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tzqxfjd/2019-00246 分类: 综合政务\机关事务    其他
发布机构: 先锋街道 文号: 先街办发〔2019〕37号
成文日期: 2019-06-13 发布日期: 2019-06-13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先锋街道关于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 “空壳社”专项清理工作的工作方案
先锋街道关于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 “空壳社”专项清理工作的工作方案
来源: 先锋街道 发布时间:2019-06-14 11:28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村、各部门:

为落实省委农办《关于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空壳社”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苏农经[2019]3号)、市委农办《关于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空壳社”专项清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通委农办[2019]4号)要求,切实抓好农民专业合作社“空壳社”专项清理工作,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提质发展,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先锋街道农民专业合作社“空壳社”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钱道锋

副组长:顾云海

成 员:徐霞、董国、刘明玉、陈淼、各村支书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街道农业服务中心,由顾云海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空壳社”专项清理工作统筹调度。

工作小组:组 长:顾云海

副组长:徐 霞

成员及分工:

徐霞负责指导秦家埭村、双盟村“空壳社”专项清理、

陈淼负责指导苏家埭村、永安村“空壳社”专项清理工作。

刘明玉负责指导三圩头村、周圩村“空壳社”专项清理工作;

吴晓萍、龚金梅负责指导花园村、十六里墩村“空壳社”专项清理工作; 各村会计负责配合各村的“空壳社”专项清理工作。

  二、总体要求

  认真落实上级部门部署要求,以加强合作社规范管理、提升发展质量为目的,以集中清理“空壳社”为重点,坚持依法清理、分类处置,做好统筹安排,强化部门协作,落实属地责任。通过专项工作,促进合作社依法依规健康发展,为推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营造良好环境。

  三、清理范围

  按照突出重点、明确目标、分类处置的要求,在对合作社发展情况摸底排查基础上,重点对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在抽查抽检中发现异常情形、群众反映和举报存在其他问题的合作社,查核具体情况,依法依规进行分类清理整顿。清理整顿的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六类:

  (一)无农民成员实际参与。

  (二)无实质性生产经营活动。

(三)因经营不善停止运行。

(四)涉嫌以合作社名义骗取套取国家财政奖补和项目扶持资金。

(五)群众举报的违法违规线索。

(六)从事非法金融活动,如变相高息揽储、高利放贷和冒用银行名义运营等。

  四、重点工作和步骤

(一)摸底排查。

各村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担负主体责任,牵头负责本村范围内“空壳社”专项清理工作的具体实施。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与市场监督分局、税务分局对接协作,为各村提供异常经营名录、抽查抽检存在异常情况的合作社名单、合作社税务登记情况。农业服务中心与各村对合作社发展情况和群众举报的合作社违法违规线索进行摸底排查。水利、林草、供销、扶贫等部门和单位分别负责开展涉及各业务领域或领办创办的合作社清理整顿工作。

(二)精准识别。通过现场查看合作社经营场所、生产基地、管理制度、财务会计账目等,结合实地问询合作社交易相对人、成员、村两委等,对合作社经营状况作出准确判断。对摸底排查发现问题的合作社,逐一建立问题台账,为清理整顿提供依据。

(三)分类处置。根据排查结果,对存在问题的合作社区分类型,依法依规进行清理。对无农民成员实际参与、无实质性生产经营活动、因经营不善停止运行的合作社,引导其自愿注销;对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合作社,可采用简易注销方式办理注销。对有生产经营活动、运行管理不规范的合作社,通过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律政策宣传,指导其对照法律法规,完善管理制度,规范办社;对发展遇到困难的合作社,及时跟踪帮扶。对缺乏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特征,但符合其他市场主体设立条件的,可引导其自愿设立、依法登记,并从政策咨询、经营方式等方面做好指导服务。

(四)严格依法惩处。在清理整顿工作过程中,发现涉嫌骗取套取涉农资金补助或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项目的,移交财政部门依法查处或报请区发展改革部门查处。发现涉嫌从事非法金融活动的,报区金融工作部门会同银保监部门查处。

(五)构建长效机制。以专项工作为契机,强化合作社规范发展长效措施,综合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公示等手段,开展合作社运行情况动态监测。加强村合作社辅导员队伍建设,提供合作社设立辅导和跟踪指导服务。加强合作社登记管理,依法规范登记注册,从源头上把好质量关。探索简化合作社注销登记程序,畅通合作社退出渠道。

  专项行动期间,街道办事处将组织开展专项督查,推进整改落实。

五、责任分工

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明确责任主体,逐级压实责任,切实把清理整顿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取得实效。

(一)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空壳社”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推进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部门协调、调度通报进展情况、联合开展检查指导和督促各地落实清理整顿任务和要求,总结进展和成效。

(二)各部门加强指导监督。农业服务中心要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制,抓好组织动员、贯彻上级政策文件,为清理整顿工作提供政策指导,同时,监督村做好调查普查工作。

(三)村负责具体落实。各村承担实施专项工作的主体责任,负责专项工作具体组织落实,充分发挥合作社工作的综合协调机制作用,配合“空壳社”专项清理工作小组做好进度安排、任务落地、分类处置、辅导服务等工作。

(四)加强部门协同。各部门要加强专项工作指导和督促,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等机制,各有关部门立足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六、时间安排

(一)全面排查阶段。2019年6月底前开展全面排查。各村协同工作小组开展全面排查,对有问题的合作社登记造册,建立问题台账。农业服务中心牵头统计汇总排查清理情况,形成报告,于6月底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清理整顿阶段。2019年7-10月底开展清理整顿,农业服务中心负责督促各村组织开展问题查处和分类处置。

(三)全面总结阶段。2019年11月底前,农业服务中心和各村要在认真总结各业务领域清理整顿情况的基础上,形成专题报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请各村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此次专项工作对促进合作社规范提升的重要性,切实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确保取得实效。对清理整顿中发现的重大情况随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南通市通州区先锋街道办事处

                                                            2019年 6月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