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东镇事业单位基本情况
来源: 兴东镇 发布时间:2013-04-19 00:00 累计次数: 字体:[ ]

 

镇事业单位设置农业、企业、建设、社会事业四大服务中心:
 
 
农业服务中心
职责:负责全镇农村、农业、农民工作、重点农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任务、农民创业、农经、农技、兽医、生猪屠宰管理、农机、项目农业、绿化、水利、桥梁规划、建设、质量监管、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及长效管理、农业科教、蔬菜、农产品质量建设、水产、渔政、重大动物疫病的免疫预防、检疫和植物重大病虫害的预防扑灭等工作。
  
 
企业服务中心
 
职责:负责全镇工业、服务业管理和服务、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服务、协调企业与有关行业管理部门的关系、为企业提供技术、信息、管理等服务、农村劳动力转移、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统计、安全生产、科技、用电、工商、商会、环境保护、企业遗留问题处理、建筑业、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服务、技术监督、放心消费等工作。
 
 
建设服务中心      
职责:负责全镇建设管理服务、好规划管理、农民建房规划审批、农村道路规划、建设、质量监管、耕地保护、涉土信访案件调处、后备资源开发、闲置土地盘活、违法用地处置、交通、运输、城管违章查处、农村改水、农民集聚区管理服务等工作。
 
 
社会事业服务中心
 
职责:负责全镇社会事业管理服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政法、综治、平安法治、司法、信访、教育、卫生、民政、残联、新型合作医疗、计划生育、广播电视、文化、体育、食品药品安全、农村改厕、人武、人防、红十字会、群众上访接待和矛盾调解处理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