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复2023年度街道部门决算的通知
来源: 兴东街道 发布时间:2024-08-14 15:30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部门(单位):

你部门报送的2023年度部门决算已收悉。你部门对所提供的部门决算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自觉接受人大、财政、审计等对本部门决算的审查和监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及有关财政财务制度规定,现批复你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府2023年度决算收支余情况

(一)批复你部门2023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18967.64万元,本年支出18967.64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批复你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18967.64万元,本年支出18967.6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度决算收支余情况

(一)批复你部门2023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1616.64万元,本年支出1616.64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批复你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1616.64万元,本年支出1616.6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三、相关工作要求

各部门应当在接到本部门决算批复后15日内,向所属部门预算单位批复决算。

                              南通市通州区兴东街道办事处

                                 2024年8月14日