纳入村规民约,鼓励成立农村环保合作社,深化农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明确村民维护公共环境责任,确定农户庭院内部、房前屋后环境整治、户用厕所改造修缮、承包责任田(林、河等)内垃圾(特别是白色垃圾) 由农户自行负责;村内公共空间整治以村民自治组织或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主,主要以农民投工投劳的方式解决,鼓励农民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全程参与农村环境整治规划、建设、运营、管理。支持村级组织和农村“工匠”带头人等依法承接村内环境整治、村内道路、植树造林等小型涉农工程项目。(责任单位:各办公室、各村)
(五)提高农村文明健康意识。把培育文明健康生活方式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发挥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和村民议事会等组织作用,鼓励群众讲卫生、树新风、除陋习,摒弃乱扔、乱吐、乱贴等不文明行为。提高群众文明卫生意识,营造和谐、文明的社会新风尚,使优美的生活环境、文明的生活方式成为农民内在自觉要求。(责任单位:文明办、文卫办,各村)
(六)健全长效机制。结合乡村治理和文明镇村建设,鼓励各村多元探索村民和村集体组织参与村庄建设、环境整治、长效管护机制。鼓励专业化、市场化建设和运行管护,有条件的推动第三方监管。街道根据乡村建设特点,进一步优化规范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审批和招投标程序,并做到公开透明。有关部门、运行管理单位切实履行好责任,推进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行政区域全覆盖,到 2020 年要全面建立起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责任单位:各村,财政所、街道人居办、城管中队〔“五位一体”办公室〕等)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街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由街道办统一领导,街道成立专门工作领导小组,党工委书记、街道办主任任组长,各分管副主任任副组长,相关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任成员。下设办公室(设在农业办),成员由各职能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建立街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联席会议制度,统筹组织推进全街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街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各责任部门负责本单位具体方案制定、技术指导、目标任务推进和考核,负责对接上级部门的项目和资金等工作。
(二)开展督导与考核。街道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纳入村千分考核内容,按照省、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验收标准和办法,以村为单位进行督导与考核;季度、年度考核评估结果将与各项支持政策直接挂钩,列入到各部门绩效和目标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考核汇总全街道、各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各责任部门及污染防治攻坚办公室根据相关重点工作明确验收标准和制定考核细则,开展“月查评、季考核、年考评”,季度和年度考核结果定期通报公布。对领导重视、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的单位予以表扬奖励,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进展缓慢的单位进行约谈,对履职不力、甚至失职渎职影响整治进展的,由街道纪监委按有关规定进行问责。(责任单位:街道人居办及各责任部门,各村)
(三)营造良好氛围。积极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采取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大力宣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意义、政策措施,引导村民深刻理解并遵守长效管护制度,积极参与人居环境整治。组织开展选树美丽庭院、环境卫生光荣榜等活动,增强村民保护农村人居环境的认同感、归属感、荣誉感,进一步唤醒广大村民主人翁意识。同时,加强媒体和社会监督力度,通过聘请义务监督员、设立举报投诉热线等渠道,曝光村庄环境卫生死角、脏乱差反弹及不文明现象,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加快形成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共同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贡献力量。(责任单位:文明办、各村、各办公室)
南通市通州区先锋街道办事处
2019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