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36727/2018-00169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先锋街道 | 文号: | 先街办发[2018]44号 | ||
成文日期: | 2018-08-30 | 发布日期: | 2018-08-30 | 有效性: | |
名称: | 关于印发《先锋街道村级食品安全协管员和信息员考核奖励办法》的通知 |
关于印发《先锋街道村级食品安全协管员和信息员考核奖励办法》的通知
各村:
为确保辖区内食品安全工作落到实处,根据通政办发2016[93]号和2017[86]号文件精神,街道办制定了《先锋街道村级食品安全协管员和信息员考核奖励办法》,旨在规范管理,严格考核,确保辖区食品安全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希各村对照考核办法,从细从严抓好食品安全工作。
先锋街道办事处
2018
年8月28日
先锋街道2018年村级食品安全协管员
和信息员考核奖励办法
为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工作,发挥村级协管员和信息员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作用,切实提高街道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根据通政办发[2016]93号、[2017]86号文件精神,特制订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通过对村级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的考核,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奖勤罚懒,不断调动协管员、信息员的工作积极性,增强协管员、信息员的工作责任感,提高辖区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考核对象
各村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
三、考核内容
(一)对食品安全责任网格定期开展巡查、检查,熟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基本情况以及动态变化情况,建立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基本信息档案和动态变化信息档案并报街道食安办备案,协助街道食安办及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做好责任网格内的日常管理。
(二)发现责任网格内有关食品安全问题(包括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地下加工窝点、各类危害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以及责任网格内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及时主动向街道食安办或其它监管部门报告。
(三)接受上级有关部门开展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负责责任网格内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
(四)协助配合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开展各类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和案件查处工作。
(五)协助受理群众食品安全举报投诉工作。
(六)按照规定做好农村集体聚餐登记备案和指导工作。将民间厨师纳入数据库管理,在“食安通州联创网”上建立电子档案。对一次性就餐50人以上的农村集体聚餐活动,由信息员提前向协管员报告,协管员在“食安通州联创网”进行申报和登记备案管理。现场一次性就餐人数在200人(含200人)以下的,由协管员独立进行现场评估;一次性就餐人数在200人以上的,由食安办组织市场监管部门和协管员一同进行现场评估。及时将评估结果录入“食安通州联创网”。
(七)协助做好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网格内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及时上报。
(八)协助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样品采集和食源性疾病调查。
(九)开展消费维权知识宣传,调解本村简单消费纠纷,对复杂纠纷及时报市场监管部门。
(十)完成街道食安办及辖区内市场监管派出机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奖励办法
(一)农家宴监管以奖代补办法。为
调动协管员和信息员工作积极性,对农家宴监管实施以奖代补。协管员及时申报农村集体聚餐备案并独立完成现场评估的,每次奖励 50元;协助市场监管部门完成现场评估的,每次奖励20元。信息员每申报一次有效信息奖励20元。
(二)年终根据食品安全工作实绩,对各村食品安全协管员和信息员给予奖励。设一等奖2个,奖金各1200元;二等奖3个,奖金各900元,三等奖3个,奖金各600元。
五、其他事项。
(一)村级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考核奖励工作由街道食安办在年末组织实施,通过听取汇报、查看台帐、会议座谈等方式进行。考核结果与“千分考核”相挂钩。
(二)对农家宴进行备案登记和现场评估,要留存好食品安全告知书、食品安全责任书、现场评估记录表、聚餐现场图片
等资料。发放以奖代补金时,以“食安通州联创网”登记情况和台帐资料为依据。
(三)
实施“一票否决”。协管员未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导致本村发生IV级(造成伤害人数30人以上100人以下且未出现死亡病例)以上食品安全事故的,或发生重大、影响特别恶劣食品安全舆情事件的,对该村实施年度“一票否决”,并取消协管员、信息员工作奖励。
(四)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2018
年先锋街道村级食品安全协管员和信息员工作考核细则
考核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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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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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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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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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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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
工作
(
5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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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巡查、检查、登记网格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基本情况以及动态变化情况,建立相应档案,并上报街道食安办,做好相关巡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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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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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建立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基本情况以及动态情况登记台帐的,扣
5
分;未开展巡查的、无相关记录的扣
5
分;登记上报不完整,每发现少一家的,扣
0.5
分,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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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责任网格内有关食品安全问题(包括无证无照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地下加工窝点,非法使用非食用物质加工食品、使用回收的餐厨废弃物、过期霉变食品、不明死因的畜禽等加工食品等各类危害食品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以及发现责任网格内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及时主动向街道食安办及监管部门报告,并配合协助相关监管部门对违法案件进行调查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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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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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网格内存在地下加工窝点的、发现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未及时上报的,发现一起扣
2
分,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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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规定做好农村集体聚餐登记备案和指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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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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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阅台帐,未及时开展登记备案、现场指导的,每发现一次扣
1
分,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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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配合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开展各类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和案件查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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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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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协助配合开展相关工作的,每发现一次扣
1
分,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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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受理群众食品安全举报投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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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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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协助受理相关举报投诉的,每发现一次扣
1
分,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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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样品采集和食源性疾病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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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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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协助开展相关工作的,每发现一次扣
1
分,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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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工作
(
1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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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做好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网格内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及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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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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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格内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未按规定程序和时限及时上报的,每发现一次扣
2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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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听取、传递社会各界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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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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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开展相关工作的酌情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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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培训工作(
2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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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参加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举办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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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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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故不参加培训的,每次扣
2
分,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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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配合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消费维权知识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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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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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阅台帐,未开展相关宣传活动的,每发现一次扣
1
分,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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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节本村简单消费纠纷,对复杂纠纷及时报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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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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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开展相关工作的,发现一起扣
1
分,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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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对村居食品安全工作进行报导,信息和录用情况要报街道食安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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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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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信息稿件、无稿件录用的酌情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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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性工作
(
1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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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及时完成街道食安办、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布置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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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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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相关记录,未按时参加并完成街道食安办、辖区内市场监管部门布置工作的,每发现一起扣
3
分,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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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决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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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度,若责任网格区内发生食品安全事件并造成严重影响或Ⅳ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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