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信访局2015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报告
2015
年,局党组始终坚持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及我区有关干部选拔任用的规定和要求,把握用人标准,规范操作程序,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和群众满意度。现将我局党组2013年度干部选拨任用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我局核定行政编制15名,(通政办发[2010]169号文),行政附属人员2名,实有行政人员18人,行政附属1人;核定下属事业单位1个,编制 2名,实有事业人员2名,不存在缺位、错位、越位和职责不清、权责脱节、交叉重叠等情况。
根据通编 [2012]54号文件精神,我局机关内设机构为办公室、来访接待科、办信办电科、督查指导科、法制综合科(联席会议办公室)5个职能科室,设5名中层正职、5名中层副职。现有中层正职5名,副职3名。
二、贯彻执行干部选任用工作的政策法规。党组将干部选拨任用工作的政策法规列为学习的重要内容,坚持抓好《干部任用条例》等政策法规的学习宣传,使领导干部熟悉条例、精通条例、干部群众了解条例。在干部选拨任用工作中,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
三、年轻干部参加培训学习情况。局党组十分重视对年轻干部的培养与锻炼,将年轻干部安排在科室一线岗位、重要岗位,要求他们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加强业务能力,在各自的岗位上兢兢业业、尽职尽责。经过组织推荐、平时工作考察考核,确定了两名年轻干部参加了区委组织部举办的2015年第二期、第三期全区年轻干部培训班。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为信访科学发展提供人才基础,为全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做出积极富有成效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